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2013年9月5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以溫委發〔2013〕6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重要意義、總體目標、政策舉措、工作要求4部分。

政策措施是:強化企業創新驅動;加快發展網路經濟;擴大工業有效投資;加快產業集聚平台建設;加快小微企業創業園建設;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支持企業做大做優做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 印發機關: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溫委發〔2013〕66號
  • 印發時間:2013年9月5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3年9月5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意見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溫委發〔2013〕66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八八戰略”和“兩創”總戰略,按照市委第十一屆四次全會的總體部署,圍繞“趕超發展、再創輝煌”的戰略目標,進一步最佳化實體經濟環境,爭創溫州經濟發展新優勢,現就進一步加快實體經濟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實體經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根基,是社會財富、綜合實力和改善民生的基礎。加快發展實體經濟,堅定不移推動實體經濟做優做強,是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工業強省建設的要求,也是破解產業結構“低小散”等素質性結構性矛盾,推進溫州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產城聯動,提升城市整體競爭力的緊迫任務。各地各部門務必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意義,增強發展實體經濟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抓緊抓好。
二、總體目標
力爭到2015年底,全社會工業增加值達到2100億元,年均增長8%,其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35%;培育一批總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產業聯盟主導型“五型”龍頭企業和成長型、科技型小微企業;三年累計完成工業投資2400億元;在全市建設一批產業鏈相配套、公共服務相支撐的小微企業創業園,提供2370萬平方米生產研發用房,引導小微企業入園發展;加快推進鞋業、電氣、汽摩配、泵閥、服裝等省級現代產業集群示範區建設和科技部首批雷射與光電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力爭電氣、鞋業產業集群產值超千億元;培育傳統製造業電子商務行業聯盟公共服務平台、獨立運營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和專業行業入口網站各10個;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力爭研究與開發投入(R&D)占GDP的比重達到2%,培育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2家,培育認定省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20個,市級企業技術(研發)中心50個。到2015年,基本形成企業集聚、產業集群、要素集約、技術集成、服務集中的實體經濟發展新格局,使我市產業結構、創新能力、綜合實力再上一個新台階。
三、政策舉措
(一)強化企業創新驅動。著力推進企業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落實“三松四不五優一代辦”(三松即環境寬鬆、負擔輕鬆、心情放鬆;四不即既往不咎、前置不變、負擔不增、轉企不查;五優即五年內企業所享受的優惠政策不變化;一代辦即審批手續無償代辦)優惠政策,積極引導企業“三轉一市”,加快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提升溫州企業在制度層面的競爭力,再創體制改革紅利。符合條件的“三轉一市”企業,可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扶工興貿工作的意見》(溫政發〔2013〕35號)規定,享受稅收返還、融資續貸、公共服務平台等扶持政策。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企業研究院、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檢測中心,加快傳統產品的二次創新,加快推進“兩化”深度融合,引導企業加快信息技術在傳統製造業領域的推廣套用,促進我市產品由產業鏈低端向產業鏈高端提升。
(二)加快發展網路經濟。加強扶持網路經濟發展力度,加快“電商換市”步伐。實施企業電子商務大軍培訓計畫,培養一批網路銷售大軍。引進培育一批網路經濟示範企業,引導龍頭企業牽頭建立電子商務平台,鼓勵小微企業依託龍頭企業及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實現商業模式的創新和提升。加快網路經濟集聚區建設,鼓勵企業利用閒置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發展網路經濟。符合條件的網路經濟企業、電子商務平台,根據《溫州市促進網路經濟發展扶持辦法(試行)》(見附屬檔案1)規定,享受租金補助、稅收返還等優惠政策。
(三)擴大工業有效投資。深入實施“溫商回歸”工程,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引進一批關聯度大、帶動力強的大好高項目。落實項目代辦審批,解決政策處理等問題,加快推進重點工業項目開工建設和竣工投產。圍繞鞋業、服裝、電氣、汽摩配等傳統產業,加大項目補助力度,組織實施一批重點技改項目,引導企業進行“機器換人”現代技術改造,實現勞動生產率和增加值率雙提升。符合條件的“機器換人”現代化技改項目,可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力度促進機器換人的實施意見》(溫政發〔2013〕78號)規定,享受技改補貼等優惠政策。
(四)加快產業集聚平台建設。按照產城聯動、綜合配套的要求,通過開展一區多園等機制體制創新,推進11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的擴容改造提升,形成一批產業規模大、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產業發展平台,以高端平台集聚高端產業。培育主導產業集群,按照“集群化培育、高端化提升、品牌化帶動”的要求,加快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培育9個以上重點主導產業集群。加快發展溫州鞋業、樂清電氣等2個沖千億產業集群,著力培育瑞安汽摩配、永嘉泵閥、溫州服裝等3個500億級產業集群,積極打造印刷包裝、儀器儀表、食品製藥機械、緊固件等4個雙百億產業集群,大力培育和引進雷射與光電、臨港石化、臨空產業、新能源電動汽車等產業,力爭把重點主導產業打造成為在全省乃至全國有競爭力、有影響力的亮點產業。
(五)加快小微企業創業園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把小微企業創業園作為百姓創業致富的孵化器,作為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孵化器,作為助推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的主平台,按照既定目標加快推進建設。要抓住溫州作為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的機遇,利用海塗圍墾新增用地、“三改一拆”騰出的空間以及低效利用土地,實行“拆建用”結合,促進一批成長性強、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小微企業集聚發展,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空間。符合條件的小微創業園項目,根據《溫州市加快小微企業創業園建設實施辦法》(見附屬檔案2)規定,享受稅費減免、產權分割流轉等優惠政策。
(六)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加大產業培育力度,引導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協同發展。在甌江口、經開區、高新區等地規劃布局5個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集聚區,引進培育一批裝備製造業、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依託鞋業、電氣、汽摩配、泵閥等傳統優勢產業集群,重點抓好區域品牌、虛擬經營、生產基地縣域轉移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等工作,提升傳統產業產品附加值和整體競爭力。以治水為突破口,淘汰落後產能,加快推進中心城區有機更新和舊廠房改造,支持企業主動“騰籠換鳥”,發展都市型工業和工業設計、科技服務、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鼓勵引導“騰籠”企業向產業園區搬遷,依法補償,並優先安排用地。
(七)支持企業做大做優做強。
1.積極實施龍頭企業創建工程和小微企業成長“小巨人”扶持計畫。按照省政府“三名工程”的具體部署,制定綜合評價標準體系,從稅費優惠、宣傳企業品牌、提高企業家政治待遇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樹立一批轉型升級典型示範企業,表彰一批振興實體經濟突出貢獻企業家,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優勢的名牌產品,引導企業創建總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產業聯盟主導型等“五型”龍頭企業,給予相應的獎勵。落實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加快小微創業園等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引導金融機構發展小微企業信貸專營業務,重點培育和發展成長性好、競爭力強、技術優勢明顯,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成長型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上規模、上檔次、上水平。
2.加快推進企業整合重組。鼓勵引導行業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的聯合、兼併和重組,實現優勢互補,提升競爭力。各地要加強對企業整合重組的前期指導,經信、稅務、工商等部門要成立專項工作服務組,全程指導整合重組工作,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整合重組企業,可根據《溫州市進一步推進企業整合重組實施辦法》(見附屬檔案3)規定,享受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並可合併被併購企業的用水、用電和排污容量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兩級要成立振興實體經濟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經信部門負責人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內設若干個政策協調專項小組。各中心鎮(功能區)都要成立實體經濟辦公室及若干個專業協調小組,配備專人落實企業用地、項目報批等工作,尤其要公開公平公正地解決企業用地需求問題,推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形成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齊抓共管實體經濟的格局。同時,建立完善實體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督查,定期通報各地指標完成情況,嚴格考核獎懲,將實體經濟發展績效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評的重要內容,作為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二)強化土地支持。優先保障工業用地,確保各地每年要有40%左右(除鹿城、文成、泰順和溫州生態園外)的新增建設用地用於工業。支持企業“零土地技改”,對企業利用低效地塊“二次開發”擴大產能,實繳稅收超過上一年基數的地方留存部分,全額返還給當地政府或開發區、功能區管委會專項用於扶持產業轉型升級。
(三)加大信貸支持。加快推進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雙十條”措施,積極爭取省級各銀行的支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運用表內、表外兩種資源和間接、直接兩種融資手段,著力保障對實體經濟的融資供給,爭取完成全年新增金融融資量800億元,全市新增貸款企業3000家,其中新增小微信用貸款企業1000家。結合“三轉一市”工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重大產業項目實行貸款展期,適當簡化展期貸款的審批流程,提高展期貸款的審批效率。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強對信貸產品、抵(質)押方式的研發和推廣,適當放寬條件為企業辦理信用貸款,對生產經營穩定的企業,開展訂單、存貨和應收賬款等方式融資。建立企業資金風險預判和分類評估機制,創新市場化處置方式,加強與省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和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的合作,提高不良貸款處置效率。創新財產保全工作機制,加強對擔保鏈風險的司法破解,以訴前協商、充分協調為原則,審慎處理擔保代償問題,為企業轉貸創造條件。加強信用城市建設,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重鑄溫商信用,並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形成銀企互助、互信、互利的關係。
(四)加強人才保障。深入實施“580海外精英引進計畫”。重點引進國家、省“千人計畫”人才和“海外工程師”。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可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溫州市引進國(境)外專家智力資助暫行辦法〉、〈溫州市鼓勵引進“海外工程師”暫行辦法〉的通知》(溫委辦發〔2012〕142號)規定,對人才和用人單位給予獎勵資助。加大對高技能人才的引進培育力度,不斷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實施更加靈活的柔性引才引智政策,鼓勵各類科技人才在溫州兼職從事科研活動,開展技術合作、技術入股、創辦企業或從事其他專業工作。加強人才引進的資金保障,加大對產業轉型升級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在專項獎勵和科研經費資助力度。
完善人才住房政策。通過“租售並舉、實物與貨幣化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各層次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完善培訓教育、落戶、醫療、子女就學、配偶安置等服務,切實營造具有競爭力的人才環境。進一步加強企業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工作,按照同城待遇、企業屬地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高層次人才,其子女在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優先安排入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引進人才的子女,可根據《溫州市區企業人才子女入學暫行辦法》(溫教基〔2013〕74號)規定,在指定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統一調配入學。
(五)建立駐企服務員制度。在“三萬”行動企業幹部結對關係不變基礎上,再納入一批未結對企業,凡是在稅務部門有登記的企業,均配備一名機關幹部進行“一對一”服務,提高企業服務的覆蓋面。強化駐企服務員職責,當好宣傳員、代辦員、協管員、監督員,幫助企業了解政策、代辦項目、解決難題(具體工作見附屬檔案4)。
(六)開展“萬人評機關中層和基層站所”活動。建立民眾評議機制,把監督權、評判權交給民眾、交給企業,通過有效方式,對基層站所和擁有審批權的機關處室進行評議,對被評為年度“不滿意單位”的,要採取約束措施;連續兩年被評為“不滿意單位”的,對其主要責任人要採取組織措施,主管單位“一把手”要承擔領導責任。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切實解決機關和基層的效能問題,以硬措施改善軟環境。
(七)最佳化發展環境。強化政策處理工作,立足民眾根本經濟利益,妥善處理好村民與企業關係,讓民眾更多地享受到實體經濟發展帶來的好處。針對各種影響工業企業、工業項目建設的黑惡勢力,開展“拔釘清障”行動,為溫州新一輪大投入大建設大發展掃除障礙。鞏固擴大“一站式”集中審批服務內容,推進部門內部審批職能整合,強化限期審批、聯合審批、網上審批,實行工業企業行政許可手續限時辦結制度,著力提升實體經濟項目審批速度。嚴格執行涉企優惠政策,強化部門責任,健全政策扶持機制,加強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確保涉企政策得到落實,激發企業發展活力(具體工作見附屬檔案5)。
(八)營造良好氛圍。加大輿論引導力度,大力宣傳實體經濟優惠政策,通過新聞媒體、網路平台、公益廣告、入企宣講等多種形式,加大政策解讀力度,提高政策知曉率,幫助和指導企業充分用好、用活、用足各項扶持政策。開展溫商回歸功勳人物、典型人物的評選活動,實施關愛企業家健康工程,通過樹立光榮榜等方式,表彰為溫州發展作出貢獻的功勳企業家和優秀企業家,鼓勵企業以實業立身、以品牌立世、以品質取信,把企業做實,把實業做好。不斷提振企業創業創新信心,努力營造腳踏實地、勤勞創業、實業致富的社會氛圍。
本意見中涉及的財政補助及稅費減免等,除有特殊規定外,均由各級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落實。
各縣(市、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附屬檔案:1.溫州市促進網路經濟發展扶持辦法(試行)
2.溫州市加快小微企業創業園建設實施辦法
3.溫州市進一步鼓勵企業整合重組實施辦法
4.駐企服務員服務企業發展工作方案
5.落實涉企優惠政策五項紀律要求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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