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發《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

為切實保證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的委託,全國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組織專家制定了《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轉發《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文號:學位辦〔2007〕77號
  • 發布時間: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學位辦〔2007〕77號,附屬檔案:,

學位辦〔2007〕77號

各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
現將該指導性培養方案轉發給你們,希望認真研究,在培養工作中落實執行,並結合實際情況,儘快制定出本單位的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實施細則,於2008年3月底前報秘書處備案。
附屬檔案:《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附屬檔案: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及要求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熟練的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技能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際能力,適應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勝任多種教學任務的高層次、套用型、複合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要求
1、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備良好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
2、熱愛漢語國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和開拓意識。
3、具有系統的專業知識、較高的中華文化素養和跨文化交際能力。
4、具備熟練的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技能。
5、能流利地使用一種外語進行教學和交流;能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和科技手段進行教學。
二、招生對象及入學考試
(一)招生對象
1、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
2、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有志於從事漢語國際推廣工作的各類人員;
3、海外具有同等資質的漢語教師或專業人員。
(二)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採用全國統考或聯考方式,實行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著重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和專業基礎知識。
三、學習年限
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者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在職攻讀學位者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其中累計在校學習時間不少於1學年。
四、課程設定
實行學分制,總學分不低於32學分。公共課、必修課和選修課不低於28學分,教學實習4學分。
課程類型與學分分布:
(一)公共課(8學分)
政治 2學分
外語 6學分
(二)必修課(10學分)
漢語語言學導論 2學分
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法2學分
第二語言習得導論 2學分
中華文化與跨文化交際 2學分
課堂教學研究2學分
(三)選修課(10學分)
選修課分為5大類,至少從3類中選修,須修滿10學分。
1、語言類
漢語語音概說2學分
漢語語法概說2學分
漢語辭彙概說2學分
漢字概說 2學分
漢外語言對比2學分
2、教學類
漢語測試與教學評估 2學分
漢語教材分析與編寫 2學分
漢語教學案例分析 2學分
現代教育技術及教學套用2學分
3、文化類
中國思想史 2學分
當代中國概況2學分
國際政治與經濟專題 2學分
國別與地域文化 2學分
禮儀與公共關係 2學分
中華文化技能2學分
4、教育類
外語教育心理學 2學分
國外中國小教育專題 2學分
兒童心理發展與成長 2學分
教師發展概論2學分
教學設計組織與管理 2學分
5、方法類
教學調查與分析 2學分
課堂觀察研究2學分
案例分析研究2學分
(四)教學實習(4學分)
教學實習包括漢語教學設計、觀摩與實踐,其中課堂教學實習不低於40學時。教學實習考核須有指導教師和學生評估。
五、培養方式
(一)採取導師指導與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式。
(二)課程學習與漢語國際教育實踐緊密結合,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參加漢語教學或輔助教學工作,以加強教學實踐能力的培養。
六、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應緊密結合漢語國際教育實踐進行選題。論文可以是專題研究、調研報告、教學實驗報告、典型案例分析、教學設計等。
七、學位授予
修滿規定學分、教學實習合格、完成學位論文並通過答辯者可授予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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