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2002年3月28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時間的決定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03.28
  • 實施時間:2002.03.2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的規定,湖北省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在2002年年底以前進行換屆選舉,2003年2月底以前召開新的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因鄉、鎮撤併已在2001年提前換屆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此次不再換屆,為保持全省鄉、鎮換屆同步,其任期可延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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