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09.22
  • 實施時間:2001.09.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年”的規定,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四川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在2002年3月底前進行換屆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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