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7日湖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0年8月9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號公布 1980年8月9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縣、社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1980年08月09日
- 實施時間:1980年08月09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大常委會
1980年8月7日湖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0年8月9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號公布 1980年8月9日起施行。
1980年8月7日湖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0年8月9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號公布 1980年8月9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
第六條 人民解放軍駐省部隊和機關單位選舉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單獨進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南省總隊所屬單位選舉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照人民解放軍的辦法進行。第二章 選舉工作機構及其任務 第七條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時湖南省於1994年制定的辦法,於199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文名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 通過時間 1994年3月4日 施行時間 1994...
第四條 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中,各有關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和人員。第二章 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編輯 語音 第五條 自治縣人民代麥大會,是縣一級國家權力機關。 第六條 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選舉。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依照選舉法的規定。
第五條 代表應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宣傳法律、法規、政策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決定,協助省人民政府推行工作。第六條 代表應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民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在中央駐湘單位或省直機關工作的...
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湖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 (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鄉、民族鄉、鎮(以下簡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建設,保障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2008修訂)》是1988年6月27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地方行政法規。檔案發布 (1988年6月27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4月27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
1985年11月19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全面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貫徹執行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省的實施,...
(七)選舉自治州州長、副州長和自治州人民委員會委員;(八)選舉自治州中紱人民法院院長;(九)選舉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聽取和審查自治州人民委員會和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十一)改變或者撤銷自治州人民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和命令;(十二)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縣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和...
細則全文 湖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 (1984年7月18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2月17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5年11月30日湖北省第八屆...
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5年11月30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結合我省情況,制訂本細則。第二條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出。第三條 縣人民政府駐地在...
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對《海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條修改為:“選舉工作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切實保障選民行使選舉權利。”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六條:“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由國庫...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縣、社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暫行實施細則》第八條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0.09.28 實施時間 1980.09.28 根據中央有關規定,決定將《山東省縣、社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暫行實施...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以下簡稱《選舉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公社、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直接選出。縣、社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必須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充分發揚...
五、代表候選人的提出和確定 六、選舉程式 七、少數民族地區的選舉 八、軍隊的選舉 九、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一、選舉機構的設定和任務 第一條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以下...
1980年7月10日遼寧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結合我省具體情況和選舉試點經驗,制訂本選舉實施細則。凡《選舉法》已經做了具體規定的,按《選舉法》執行。第二條 選舉工作要廣...
1959年4月1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八次會議通過。(1959年4月1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八次會議通過)1959年4月1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八次會議決議:批准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實施細則 (1992年5月21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5年7月2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 1995年7月21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第三條 縣鄉兩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簡稱《選舉法》,下同),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以及地區所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當地駐軍...
1980年9月25日湖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引言內容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有關縣級直接選舉的規定,參照我省試點經驗,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制訂本實施細則。細則全文 建立機構 培訓幹部 建立選舉機構 1.縣、自治縣...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我省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選舉工作中,要解放思想,堅持民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切實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真正行使自己的...
選舉委員會由同級黨、政、軍、民眾團體負責人,各條戰線的先進模範人物和知名人士等13至17人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在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成立之前,選舉委員會的成員,由本級革命委員會邀請各有關方面負責人民主協商產生,經革命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