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施“四五”普法規劃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2002年5月16日瀋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施“四五”普法規劃大力推進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單位:瀋陽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5.16
  • 實施時間:2003.05.16
瀋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我市實施“四五”普法規劃的報告》,會議同意市人民政府的這個報告。
會議認為,實施“四五”普法規劃,在全市公民中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對於適應“入世”新形勢需要,提高全民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進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設,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必須把這項工作切實抓好。
一、繼續深入宣傳學習《憲法》及其他法律,強化公民的法律意識。要以紀念新憲法頒布實施二十周年為契機,深入開展宣傳新憲法活動;要切實開展與公民權利義務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自覺性;要圍繞我市的中心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宣傳,特別要注重宣傳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公民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規;要宣傳加強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穩定的法律、法規,為我市的社會穩定與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要把對公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同公民的道德教育相結合,促進我市民主法制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的同步發展。
二、繼續把領導幹部、行政執法人員、司法人員、企業經營管理者、青少年作為普法教育的重點。各級領導幹部尤其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做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和宣傳法律的模範;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要深入學習、熟練掌握履行職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覺維護法制的統一與權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應當努力學習與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增強依法經營管理的自覺性;青少年要接受法制教育,掌握相應的法律知識。
三、各級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都要把“四五”法制宣傳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全市“四五”普法規劃,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採取措施,保證落實。
四、把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實踐緊密結合起來。積極開展地方治理工作,逐步實現各項事務管理的法制化;積極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各項事業順利發展。
五、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報刊、廣播、電視等部門要開闢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教育專欄,形成良好的法制輿論氛圍,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影響力,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及時性和實效性。要充分發揮社區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作用,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到每家每戶。
六、市、區、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監督,適時聽取人民政府開展普法教育工作情況的報告,組織人大代表進行視察和檢查,促進本決議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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