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13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7月23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人事任免表決方式的決定〉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人事任免表決方式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7年07月23日
- 實施時間:1987年03月13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大常委會
1987年3月13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7月23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人事任免表決方式的決定〉的決定》修正。
1987年3月13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7月23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人事任免表決方式的決定〉的決定》修正。
應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任免的時間為準,並在批准任免後公布。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人事任免表決方式的決定》同時廢止。
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依法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規、批准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審查和批准決算、調整預算,聽取和審議各項工作報告,詢問和質詢,討論、決定本省行政區域內重大事項,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
具體程式按照《湖南省地方立法條例》的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省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常務委員會討論的重大事項包括:(一)省人民代表大會交付審議的事項...
1994年3月4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2月12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修...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對《湖南省...
一、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決定,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為774人。二、各市、州應選的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以2000年底本行政區域人口總數為依據,按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4倍於城市每一...
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任命:劉蔚為長沙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全鋒為懷化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夏莉為懷化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於2013年11月29日經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11月29日 湖南省...
1994年3月4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2月12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3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
省人大常委會按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積極履行職權,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湖南省一、二、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未設立人大常委會...
聚居的少數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縣、自治縣、鄉、民族鄉,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代表名額可以另加百分之五。第十一條 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由本級選舉委員會根據各選區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
提質詢案的代表半數以上對答覆不滿意的,經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決定,受質詢機關應當再作答覆。提質詢案的代表半數以上對再次答覆仍不滿意的,經主席團決定,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處理,並將處理結果答覆提質詢案的代表。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於2003年11月26日經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
比照全國人大組織法的規定,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設立的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如副秘書長和各工作委員會成員,應由主任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免。四是任命人民陪審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八條規定:“...
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8號)《湖南省實施辦法》於2000年5月27日經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0年5月27日 湖南...
《湖南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於2008年7月31日經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7月31日 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
《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2013年4月11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檔案。一、為了保證和規範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依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制定...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名,決定任免有關專門人民法院院長。根據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提名,任免有關專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第十五條 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理本級人民法院院長書面提出的辭職...
(2009年3月26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貴州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決定對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表決方式及範圍作如出下規定:一、採用無記名投票表決的範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如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
第五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根據省長的提名,決定個別副省長的任免。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秘書長、廳長、局長、主任的任免,由省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第七條 在省人民代表...
重要緊急情況必須由政府立即決策的,可以由政府行政首長或者分管副職按職權臨機決定,並及時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通報或者向行政首長報告。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對《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第二章 任免範圍 第三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人大常委會根據省長的提名,決定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的個別任免,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第四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人民政府省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人民檢察院...
(2017年4月21日桂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條目 第一條 第二條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市人大常委會在許可權範圍內對本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決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撤職、接受或者批准辭職、推選或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