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為國務院發布的一份通知,發布時間2007年3月30日。收文機關涉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軍隊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該通知對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提出指導性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
  • 外文名:Professional master degree of international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 Settings
  • 學位:碩士
通知信息,方案內容,

通知信息

學位〔2007〕10號
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軍隊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決定設定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現將《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及其說明印發給你們。
有關試點工作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方案內容

一、為提高我國漢語國際推廣能力,加快漢語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對外漢語教學專門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適應漢語國際推廣新形勢需要的國內外從事漢語作為第二語言/外語教學和傳播中華文化的專門人才,決定在我國設定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二、“漢語國際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語非漢語者的漢語教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簡稱MTCSOL。
三、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為適應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勝任漢語作為第二語言/外語教學的高層次、套用型、複合型專門人才。
四、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具有紮實的漢語言文化知識、熟練的漢語作為第二語言/外語教學的技能、較高的外語水平和較強的跨文化交際能力。
五、招生對象一般為學士學位獲得者。
六、入學考試採用全國統考或聯考、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七、教學以培養學生的漢語教學技能為主,同時注重培養外語能力和文化傳播技能。
八、培養方法採用課堂教學與國內外教學實習相結合的方式。
九、學位論文與漢語國際教育或推廣緊密結合。論文類型可是理論研究、調查分析報告、個案研究、畢業設計等多種形式。
十、課程考試與教學實習合格,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十一、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准的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二、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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