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學院學生表彰獎勵管理辦法

湖北理工學院學生表彰獎勵管理辦法是為了建設良好的學風和校風,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而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理工學院學生表彰獎勵管理辦法
  • 性質:管理辦法
  • 目的: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 根據:《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
基本信息,評比條件,

基本信息

第一條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設良好的學風和校風,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普通全日制在冊在校生。
第三條表彰獎勵的種類、條件和比例
(一)優秀學生(占學生人數5%)

評比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思想上要求進步;熱心為集體和他人服務,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文明行為習慣,自覺執行和模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2、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方法正確,有探索精神和創新意識,並能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學習成績優良。
3、堅持參加經常性的體育鍛鍊,積極參加文娛活動,具有較好心理素質和衛生習慣,身體健康,體育達標。
4、綜合素質較好,得到師生的一致好評。
(二)優秀學生幹部(占學生幹部總數5%)
評比條件:
1、符合優秀學生條件。
2、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工作紮實、任勞任怨,熱心為集體報務。在所從事的學生工作中積極主動、成績突出。
3、思想開拓、勇於創新。
(三)優秀畢業生(佔畢業學生人數5%)
評比條件:
1、參評對象指全日制普通應屆畢業生。
2、思想進步、學習刻苦、成績優異。學習成績和學年鑑定均在全班前5名者。
3、在校期間獲三次以上獎學金。兩次以上被授予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
4、畢業設計或論文成績優秀。
5、無任何違紀記錄。
(四)先進班級(占班級數5%)
評比條件:
1、班主任工作熱情高,責任心強,出色履行班主任職責,工作有創新精神,表現突出。
2、班級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班級工作活動有計畫,有記錄,有總結。原始檔案材料齊全。
3、班幹部團結協作,工作主動,模範帶頭,作用顯著。
4、班級有凝聚力,團結友愛,積極進取,在參加各種集體活動中成績突出。
5、學風端正,紀律嚴明。本學年基本做到“三少”,“三無”,“三按時”。即遲到早退少,課堂講話少,補考缺考少;無曠課罷課,無考試作弊,無違紀受罰;按時報到,按時繳納學費,按時完成學校各項任務。
6、學習成績優良。英語三、四級通過率,計算機水平考試通過率均在所在教學院排名前列。
7、積極開展“文明宿舍”創建活動。本班學生宿舍文明建設在所在教學院排名前列。
8、課外文體活動活躍,在各種比賽中班級成績突出。
第四條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均當取消其當年表彰獎勵評比資格:
(一)有違紀並受到通報批評以上處分的個人;有一人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集體。
(二)有違法行為並受到治安警告或罰款以上的個人和集體。
(三)宿舍檢查不合格受到學校通報批評者。
(四)在宿舍滋事,損壞公物;有嚴重違反校園風紀行為。
(五)違反學校其它有關規定的。
第五條評比方法和程式
(一)評選工作要堅持標準、實事求是,充分發揚民主,嚴防弄虛作假和敷衍草率。
(二)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集體評比每年三月進行。
(三)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集體評比工作由各教學院黨總支負責實施。並認真做好動員、總結、公示工作。單項獎評比由相關組織單位書面報告,並附校級相關證書。
(四)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應填定登記表,存入學生檔案。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各種集體獎勵應當報簡要事跡材料。
第六條表彰獎勵辦法
(一)堅持以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
(二)各種獎勵學校統一下文,頒發證書或獎狀,並召開表彰大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