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14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7月21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修訂)
- 頒布時間:2006年07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6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1992年3月14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7月21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1992年3月14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7月21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促進...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經2000年12月1日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2000年12月1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該《辦法》共27條,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通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該《條例》第82...
第一條為了規範取用水行為,加強取用水需求管理,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建設節水型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法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第四條 開發、...
湖北省水資源費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是湖北省為加強水資源費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以下簡稱《條例》)、《湖北省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85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關於...
《湖北省水文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4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省長 李鴻忠 二○一○年五月七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促進水文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湖北省計畫用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節水優先”方針,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強化用水需求和過程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湖北省節約用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發揮水利工程的綜合功能和效益,推進流域綜合治理,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的...
第一條 為了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水環境,保障用水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江河、湖泊、水庫、...
《湖北省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長 羅清泉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辦法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有效保護和統一管理,促進節約用水,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和湖北省水利廳《關於加強我省水能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三條違反本規定,造成防汛責任事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十四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湖北省漁業管理實施辦法 (1990年10月26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1990年11月2日頒布實施)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 養殖和捕撈 第四章 漁業資源的增殖和保護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
為了保障南水北調工程安全,充分發揮南水北調工程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6章31條,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目錄 湖北省南水北調工程保護辦法 目 ...
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1988年01月21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修訂),2002年08月29日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08月2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9修正),2009年08月27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含:中華人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三條“其他水工程,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劃定工程保護範圍和保護職責”和《湖北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前款規定以外的水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參照國家所有的水工程標準劃定”的規定,《辦法》規定工程管理範圍和保護範圍由省...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抗旱工作應當優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態用水,並統籌農業、工業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建立政府主導與市場引導相結合、開源與節流相結合、最佳化水資源配置與調整產業結構相結合、經濟...
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號 《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6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省 長 張國光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庫管理,保障水庫安全,發揮水庫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
《湖北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6月24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規範農村供水用水活動,保障農村供水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勢穩定和防洪、通航安全,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動。《長江河道采砂管理...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訂的辦法 (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5號發布 根據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三峽水庫調度和庫區水資源與河道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發揮三峽水庫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六條 罰沒收入管理按《湖北省罰沒收入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保障水安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善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水資源保護工作。本條例所稱水資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條 市、區...
武漢市供水條例,於2021年6月9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本市供水事業,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質量,維護用戶和供水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
《武漢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是湖北省武漢市為了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促進水資源合理有效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武漢市實際,制定的條例。修訂信息 2004年11月26日武漢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5年1月19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