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衛生強市建設實施意見

2006年7月6日,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溫委辦〔2006〕46 號印發《溫州市衛生強市建設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目標、主要任務、主要措施3部分。

主要任務是:實施“健康工程”,加快構建新型衛生保障體系;實施“公共衛生建設工程”,加快構建網路化、高效率的公共衛生體系;實施“科教中醫興衛工程”,加快構建醫藥衛生創新體系;實施“強院”工程,加快構建現代化醫療服務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衛生強市建設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溫州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
  • 文號:溫委辦〔2006〕46 號
  • 印發時間:2006年7月6日
通知,意見,

通知

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溫州市衛生強市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溫委辦〔2006〕46 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溫州市衛生強市建設實施意見》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6年7月6日

意見

溫州市衛生強市建設實施意見
建設衛生強市,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增進人民健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健康公平的重要手段,是實現衛生事業新的歷史跨越的重要舉措。為保障衛生強市建設的順利實施,根據《浙江省衛生強省建設規劃綱要》和《中共溫州市委關於加快建設文化大市的決定》、《溫州市衛生“十一五”發展規劃》,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理論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總體目標,以全面提高人民民眾的健康素質為核心,加快衛生體制機制創新,促進衛生資源的科學配置,著力構建覆蓋城鄉的現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以強化衛生法制建設和政府衛生巨觀調控為重點,提高公共衛生管理能力和服務效能,保證全體居民持續、公平地享有基本衛生服務;以科技教育為先導,通過激發全社會廣泛投入和參與的積極性,促進衛生綜合實力走在全省前列,為實現溫州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建設目標
總目標:到2010年,全市基本形成與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城鄉統籌發展相同步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較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衛生公平性、可及性和反應性明顯提高,衛生服務績效水平顯著改善,人群主要健康指標接近世界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
具體目標:
——居民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6.5歲;孕產婦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14/10萬和15‰以下;危害人群健康的重大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衛生公平與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加人數達100 萬人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80%以上;農村衛生條件進一步改善,農村飲用安全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0%,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0%。
——衛生資源配置更趨合理。全市每千人執業(助理)醫師數、每千人註冊護士數和每千人床位數分別達到2.0、1.7和3.8;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進一步提高,每千城鄉居民擁有0.75名社區醫生,居民20分鐘可達醫療衛生機構比例達到90%。
——衛生事業發展的公共支撐能力增強。衛生投入持續增長,衛生事業費(含中醫事業費)占同級財政支出比重達到5.0%;居民良好的健康習慣普遍養成,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80%,國民體質監測合格率達到85%。
二、主要任務
“十一五”期間是建設衛生強市的關鍵時期。為達到衛生強市的目標,必須通過實施健康工程、公共衛生建設工程、科教中醫興衛工程、“強院”工程等“四大工程”,進一步推進衛生重點領域的發展,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服務的整體水平。
(一)實施“健康工程”,加快構建新型衛生保障體系
1、切實加強農村衛生工作
堅持以農村為重點的衛生工作方針,加快推進衛生城鄉一體化。建立健全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制度。改革農村公共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以縣為主,縣、鄉、村分級負責的農村公共衛生管理體制和覆蓋所有農村居民的衛生服務網路。通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專業服務相結合,實施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為農民提供3大類12項公共衛生服務,全市農民享受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達標率達到90%以上。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200強”和“50強”建設,重點提高產科、急救等醫療技術服務水平,增強農村基本醫療服務的區域輻射能力。
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快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民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並列入構建新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加大政府對農村醫療保障的投入力度,穩步擴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推進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多層次、多渠道、相對穩定的籌資機制,逐步縮小城鄉醫療保障水平的差距。進一步完善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制度。全市以縣(市、區)為單位,每兩年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農村居民提供一次免費的健康體檢服務,並建立動態、連續、綜合的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80%。
做好農村環境衛生工作。加快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等各項衛生環境治理工作,基本完成1千個行政村的環境整治,改善100萬農民飲水條件,解決1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進一步最佳化農村生產環境、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有效預防和控制相關傳染病、地方病。
2、積極推進社區衛生服務
堅持以人為本,以健康為中心,大力發展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在全市城鄉建成服務網路健全、服務功能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具有溫州特色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按照服務人口和區劃分布,積極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建立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在城市,按每個街道重點辦好一所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把部分城市一、二級醫院逐步改造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服務半徑較大的區域,按照每1.5—2萬人左右設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以中心延伸方式設立社區衛生服務站(點)。在農村,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將現有鄉鎮衛生院分院、村衛生室逐步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站(點),按照每1000—2000人口配備一名社區責任醫師的標準,建立社區責任醫師隊伍,夯實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網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提供全科服務為主,重點落實公共衛生服務,兼顧基本醫療,不得向醫院模式發展。同時,通過政策扶持、價格引導等手段,加快建立區域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技術指導和服務、人才培訓和支持、業務雙向轉診等方面的有效合作機制,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的醫療服務新格局。要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定點機構。
強化社區衛生綜合服務功能。落實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畫生育技術指導等六位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職能。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承擔轄區服務對象的計畫免疫、婦女兒童保健、健康檔案管理、重點疾病防治、公共衛生信息收集與報告、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殘疾人和精神病人的康復,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和轉診等基本衛生服務任務。加強流動人口的衛生管理,協助做好社區環境衛生工作,努力把城鄉居民生活的社區變成健康的家園。
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工作。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依託,建立健全專業化和社會化相結合的健康知識普及教育工作網路,建設一支社會化、社區化的基層健康教育隊伍。積極開展預防控制重大傳染病、地方病、老年病,以及抗菌素合理套用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普及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將不良健康行為的危害納入公眾健康教育內容,倡導健康文明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居民健康行為形成率達到70%以上。
(二)實施“公共衛生建設工程”,加快構建網路化、高效率的公共衛生體系
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醫療救治,以及公共衛生信息預警、監測和報告“五大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結構合理、功能完善、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公共衛生體系。
1、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
按照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的要求,建立市、縣、鄉政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及日常辦事機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協調機制和工作網路。建立公共衛生應急專家委員會,為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供技術諮詢。制訂和完善各類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提高現場快速處置能力。加強以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治等人員為主的應急反應隊伍建設,強化應急演練、培訓。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2、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按照規模適度、布局合理、職責明確、精幹高效的原則,建成達到省內先進水平的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樂清、瑞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達到國內縣級市的領先水平,其他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達到規範化建設標準。疾病預防控制主要能力建設指標和業務工作指標達到全省前3位。進一步加大對人禽流感、霍亂、愛滋病、結核病、肝炎、血吸蟲病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控力度,建立健全綜合治理機制,遏制發病率,防止或減少疾病暴發流行,確保不發生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導致的疾病傳播和蔓延。大力加強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
3、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執法體系
按照整合資源、擴大覆蓋,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建成規模適度、結構合理、隊伍最佳化、精幹高效,集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化妝品衛生、飲用水衛生、采供血和醫療機構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於一體,能有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監督執法體系。
推行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衛生執法行為和效能的動態管理,建立健全衛生執法稽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調、社會監督和生產經營單位自律的衛生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食品和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醫藥廣告,逐步降低並有效控制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率。
加強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50%的衛生監督機構裝備要達到衛生部推薦標準。縣(市、區)衛生監督所按1/1—1.5萬人配置執法人員。加強基層農村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根據“劃片設定、垂直管理”的原則,原則上按照2—4個街道、鄉(鎮)或6—12萬人口設立縣(市、區)衛生監督派出機構。
4、建立健全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統一指揮、最佳化配置、平戰結合、合理轉運的要求,在全市建立和完善以綜合性醫院、急救中心、傳染病院(區)、采供血機構和專業救治機構為骨幹的醫療救治網路。
加強傳染病院(院區)建設,達到具備收治各種烈性傳染病的能力。市里主要搞好市傳染病院建設;11個縣(市、區)應建立獨立的傳染病院(院區),各縣(市)依託一所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在醫院內設定單獨或相對獨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區,其他不設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級以上醫院應設立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門診,達到具備收治一般傳染病和對可疑烈性傳染病的隔離觀察能力。加強和規範腸道門診和發熱門診建設。
加強醫療急救機構建設。建成市、縣(市、區)統一的急救指揮網路,完成市獨立建制急救中心的建設任務,有條件的縣(市)也可建設獨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其基礎設施、技術裝備和人員配置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急救點服務半徑控制在8Km以內,回車率小於2%。加快核事故、生物恐怖、職業危害等專業定點醫療機構建設。
加強采供血機構建設,縮減縣級采供血機構。積極做好市中心血站的建設,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血液中心(站)建設和裝備標準。以自願無償獻血為主、全市無償獻血占臨床用血比例達到100%。加強血液質量管理,確保用血安全。
加強精神衛生機構建設。完成市級精神病院的設定,精神衛生機構總床位數達到700張。大力開展社區精神衛生防治工作,鼓勵精神病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社區精神衛生服務。
5、建立健全公共衛生信息預警、監測和報告網路體系
整合和利用現有國家衛生信息網和社會信息網路資源,建立聯接國家和省,覆蓋市、縣(市、區)、鄉(鎮)的公共衛生信息網路,疫情網路直報率達到100%。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關公共衛生信息數據採集、網路實時報告、預警監測、指揮調度的統一管理,增強快速反應能力。以信息化帶動衛生現代化,基本建成網路暢通、套用全面、資源共享、標準統一、系統安全可靠的衛生信息化體系,實現衛生政務電子化,醫療服務網路化,公共衛生管理數位化,衛生信息化指數和信息技術套用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衛生信息化率(初級)綜合指數達到 80%以上;衛生信息化對衛生事業的貢獻率達到15%以上。
6、加強婦幼保健工作
建立健全婦幼保健工作網路。全市婦幼保健工作的主要指標持續保持全省領先,婦幼保健機構基本通過達標驗收。市區普遍建立產前診斷機構,開展產前篩查、產前診斷、遺傳病診斷工作,產前篩查率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率分別達到80%和85%。基本建立以居住地為主的流動人口婦幼保健管理模式,流動人口中的孕產婦和兒童享有與戶籍地居民同等的保健服務。繼續實施“母嬰健康工程”並逐步擴大覆蓋面,加強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偏遠地區孕產婦尤其是對高危孕婦的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保證母嬰安全。
(三)實施“科教中醫興衛工程”,加快構建醫藥衛生創新體系
1、提高衛生科技和教育水平
建立和完善適應市場經濟和衛生事業發展要求的醫學科技創新體系、科教管理體系和人才培養體系,全市衛生科技綜合實力位居全省前列,部分關鍵領域和技術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建成科技創新條件國內領先、管理先進、配備優秀專業人才隊伍和研究服務機構的七個創新平台,建成2—3個省部重點實驗室,建成4個醫學重點學科群;開展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有效整合醫學院校和大型綜合性醫院的優勢資源,承擔省部重大、省部共建科研計畫等。主持完成各類重大科技項目研究5項以上;取得各級、各類重大科技成果10項次以上;推廣套用衛生適宜技術10項以上。
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圍繞“培養、吸引、用好”三個環節,積極推進全市衛生人力資源的整體開發和利用。進一步調整衛生人才隊伍結構,逐步消除影響人才流動的限制和障礙,引導各類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最佳化衛生人力資源配置。加強高層次衛生人才培養,加快建設一支能參與國內醫學科技前沿研究的高素質醫學科技隊伍,培養造就一批具有較高學術造詣的學科帶頭人和醫學專家;逐步構建我市醫學終身教育體系。創新畢業後醫學教育,探索建立我市專科醫師培訓制度。加強農村社區衛技人員的全科醫學、社區衛生服務知識培訓,努力提升鄉村衛技人員素質,以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為重點,帶動鄉村醫生、護理人員、檢驗人員、醫學影像和心電圖技術人員等服務團隊業務素質的提高。制定和完善有利於引導、吸引衛生人才向農村、基層和艱苦地區流動的政策,落實醫務人員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前到基層農村服務的政策,建立健全城市衛生支援農村的長效機制。
2、發展與振興中醫藥事業
堅持中西醫並重的衛生工作方針,實施中醫藥現代化發展戰略,加快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全面開展中醫藥重點學科、中醫藥重點專科建設,全市建成9家中醫藥特色顯著、服務質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現代化中醫醫院,在綜合醫院建設示範中醫科,綜合醫院中醫師比例達到6%。全市建設4個省級中醫藥重點學科,8個省級中醫藥重點專科,建設5個市級中醫重點學科,10個市級重點專科。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和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建設5個市級中醫藥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示範單位。加快建立中醫藥創新體系,重點開展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研究,加快重大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到2010年,全市開展10項省級中醫藥重點項目研究,10項市級中醫藥重點項目研究。各類中醫藥科研計畫項目累計達到200項。發揚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動中西醫兩種醫學體系的有機結合,促進理論創新,加快構建中西醫結合學科體系。培養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中西醫結合人才。
(四)實施“強院”工程,加快構建現代化醫療服務體系
按照科學配置、最佳化存量、發展內涵的原則,在合理控制城市醫院規模、總量的前提下,做精做強部分代表區域醫療水平的現代化醫療機構,形成以三級甲等醫院為龍頭,三級乙等、二級甲等為骨幹,專科醫院門類齊全的現代化醫療服務體系。
1、建設好一批現代化高層次醫院
加快醫學中心(副中心)建設。市區建成3所達到省內先進水平的大型綜合醫院,籍此形成本市的醫學中心,並成為省醫學副中心。瑞安、樂清分別建成本市南、北區域的醫學副中心,其他各縣建設好1—2家區域性現代化醫院。加強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和服務設施建設,提高應急反應和醫療救援水平。
2、全面提升醫院綜合實力
根據我市經濟快速發展、人民民眾對醫療服務需求不斷提高的情況,力爭3所醫院達到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水平,爭取5所醫院達到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水平,10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水平;有90%的縣(市)第一人民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標準。2所中醫醫院達到三級乙等中醫醫院水平,3—4所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院水平,2—3所中醫醫院達到二級乙等中醫院水平。建設2所中醫藥特色顯著、服務功能完善的代表區域水平的中醫名院,2—3所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乙等婦幼保健院水平,3—5所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水平。
努力做好引資興醫工作,積極引進外資、民資舉辦上規模、高水準的醫療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醫療資源薄弱的區域。
3、加強醫院內涵建設
堅持政府舉辦醫療機構的公益性質,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辦院宗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保證醫療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改進服務流程,改善就診環境,方便病人就醫;提高服務意識,轉變服務作風,增進醫患溝通,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加強財務管理,規範經濟行為,控制醫療成本,降低醫藥費用,杜絕不合理收費,努力降低民眾醫藥費用負擔;加強醫德醫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依法加強監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拓寬社會監督渠道,使民眾充分享有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三、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對衛生強市建設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切實把建設衛生強市作為推進文化大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並及時解決衛生強市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形成齊抓共管、協力促進的領導機制和工作局面。要強化衛生強市建設的基層工作基礎,推進衛生強縣(市、區)、衛生強鎮(鄉)創建,建立起有效的建設衛生強市的實施載體。加強規劃和指導,把建設衛生強市、衛生強縣(市、區)、衛生強鎮(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衛生強市建設指標納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指標體系。同時,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把衛生強市建設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責任制和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層層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建設衛生強市的目標、政策、措施和行動落實到位。制定和實施衛生強市建設定期評價和通報制度,推動區域衛生事業發展和衛生強市建設。
(二)建立健全衛生強市建設的公共政策保障體系
進一步加大政府對衛生投入。各級政府要把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要逐年增加對衛生投入,衛生投入增長幅度不低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支出增長幅度,衛生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要逐年有所提高,有條件的縣(市、區)的衛生支出要逐步達到占財政支出比例5%以上。各級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急救等公共衛生機構按全額預算單位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公共衛生機構、傳染病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監測預警和報告信息網路等公共衛生建設資金列入基本建設專項資金投入計畫。
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全面推行績效評價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新增衛生投入應主要用於農村衛生事業、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公共衛生服務的提供。
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決定》的要求(溫政發〔2005〕58號),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市區按農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各縣(市)按農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於15元的標準足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市區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不足部分由市、區二級財政各承擔50%。各縣(市)不足部分由當地財政預算安排。農民健康體檢專項資金,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每人每年10元的標準設立,除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民健康體檢專項資金省政府給予全額補助外,市區參合農民健康體檢專項資金由市、區二級財政各承擔50%。各縣(市、區)的農民健康體檢專項資金由各地財政預算安排。
調整、落實衛生經濟政策,降低藥品價格,以及大型設備檢查、高值耗材的費用。規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提高醫療技術勞務收費標準,逐步扭轉“以藥養醫”的補償機制。
(三)不斷創新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堅持政府主導和適度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推進醫療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在嚴格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確定的目標、嚴格界定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性質和功能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源投資參與現有部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所屬醫療機構的改革,建立社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改制為營利性醫療機構。引導社會資源獨資或合資、合作舉辦社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營利性醫療機構,並執行相應的經濟政策和管理政策。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責權明晰、富有生機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明確政府衛生責任、衛生行政部門職責和單位法人責權利,建立規範的公立醫療衛生單位法人治理結構,使其成為自主管理、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提高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
(四)建立多層次健康保障體系
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重點抓好非公有制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工作,把應保未保的企業職工和其他就業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面。探索發展商業醫療保險。
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跟蹤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動態投入增長機制,創新籌資模式。完善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辦法,逐步擴大合作醫療基金的支付範圍;逐步降低合作醫療基金的起付線,穩步提高報銷比例和封頂線,合理控制合作醫療基金的結餘水平,擴大農民的即期受益,不斷增強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吸引力。
構建長期穩定發展的新型醫療救助體系,按照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做到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同步推進,救助水平與籌資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本適應,有效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五)進一步明確政府發展衛生的職責
按照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最大限度地滿足民眾公共利益的要求,明確政府扶持、調控和引導的衛生領域,確保全體居民持續公平的享有公共衛生服務。加強政府對醫療衛生的管理,轉變職能,綜合運用法律、政策、規劃、準入、信息發布等手段,加強巨觀調控和行業監管,注重解決地區間、人群間的健康公平性問題,確保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與公平性。
衛生強市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衛生行政部門作為建設衛生強市的主要職能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強化規劃引導、組織推動和具體指導;要按照本《實施意見》提出的目標和要求,抓緊制定衛生強市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加快制訂衛生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各級宣傳、發改、公安、經貿、財政、人事、文化、科技、教育、體育、人口與計生、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管、環保、農業、水利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推進衛生強市建設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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