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華僑捐贈若干規定》是1995年2月1日湖南省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華僑捐贈若干規定
- 通過時間:1994年12月29日
- 施行時間:1995年2月1日
- 適用地區:湖南省
《湖南省華僑捐贈若干規定》是1995年2月1日湖南省施行的規定。
《湖南省華僑捐贈若干規定》是1995年2月1日湖南省施行的規定。(1994年12月29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鼓勵和保護華僑愛國愛鄉的熱情,加強對華僑捐贈工作的管理,促進經濟建設...
湖南省華僑捐贈若干規定(修正) (1994年12月29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華僑捐贈若干規定》的決定修正) ...
《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是由國務院發布於1989年02月20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9〕16號。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 發布機構 國務院 發文字號 國發〔1989...
關於對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外匯參加外匯調劑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國家外管局 頒布時間 1989.07.11 實施時間 1989.07.01 根據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為辦理對華...
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加掛湖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是湖南省外事僑務工作的綜合歸口管理部門,為湖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機構改革時由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和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歸併整合而成。現任領導 ...
因城鄉建設、社會事業的規劃、布局等原因確需拆遷、撤併華僑捐贈的公益性建築或者改變用途的,受贈人或者項目使用單位應當事先徵求捐贈人意見和建議,維護捐贈人的合法權益。有捐贈協定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
華僑捐資興學褒獎條例是中國政府獎勵華僑捐資辦學的規定。始見於 1914 年 10 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的《捐資興學褒獎條例》第一條:“華僑在國外以私財創立學校或捐入學校,培育本國子弟,準由各駐外領事開列事實表冊,詳請褒獎。”...
基金會動態 2020年9月4日,在湖南省華僑公益基金會二屆一次理事會上,湖南華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向長江當選為新一屆理事長。2021年8月4日,湖南省華僑公益基金會向河南、湖南張家界累計捐款110萬元,幫助當地人民戰勝困難。
第十九條受贈單位在收到捐贈款物後,應當向捐贈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據,並對捐贈的款物造冊登記。受贈單位應當妥善管理捐贈款物,並按照捐贈意願規定的用途使用。第二十條華僑捐贈建設的工程項目,受贈單位一般應當成立籌建機構,並委託建設...
第二十五條 假借捐贈名義進行逃匯、偷稅、走私等活動的 ,由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華僑捐贈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
第一條 為鼓勵華僑捐贈,規範捐贈和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捐贈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捐贈財產...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務院關於對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華僑、港澳台同胞自願向境內捐贈進口物資的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開展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企業的外方...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7年7月27日 海南省華僑捐贈公益事業若干規定 2007年7月27日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規定條款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華僑捐贈,是指華僑、華僑團體和華僑企業(以下統稱捐贈...
捐贈人對前款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捐贈,適用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條 華僑捐贈應當遵循自願無償和尊重捐贈人意願的原則。第四條 華僑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華僑捐贈的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中國僑聯章程》的規定,為中國僑聯和地方各級僑聯履行代表歸僑、僑眷利益,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扶持幫助困難歸僑僑眷...
天津市華僑捐贈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華僑捐贈工作的管理,保護華僑愛國愛鄉熱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華僑捐贈,是指華僑、華僑團體、華僑投資...
第二十條 挪用、侵占、貪污捐贈款物的,由市、州、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退還款物,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照前款追回、追繳的款物,應當按照原捐贈用途使用。第二十一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華僑捐贈工作中濫用...
華僑捐贈的進口物資,由省人民政府審批。第十五條華僑捐贈的外匯或人民幣,受贈單位應按用途在所在地有關銀行開立專戶,專款專用。第十六條華僑捐贈的進口物資,符合海關有關規定的,憑捐贈物資清單和審批機關批准檔案,經海關審核後,按...
第十四條 受贈人不得擅自將受贈財產轉讓或者改變用途。確需轉讓或者改變用途的,應當事先徵得捐贈人同意。其中,向華僑公開募捐的財產,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屬於減稅、免稅進口的捐贈物資,在海關監管期內...
第一條 為加強接受華僑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項目的管理,保護捐贈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廣東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 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
(1991年10月1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3號)第一條為發揚華僑愛國愛鄉的優良傳統,保護華僑捐贈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受贈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捐贈,系指華僑自願無償向國家或集體捐獻...
(1997年1月18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保護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正當權益,加強受贈管理,根據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華僑捐贈興辦...
第一條 為保護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正當權益,加強受贈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是指華僑(含華僑個人、華僑社團、華僑投資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償...
二、對《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作如下修改 將第六條第(一)項修改為:“專業技術人員每年脫產或者集中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2天或者72學時”。 三、對《福建省招收台灣學生若干規定》作如下修改 ...
制定這一辦法是為了鼓勵華僑在國內興辦學校,發展文教事業,滿足廣大華僑子女求學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公益事業捐贈法、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制定,該辦法規定的內容已不再適用。法律全文 華僑捐資興辦學校辦法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