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改革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貫徹數位化改革決策部署,積極探索“極簡審批”,根據《浙江省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最多20個工作日”改革試點工作指引》和《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開展2021年度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最多15個工作日”改革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適用於我市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改革,符合條件的內外資項目均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改革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溫州市政府
一、改革目標
對標世行營商環境評價標準,進一步壓減事項、環節、時間、材料、費用,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力爭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從賦碼備案到竣工驗收並取得不動產證的全過程審批(包括政府審批時間、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時間、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服務時間,不包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外線工程施工時間、業主自主準備時間、中介服務時間)。
二、實施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總體建築面積不大於10000平方米、建築高度不大於24米,無地下室且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的普通倉庫、標準廠房項目和創新型產業用地項目。納入負面清單的項目除外。
三、主要任務
(一)推行“一站式”線上辦理
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3.0(以下簡稱投資線上審批平台3.0),實行一站受理、一網通辦。辦結後申請人可在投資線上審批平台3.0上線上下載電子證照,也可以通過郵遞免費獲取紙質證照。
行政審批部門在辦理低風險小型項目過程中,發現不滿足低風險小型項目條件的,應及時聯繫項目備案部門,將項目性質調整為一般企業投資項目,並按照一般企業投資項目的審批流程補全手續。
(二)最佳化審批流程
全流程分為聯合審批、聯合驗收兩個階段,審批流程詳見附屬檔案3。發改部門做好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的判斷和標註工作,將相關信息推送市政公用服務企業。聯合審批階段和聯合驗收階段推行並聯審批。
(三)精簡審批事項和費用
進一步壓減審批事項和環節,對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保留9個必辦事項,3個可選事項(詳見附屬檔案2)。
1.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5000平方米及以下)免於配建防空地下室,無需繳納易地建設費;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對5000-10000平方米的低風險小型項目免於配建防空地下室,無需繳納易地建設費。
2.取消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施工圖審查、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實行施工圖自審備案制和建築師負責制(單體建築面積大於5000平方米的項目除外)。
3.符合本市建築用途管理相關規定的,無需開展交通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防洪評價、水資源論證、節能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等評估評價工作。已完成區域評估的,不再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交通影響評價、防洪評價、水資源論證、節能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壓覆礦、地質災害、雷電災害等事項的評估,行政審批部門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4.將規劃條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和完成賦碼備案後,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企業憑土地出讓契約或建設用地批准書和規劃條件,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資規部門不再進行方案審查,憑自審合格的施工圖、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的聯合承諾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公示期滿即辦制。
6.將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建設用地覆核驗收等事項合併為一個驗收事項。
7.將交通、防雷、電力內部工程驗收等納入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聯合驗收範疇。
8.通過規劃核實(用地覆核)後,竣工聯測聯核機構按照不動產權籍調查入庫標準出具竣工測繪成果,作為不動產登記的面積確定依據,將“聯合測繪”成果及竣工聯合驗收結果作為權籍調查成果直接入庫。
9.不再強制委託監理,建設單位自行決定是否聘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在確定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工程貨物供應商時,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可直接發包。
10.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再向企業收取(工業用地)。鼓勵小型低風險工業項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費用實行政府付費。
11.規劃紅線範圍外的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公用設施接入工程施工費用,由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公用服務企業承擔,不得由用戶承擔規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四)最佳化市政公用設施接入
對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市政公用設施接入實行承諾備案制,相關部門不再審批。施工前應通過投資線上審批平台3.0將施工方案推送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部門。達到接入條件後,市政公用服務企業應將信息推送相關部門,並負責按標準恢復道路、綠化。市政公用設施接入外線工程,由市政公用服務企業負責建設,辦理時限不超過4個工作日。
最佳化供排水服務,建築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市政公用設施接入現場踏勘和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檢查整合為一個環節。
(五)推進不動產登記便利化
申請人可通過投資線上審批平台3.0,或持相關申請材料至視窗,申請辦理不動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通過投資線上審批平台3.0申辦且符合辦理條件的,1個工作日內辦結。辦結後申請人可在投資線上審批平台3.0上線上下載電子證照,也可以通過郵遞方式獲取紙質證照,免收登記費和工本費。
(六)加強審批監管和服務
項目立項後,各地應組織相關部門為企業提供聯合上門服務,指導項目材料編制和申報檔案。
施工階段,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可取消質量安全首次工作交底會,在結構施工階段開展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檢查,檢查頻次為1次,時間為1個工作日。
本市施工現場質量監督管理人員從業要求,除需符合《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考核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的最低從業年限和取得行政執法證以外,同時應滿足工程類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
開展工程質量潛在缺陷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建設單位可通過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責任保險(或類似保險產品)的方式,防範和化解工程質量風險,保證工程質量,保障工程所有人權益。
加強事後監管,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於其他轉換為後續監管的事項,要重點監管,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實施懲戒。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聯動推進。各縣(市、區)要分別組建以政務服務、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等部門為主體的工作專班;建立定期例會制度,跟蹤、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在項目審批全流程中全過程關注、全過程推進、全過程督察落實,確保項目按時間節點高效推進,切實有效地完成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改革工作。
(二)強化考核督查。市本級政務服務、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等部門牽頭建立指導協調機制,負責指導推進方案實施,總結經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強化改革實施的跟蹤督查,對推進不力的,要適時約談。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創新方式做好政策解讀,增進社會公眾對試點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加強輿論引導,通過電視、網路、線下宣講會等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導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及時回應企業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其他
根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第四十六條,各地開展改革過程中出現問題,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除相關責任:
(一)符合國家和省確定的改革方向;
(二)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義務性規定;
(三)決策程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四)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
(五)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
本工作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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