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統計規則》為規範港口統計工作,保障港口統計資料的準確、及時、全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於2005年12月30日發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港口統計規則
- 目的:規範港口
- 發布時間 :2005年12月30日
- 適用國家:中國
《港口統計規則》為規範港口統計工作,保障港口統計資料的準確、及時、全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於2005年12月30日發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港口統計規則》為規範港口統計工作,保障港口統計資料的準確、及時、全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於2005年12月30日發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第二條 本規則所訂費率,均以人民幣為計費單位。國外付費人以外幣按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兌換率進行清算,國內付費人以人民幣進行清算。第三條 租船契約和運輸契約中有關港口費用負擔的約定,船方或其代理人應至遲於船舶到港的當天,將有關資料書面送交港口和有關部門,否則向代理人進行清算。船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進...
各港與香港、澳門之間的貨物和貨櫃運輸,除另有規定的外,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港口收費規則(外貿部分)》的規定辦理。第二條 計費單位和進整辦法:(一)船舶以淨噸(無淨噸按總噸,無總噸按載重噸)為計費單位的,不滿1噸按1噸計;以馬力(1馬力=0.735千瓦)為計費單位的,不滿1馬力按1馬力計...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30日以交通部令2005年第13號發布的《港口統計規則》同時廢止。規定解讀 《規定》共8章44條,包括總則、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職責、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實施、統計分析與監測、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監督檢查和附則。主要內容包括:(一)明確統計管理體制。《...
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港口的統計工作,並可以根據港口發展需要,適時開展港口統計調查。港口統計調查包括港口基礎設施和裝備及其運用情況、吞吐量、質量和安全、船舶進出港以及其他統計調查事項。從事港口經營、建設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和個人,應當依法及時、準確填報統計報表、提供統計調查資料。...
港口主要統計指標分類與代碼 《港口主要統計指標分類與代碼》是2001年06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於2022年7月1日廢止。備案信息 備案號:8582-2001。
《港口費收規則》是由“規則”與“費率表”兩部分組成。由於所使用的範圍不同,《費收規則》中的“內貿部分”與“外貿部分”在內容上都具有各自的特點,但都包括了主要的港口生產項目。在介紹這些港口生產項目的同時,對這些項目的收費背景均做了說明,使計費操作簡便易行。另外對貨物重量換算,貨物分類,國際集裝...
中國的港口費收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港口費的費目和計費辦法非常混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交通部立即著手港口費收制度的改革,費目和計費辦法逐步趨向統一和簡化。當前,中國港口的港口費按交通部頒布的《航行國際航線船舶及國外進出口貨物海港費收規則》、《航行國內航線船舶及國內進出口貨物海港費收規則》...
修理港口超出本港海事管理機構管轄範圍的,本港海事管理機構應當通知修理港口海事管理機構進行跟蹤檢查。修理港口海事管理機構在收到跟蹤檢查通知後,應當對船舶缺陷的糾正情況進行驗證,並及時將驗證結果反饋至發出通知的海事管理機構。第二十九條 海事管理機構採取本規則第二十七條第(四)(五)(八)項措施的,應當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國內水路貨櫃貨物運輸的管理,明確有關方的權利和責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它通航水域中一切從事營業性的貨櫃貨物運輸及在港口、場站的裝卸業務。第...
《港口收費規則》是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介紹 本規劃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向航行國際航線的船舶及外貿進出口貨物計收的港口費用。各港與香港、澳門之間的運輸,涉外旅遊船舶的港口收費,除另有規定的外,比照本規則辦理。作品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引航、移泊費 第三章 拖輪費 第四章 系、解纜...
第八條 為保障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安全,碼頭工程項目單位或者港口經營人在岸電設施投入使用前,應當按照相關強制性標準組織對岸電設施檢測,其中高壓岸電設施投入使用前,應當由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機構檢測。第九條 新建和已建中國籍船舶受電設施安裝應當符合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投入使用前需經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第十...
原交通部《關於港口作業事故處理的幾項規定》和《關於港口作業事故處理的幾項補充規定》等隨之廢止。檔案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 2000年第10號 《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已於2000年7月17日經第八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部 長 黃鎮東 2000年8月28日 港口貨物作業規則 第一章 ...
《港口能源消耗統計及分析方法》是202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20年11月19日,《港口能源消耗統計及分析方法》發布。2021年6月1日,《港口能源消耗統計及分析方法》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天津港散貨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
3.4 資料整理及統計分析 4 航道 4.1 一般規定 4.2 設計最高通航水位 4.3 設計最低通航水位 4.4 施工水位 4.5 水流、泥沙 4.6 通航期確定 5 港口 5.1 一般規定 5.2 設計高水位 5.3 設計低水位 5.4 施工水位 5.5 水流、泥沙 5.6 波浪 6 通航建築物 6.1 一般規定 6.2 ...
第四條 適用本規則的中國籍船舶必須配有《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並應在辦理船舶進出口岸手續或進出港簽證時出示。《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用完應在船上保存一年。《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由港務(航)監督機關核發。外國籍船舶,應在辦理進港查驗手續時出示《亞太地區港口國監督檢查報告》。第二章 檢 查 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規則 (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水上人命、財產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規範船舶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我國...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經2017年8月29日交通運輸部第14次部務會議通過,2017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7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經營人資質、作業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8章88條,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
船舶管理規則 船舶管理規則,船舶駛出入港口的規則和在港口的地位。船舶管理規則,外國船舶所享有的同等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原則以及應遵守沿岸國當局的法律、法則和命令等規則。
規則F 凡為代替本可作為共同海損的費用而支付的額外費用,可作為共同海損並受到補償,無需考慮對於其他有關方有無節省,但其數額不得超過被代替的共同海損費用。規則G 共同海損損失和分攤的理算,應以航程終止的時間和地點的價值為基礎。本條規定不影響對編制海損理算書地點的決定。船舶在任何港口或地點停留,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設施保全規則》修訂解讀是在2016由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解讀檔案。一、修訂背景 近年來,為方便當事人,交通運輸部對港口設施保全符合證書的申請流程進行了簡化,對5年到期換證的港口經營人採取了保全評估報告和計畫一併審查的措施,方便了企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了落實中央有關簡政放權的精神,...
貨物港務費,是指港政管理機構對經由港口吞吐的貨物徵收的費用。中國國內航線貨物每進/出港一次按貨物計費噸計收;國際航線貨物則分貨類,按貨物重量噸計收,進出港口分別計征一次,且進口費率高於出口費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收費規則》的規定,由負責維護和管理防波堤、進港航道、錨地等港口公共設施的港口行政管理...
44 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長江港口費收規則 (71)交水運字1425號 1971年11月11日 45 交通部 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71)交鐵運字1218號 1972年1月1日 46 公安部、交通部 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試行) (1972)交公字450號 1972年3月25日 公安部廢止 47 交通部 水運統計指標及計算方法規定(試行) (73)...
每回合首都會最少增加 10 個士兵,最多99;城市最少增加 5 個;多增加的士兵來自港口和平地。增加的數量根據一定的算法來計算得到。士氣規則 1.占領新的領土,不同類型對應不同士氣 2. 被敵人攻占港口:減 5 點,城市:減 10 點,首都:減 30 點 3. 每 10 單位兵力被敵人殲滅,全軍士氣減少 1 點 4. 士氣...
在本港從事碼頭和其他港口設施經營,貨物的裝卸、駁運、倉儲經營,港口拖輪經營,船舶港口服務業務經營,港口機械、設施、設備租賃、維修經營等業務,應當依法向滄州市港航管理局申請港口經營許可,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港口經營人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港口作業規則的規定,依法...
第一條 為規範船舶進出港報告行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國籍船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內發生進出港口、港外裝卸站等行為,適用本辦法。本辦法不適用於軍事船舶、漁業...
國際航線收入是指我國港口向航行國際航線的船舶及國外進出口貨物計收的港口費用,按照交通部頒發的《航行國際航線船舶及國外進出口貨物港口收費規則》執行。各港與香港、澳門之間的運輸,也照此規則辦理。港口收費包括向貨物(即貨主)徵收和向船舶(即向船主)徵收兩種。向貨主收費,與我國對外貿易公司和各專業進出口...
一、將第三條中的“《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第四條中的“《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 12463)”修改為“《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二、將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
海商法屬於國內民事法律,在民商法分立的國家屬於商法範疇;但為解決國際通航貿易中的船貨糾紛,多年來已簽訂了許多國際公約和規則,主要有:《統一提單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即《海牙規則》,1968年修訂稱《海牙維斯比規則》)、《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簡稱《漢堡規則》) 、 《統一有關海上救助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