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礦產儲量管理規定》在1994.08.27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礦產儲量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08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8月27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礦產儲量管理規定》在1994.08.27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北省礦產儲量管理規定》在1994.08.27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儲量管理,合理開發利用礦產儲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湖北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在2003.09.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2003年8月18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二00三年九月一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資源儲量管理,...
《湖北省非國有礦山企業礦產儲量管理辦法》已經1995年11月28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發布施行。省長 蔣祝平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湖北省非國有礦山企業礦產儲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非國有礦山企業的礦產儲量...
湖北省礦產資源開採管理條例 (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資源開採管理,保護國家礦產資源,保障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礦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
建立礦山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管機制。礦山企業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占用的資源儲量年度變動情況進行地質測量,提交礦山年度地質測量報告。對不按規定進行地質測量、不提交礦山儲量年報的,不予通過採礦許可證年檢;對瞞報或少報消耗儲量,或與地質...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本市有限的礦產資源,促進武漢地區礦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湖北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轄區內的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
第一條為促進礦業經濟發展,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更好地服務於縣域經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開採管理辦法》、《湖北省礦產資源開採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
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管理條例 (1998年4月2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地質礦產勘查管理,維護勘查秩序,保護勘查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有關...
礦產資源補償費、采(探)礦權價款和采(探)礦權使用費除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以外,全額用於自治縣礦產資源勘查、環境資源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和礦產資源管理。”第五條 在自治縣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勘查、...
第十九條 對本辦法頒布以前已進入國營礦山企業礦區範圍內的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者,按以下辦法處理:(一)符合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湖北省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有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辦礦範圍的,允許繼續開採;(二)在省人民...
礦產資源開發要引進有實力、真開發、負責任的大業主進行綜合開發利用,提高資源利用率。開發金屬礦產註冊資本金必須在3000萬元以上,同時必須嚴格按照《湖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備用金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98號)一次性繳納礦山地質環境...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8年1月19日通過,並報經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08年4月3日批准,經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第三條 國家對礦產儲量實行統一的登記統計管理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它海域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採及工程建設壓覆礦產儲量,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是全國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機關。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
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修改《湖北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的議案,決定對《湖北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機關,為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保護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礦產儲量的動態管理,依據《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而設立的對礦產儲量實行登記管理的制度。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礦產...
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1月3日原地質礦產部發布的《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七)機構內部設定情況及管理制度;(八)資格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七條通過資格審查認定的,由資格管理機關頒發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資格證書。第八條依法取得評審機構資格證書的評審機構,可在確定範圍內從事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業務。第...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要素市場化配置,將產權制度貫穿到自然資源源頭保護、過程...
《湖北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9.02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保障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
第四條 國家對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認定實行統一管理。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是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管理機構。國土資源部負責管理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和評審專家;管理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礦產資源...
(六)不滿70周歲(申請時不滿65周歲),身體健康,能夠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相關諮詢以及野外現場核查工作;(七)對超過規定年齡、專業能力強、在其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力的權威專家,經本人同意,可作為特邀專家,參與礦產資源儲量管理...
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1月3日原地質礦產部發布的《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