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居民離婚登記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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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濰坊市居民離婚登記

辦理機構

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申報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 4.一式三份離婚協定書;

辦理程式

一、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2.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二、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三、登記 1.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費標準

工本費9元,《國家計委 財政部關於統一涉及境內外雙重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523號);

辦理依據

(2)《婚姻登記條例》
(3)《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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