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通知》意在為了全面提高我省農業機械化水平,更好地推進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就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有關問題作出該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通知
  • 適用地區:湖北省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了全面提高我省農業機械化水平,更好地推進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具體內容


一、明確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要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任務,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為主線,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立足大農業、發展大農機、服務新農村,進一步最佳化裝備結構,調整發展布局,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生產轉變,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十一五”期間,農業生產及農產品加工機械協調發展,重點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加快發展,高效、低耗、節能、環保機械全面發展。到2010年,全省農業機械總動力達到2800萬千瓦;機械耕整4000萬畝,機械播栽1000萬畝,機械收穫3000萬畝,農業機械化綜合水平達到60%。
二、最佳化裝備結構和區域布局,推進科技進步
(一)最佳化裝備結構
積極轉變農業機械增長方式,以增量調整帶動存量最佳化,以存量最佳化促進結構升級,走數量、質量、效益並重和協調發展的路子,實現農業結構與農業機械裝備結構同步調整。在確保農業機械總量穩步增長的前提下,著力調整大中型機械與小型機械、動力機械與配套機具、種植業機械與農村其他各業所需機械的比例。在加速糧食生產全過程機械化的同時,積極引導林牧漁業、經濟作物、設施農業、旱作節水、生態農業和農產品深加工等機械化技術的全面發展。
(二)最佳化區域布局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保障安全,保護環境”的原則,形成具有各自特色和區域優勢的發展新格局。江漢平原及鄂北崗地糧棉油主產區重點發展糧食生產全過程機械化,大力發展油菜等經濟作物生產機械化和水產養殖生產機械化,以帶動農機化整體水平提高;鄂東南、鄂東北低山丘陵地區在發展糧食作物主要生產環節機械化的同時,重點發展大宗農副林土特產品生產加工機械化;鄂西北、鄂西南山區重點發展林果茶、土特產、藥材生產和飼料生產加工機械化,有選擇地發展玉米、馬鈴薯等作物的機械化生產;大中城市郊區重點抓好蔬菜、花卉和其他高效作物機械化生產,帶動農副產品的加工、儲藏、運輸機械化。
(三)推進技術創新
根據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深入實施水稻生產機械化、秸稈還田保護性耕作、油菜收穫、設施農業、農副產品初加工等農機化創新示範工程。充分發揮創新示範基地新技術新機具試驗推廣陣地、示範輻射中心和成果轉化平台的作用;加大創新示範工作力度,層層建立示範基地,加快創新示範成果的推廣套用步伐。實行產、學、研、推相結合,加快主要作物、關鍵環節生產所需機械的研製生產,鼓勵農業機械化科研部門、農業院校、農機企業和個人研究開發適應農業生產需要的新技術、新機具,對發明者給予適當獎勵。
(四)加強技術培訓
充分利用農業院校資源,加強農機管理與技術人員培訓;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實用技術培訓,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機手,將農機手技術培訓與農機職業技能鑑定有機結合,實施“兩證”(培訓結業證、職業技能鑑定證)制度。完善農機高中級管理人才的培養和職稱評定製度,建立崗位人員進修制度。
三、健全完善服務體系,提高管理水平
(一)積極培育服務市場
本著“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建立完善以基層新型農機站、農機合作社等專業服務組織為龍頭,農機大戶為主體,農機戶為基礎,農機協會為紐帶的新型農機服務組織體系,形成以市場為導向、投入多元、功能齊全、服務高效的農機社會化服務新機制。鼓勵、扶持農民和農機服務組織開展農機銷售、維修、作業、運輸“四大服務”,繼續擴大農機跨區作業領域和規模,努力探索農機契約作業、訂單作業、“一條龍”作業等農機共同利用新的實現形式,推進農機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和產業化發展。各地要儘快建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路,定期發布政策、市場等信息,引導農機服務有序流動,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健康發展。
(二)強化產品質量監管
不斷完善農機試驗鑑定和認證制度。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相關部門確定、公布我省支持推廣的先進適用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並定期調整、公布。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通過鑑定的農機產品及推廣鑑定證書、標誌使用情況的監督。要嚴格實施維修技術資格準入制度,提高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利益。抓好農業機械“投訴打假”工作,建立投訴平台,及時受理、處理各類投訴案件,依法維護農機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大力開展以創建“平安農機”為目標的示範活動,依法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強化拖拉機和其他農業機械登記制度,加強牌證管理和定期檢(審)驗,提高列管率、安全技術檢測合格率及駕駛操作人員持證率。建立重特大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構築安全宣傳教育、技術檢測、執法監控“三大防線”,確保農機生產安全。
四、加強領導,共同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
各地要把農業機械化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明確目標任務,及時研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大力推動全省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要加大對農業機械化的投入。省財政安排農機購機補貼資金主要用於對農民個人、農機大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各類農業機械服務組織購置和更新大中型農機具補貼;“以機代牛”專項資金用於血吸蟲疫區的機械替代耕牛。各級財政要統籌安排鄉鎮農機公益性服務經費,逐步加大扶持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經費投入,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業機械化示範區建設。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落實有關政策,共同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發展改革部門對農機系統的基建項目要統籌考慮,適當安排;農業部門在安排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資金時,要逐步增加用於農機方面的資金比例;科技部門要重點支持農機科研攻關、關鍵技術推廣和科技示範基地建設;水利部門在安排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時,要適當安排小型排灌設施配套、改造資金;交通部門對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對經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完全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暫免徵收養路費;教育部門要對農機職業教育予以扶持;國土資源部門在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建設中,要把田間機耕路建設與溝渠建設結合起來,保證農業機械能夠下田作業;稅務部門對從事農業機械研究、開發、生產、作業服務所取得的收入,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購置農機具的信貸支持。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基層農機服務組織和農民增加對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投入,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形成以國家投入為引導,集體、民營和農戶投入為主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吸引國內外農機科研機構、生產企業來我省研製、生產農機產品,提高農機工業的開發和製造水平;鼓勵農機工業企業通過實體聯合、產業重組、股份合作等形式構建新型農機工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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