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重污染天氣防治若干規定》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11月30日公布的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重污染天氣防治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湖南省重污染天氣防治若干規定》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11月30日公布的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重污染天氣防治若干規定》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11月30日公布的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 告第 10 號《湖南省重污染天氣防治若干...
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象條件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對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作出規定。第二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劃定本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省人民政府環境...
10.3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臨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職責分工表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落實《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守護藍天”攻堅行動計畫(2023—2025年)》,統籌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
《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工作方案》是湖南省制定的工作方案,力爭到2025年,全省PM2.5濃度降至中部六省前列,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長沙確保達到全國省會城市中游偏上水平,奮力躋身先進行列;14個市州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發展歷史 2023...
常德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於2020年10月29日常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防治大氣污染,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應急措施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構)築...
第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揚塵污染防治應急措施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第十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生態環境主管...
(三)制定具體的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報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四)在項目工地設立公示牌,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現場負責人、環保監督員、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部門及舉報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五)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揚塵污染應急措施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在達到應急預案規定的條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構)築物拆除施工等防止揚塵...
充分利用氣象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編制“一圖一表一計畫”,即全市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服務作戰圖、周年服務一覽表、年度工作計畫,提升農業抗旱、冰雹防禦、森林防滅火、重污染天氣防治、水庫增蓄和重大活動服務保障等科學指揮套用能力。(...
提升大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的預見性、準確率和精細化程度,提高重污染天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以及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的氣象保障能力,加強面向大氣及水的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長株潭及周邊區域協同治理的氣象服務。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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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品質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品質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品質明顯改善。具體指標 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