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湖南省“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是2024年4月3日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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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2024年4月3日,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於印發《湖南省“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容

湖南省“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將“無廢”理念融入固體廢物治理全過程,堅持優先減量化、充分資源化、全程無害化,統籌城市發展和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統籌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農業廢棄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等污染防治,強化保障體系建設,有效提升固體廢物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動實現城鄉“無廢”,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湖南提供堅實支撐。
到2024年底,省級層面推動2-3個省“無廢城市”“無廢集團”建設;長沙市、張家界市完成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階段性目標,其他市州推動1-2個具有地方特色的“無廢企業”“無廢園區”“無廢鄉村”等“無廢細胞”建設。
到2025年底,所有市州50%以上的縣(市、區)達到“無廢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到2027年,60%以上市州達到“無廢城市”建設目標要求。長沙市、張家界市全面完成國家“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任務、達到試點工作要求。全省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增強,主要農業廢棄物處理利用水平以及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水平全面提升,“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力爭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目標化,加強“無廢細胞”示範建設。
1.科學編制方案。各市州要根據《“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和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本地區“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統籌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全生命周期監督監管監測一體化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布局,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保障能力、民眾獲得感等五個方面,制定“無廢城市”指標體系與評估細則,細化任務,制定措施,一體部署,一體推進。(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督導,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開展“無廢細胞”建設。省級層面積極開展“無廢集團”試點,推動“無廢城市”建設,總結經驗,推廣“無廢城市”優秀案例,形成典型示範效應。各市州以解決實際問題為著力點,鼓勵先行先試,積極推進“無廢企業”“無廢園區”“無廢鄉村”“無廢景區”“無廢工地”等“無廢細胞”建設,以點帶面,逐步實現“無廢城市”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督導,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
(二)堅持減量化,加快綠色低碳發展。
3.推動工業綠色生產。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從嚴把控固體廢物產生量大、處置難的項目審批准入。(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督導)結合減污降碳、節能增效工作要求,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電子材料等重點行業循環化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引導企業提高再生利用原料、二次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延伸產品鏈條,最佳化“三廢”處理工藝,實現源頭減量。科學規劃園區產業布局,鼓勵以園區、集團等為“細胞”單元,建立上下游循環經濟產業鏈,降低工業固廢處理處置壓力。(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督導,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統計局配合)
4.推動農業綠色發展。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促進農業固體廢物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加快種養結合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形成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強化獸用抗菌藥、農藥化肥的使用管理,指導種植戶科學施肥,合理用藥,持續推進化肥減量增效、農藥減量控害。(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督導)
5.推動綠色建築套用。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將建築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用納入建設工程概算,大力推進星級綠色建築及節約型工地建設,提高建築材料回收利用率,推廣使用綠色低碳及再生利用建材。到2025年,全省城鎮新建居住建築節能率達到65%,新建公共建築節能率達72%。推動建築垃圾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促進回收及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有序提高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的比例,推行全裝修交付。(省住建廳牽頭督導)
6.推動綠色生活方式。以機關事業單位、文化旅遊、學校、餐飲等為重點,推行無紙化辦公、光碟行動、綠色出行等綠色生活方式,加快無汞燈管、電子溫度計、水性油漆等推廣使用。(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督導)強化塑膠污染治理及廢棄塑膠製品利用,深入推進限塑禁塑行動,支持再生塑膠企業開展原料多元化、規模擴大化、技術先進化等升級改造。(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督導,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合作總社配合)建立健全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企業綠色管理和評價標準,制修訂快遞商品綠色包裝資源化能源化利用等地方標準,在網購、物流等環節推廣使用可降解材料包裝。到2025年底,全省電商平台企業和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膠包裝袋、塑膠膠帶、一次性塑膠編織袋等,減少寄遞環節二次包裝。加大對綠色包裝研發生產、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建設、專業化智慧型化回收設施投放運營等重點項目和低值可回收物補貼的支持力度,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即征即退、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計收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督導)
(三)堅持資源化,提升綜合利用能力。
7.增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著力開展錳渣氨氮提取、尾礦回採等關鍵技術攻關,推動尾礦、廢石、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等大宗固體廢物,在提取有價組分、生產水泥建材、路基材料、陶瓷、玻璃、井下及塌陷區充填回填等領域的規模化利用,加大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力度及廣度。在符合原料標準及生產要求等條件下,鼓勵各行各業優先使用再生利用產品。(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督導)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以園區、產業集中區為重點,統籌或聯合規劃建設區域典型固體廢物配套綜合利用及處置設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工業爐窯、磚瓦窯、水泥窯、垃圾焚燒設施等開展協同處理。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築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的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利用規模不斷擴大,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存量大宗固廢有序減少。(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督導)
8.提升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以村為單位在農村區域建立定點投放農膜回收及農藥包裝廢棄物等農業固體廢物的收集點。加快推廣一膜多用及秸稈多元化利用技術。統籌推進農村“三沼”等固體廢物能源化利用,提高生物質等清潔能源供給能力。推動岳陽、益陽、常德三市聚力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重點,以建立綠色種養循環發展機制為核心,加快推進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大力推廣快速低排放的固體糞便堆肥技術和水肥一體化施用技術。到2025年,農膜回收率達到85%,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0%。(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督導,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9.推進建築垃圾綜合利用。推行建築垃圾源頭減量,加強施工現場管理,規範建築垃圾產生、運輸、處置核准,健全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套用體系,將建築垃圾綜合利用及再生產品套用納入“綠色建築”“綠色建造”等評價體系,促進再生產品套用。到2025年,全省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50%以上。(省住建廳牽頭督導)
10.提升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深入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體系建設,探索構建符合農村實際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動城鄉環衛一體化發展。(省住建廳牽頭督導,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配合)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推進廢紙、廢塑膠、廢舊紡織品、廢金屬、廢玻璃、廢舊家電等主要品種回收加工利用設施建設,健全完善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和集散市場,建立大數據全鏈條數位化溯源管理系統,構建多元回收、集中分揀、安全存運、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可回收物回收體系,鼓勵各地區採取特許經營等方式,授權專業化企業開展可回收物回收業務,實行規模化、規範化運營。到2025年,廢舊家電規範回收率達50%以上。有序推進廚餘垃圾收運及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廚餘垃圾收運處置監管,積極創建堆肥、沼氣產品套用示範區及示範工程,提升廚餘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供銷合作總社按職責分工督導)
11.強化危險廢物收集及利用處置能力。持續推進鉛蓄電池等產品生產者延伸制、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加強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及難處置醫療廢物暫存設施建設,補齊縣級收集轉運短板,推進醫療廢物收運體系向農村拓展。到2025年底,基本實現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全覆蓋”。(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工督導)建立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常態化評估機制,定期發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性公告,推進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管理。以高溫爐窯協同處理為重點,開展高利用價值或低毒危險廢物收集、運輸、利用、處置“白名單”試點,推動資源有效利用。鼓勵園區、集團、企業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運輸及利用設施,最佳化危險廢物轉移、利用、處置管理措施,支持省內大型企業集團內部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強化省內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經營許可豁免管理,提升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率。鼓勵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多元化”、“鏈條化”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減少危險廢物轉移風險。嚴格履行化學品環境國際公約要求,推進化學物質風險評估基礎資料庫建設,提升新型污染物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鼓勵企業自主或聯合研發“三化”關鍵技術及關鍵設備,聚焦含鈹廢渣、砷鹼渣、鉈渣等危險廢物,加快資源化技術研發及推廣套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督導、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科技廳配合)
(四)堅持無害化,提升固體廢物安全處置能力。12.健全完善處置設施配置。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機制,發揮焚燒爐、水泥窯、磚瓦窯等應急協同處理優勢,將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納入我省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清單。鼓勵各園區、集團企業對固體廢物產生規模大、危險性質相似的重點固體廢物,自建固體廢物預處理及處置中心。積極督促符合閉庫銷號條件的尾礦庫實施閉庫銷號工作,加快尾礦庫閉庫銷號和尾礦庫環境監管清單調整退出工作。(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健委、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督導)規範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支持規模化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穩步推進市政污泥資源化,鼓勵生活垃圾焚燒協同處理市政污泥。到2025年,全省地級城市(含吉首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推動實現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省住建廳牽頭督導,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13.強化固體廢物隱患排查及污染治理。全面實施歷史遺留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尾礦庫風險排查及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場綜合治理等專項行動,嚴控環境風險。(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督導,省應急廳、省住建廳配合)
(五)堅持體系化,提升綜合支撐能力。
14.強化法規制度支撐。根據實際推動相關地方性法規修訂,全面梳理並修改完善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規範性檔案。完善農膜、秸稈、禽畜糞便等農業固體廢物收儲及資源化管理制度,強化探索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大宗工業固廢等固體廢物管控制度建設,深化固體廢物分級分類管理、生產者責任延伸、跨區域處置等制度創新,提升綜合管理效能。(各部門按職責分工督導)
15.強化技術和標準支撐。積極引領企事業單位及高校開展綠色低碳生產關鍵技術、固體廢物“三化”技術科技攻關及成果套用推廣,科學制定再生利用技術規範及再生利用產品質量標準,探索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一體化協同治理,開展“無廢城市”技術創新平台建設,支持無廢城市科技創新孵化基地建設,鼓勵各地區建設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無廢”示範項目。(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督導)
16.強化市場和監管支撐。加大最佳化市場營商環境,加大綠色信貸對“無廢城市”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無廢城市”建設項目。(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人民銀行、省發改委按職責分工督導)加強危險廢物事中事後監管,壓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健全環保信用評價,推動將工業固體廢物重點產生單位和利用處置單位納入環保信用評價管理,依託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推行監管“網際網路+”,實現固廢全生命周期電子監管,力爭2024年底前實現電子標籤使用全覆蓋。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健委、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督導)
三、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對“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完善省統籌協調、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級要充分發揮省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管理廳際協調機製作用,成立工作專班,釐清部門責任,制定任務清單,指導協調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是“無廢城市”建設主體,要把此項工作納入本地區總體工作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及時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建立橫向包括相關部門,縱向覆蓋市縣鄉村的協調機制,並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加強組織實施,形成部門聯動、上下協同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督導幫扶考核。建立“無廢城市”建設技術幫扶組,對市州“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編制等工作開展技術幫扶,加強工作指導。建立健全工作調度、評估、考核機制,將“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對市州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美麗湖南建設考核和績效考核內容,加強督導考核。“無廢城市”建設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各市州人民政府於次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總結報送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三)加大政策和資金保障。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研究完善政策體系,在財政、土地、人才、技術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無廢城市”建設的市場化投資機制和商業模式,充分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無廢城市”建設所需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
(四)積極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官網“雙微”作用,加強“無廢”理念和建設成效的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加快構建政府企業公眾共建、共治、共享的“無廢城市”建設行動體系,提高公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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