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通知》意在為了全面提高我省農業機械化水平,更好地推進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就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有關問題作出該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通知
- 適用地區:湖北省
簡介
為了全面提高我省農業機械化水平,更好地推進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具體內容
一、明確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要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任務,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為主線,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立足大農業、發展大農機、服務新農村,進一步最佳化裝備結構,調整發展布局,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生產轉變,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十一五”期間,農業生產及農產品加工機械協調發展,重點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加快發展,高效、低耗、節能、環保機械全面發展。到2010年,全省農業機械總動力達到2800萬千瓦;機械耕整4000萬畝,機械播栽1000萬畝,機械收穫3000萬畝,農業機械化綜合水平達到60%。
二、最佳化裝備結構和區域布局,推進科技進步
(一)最佳化裝備結構
(二)最佳化區域布局
(三)推進技術創新
(四)加強技術培訓
三、健全完善服務體系,提高管理水平
(一)積極培育服務市場
(二)強化產品質量監管
(三)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四、加強領導,共同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
各地要把農業機械化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明確目標任務,及時研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大力推動全省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要加大對農業機械化的投入。省財政安排農機購機補貼資金主要用於對農民個人、農機大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各類農業機械服務組織購置和更新大中型農機具補貼;“以機代牛”專項資金用於血吸蟲疫區的機械替代耕牛。各級財政要統籌安排鄉鎮農機公益性服務經費,逐步加大扶持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經費投入,安排專項資金扶持農業機械化示範區建設。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落實有關政策,共同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發展改革部門對農機系統的基建項目要統籌考慮,適當安排;農業部門在安排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資金時,要逐步增加用於農機方面的資金比例;科技部門要重點支持農機科研攻關、關鍵技術推廣和科技示範基地建設;水利部門在安排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時,要適當安排小型排灌設施配套、改造資金;交通部門對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對經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完全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暫免徵收養路費;教育部門要對農機職業教育予以扶持;國土資源部門在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建設中,要把田間機耕路建設與溝渠建設結合起來,保證農業機械能夠下田作業;稅務部門對從事農業機械研究、開發、生產、作業服務所取得的收入,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購置農機具的信貸支持。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基層農機服務組織和農民增加對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投入,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形成以國家投入為引導,集體、民營和農戶投入為主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吸引國內外農機科研機構、生產企業來我省研製、生產農機產品,提高農機工業的開發和製造水平;鼓勵農機工業企業通過實體聯合、產業重組、股份合作等形式構建新型農機工業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