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征條件是指減少排污費徵收量的情況。與加征條件對應。中國環境法制中運用排污收費促進污染者加強污染治理的一項措施。指排污單位經過治理和加強管理,已經達到排放標準,或者顯著降低排放數量和濃度,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監測屬實,則減少甚至停止收繳排污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減征條件
- 定義:減少排污費徵收量的情況
減征條件是指減少排污費徵收量的情況。與加征條件對應。中國環境法制中運用排污收費促進污染者加強污染治理的一項措施。指排污單位經過治理和加強管理,已經達到排放標準,或者顯著降低排放數量和濃度,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監測屬實,則減少甚至停止收繳排污費。
第九條 符合減征條件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由本人或委託所在單位或他人,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對符合條件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勞動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實行一次性審批,此後每年年初由主管稅務機關對經過審批的...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符合本規定第三條所列條件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以及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均可享受個人所得稅的減征。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以及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滿一年的下列人員,從1994年納稅年度起,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一)殘疾人,指持有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證的人員。(二)孤老人員,指男年滿60歲...
第三條 國家對港口、碼頭等項目給予更長期限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待遇的,地方所得稅也給予同樣期限的免徵優惠。第四條 先進技術企業在按照國家規定延長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期間,相應免徵地方所得稅。第五條 產品出口企業凡...
”這個定義強調了“無償取得”這一首要條件,企業享受的減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的確符合“無償”這一條件,但並不存在“取得”這一過程。因為這一政策的方式是直接減征,即在交納當期的增值稅時,並不存在“返還”或者“退還”這樣一...
從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此前已確定的500萬元進一步提高到1000萬元。中文名 減稅 外文名 tax reduction 別稱 稅收減征 含義 按照稅收法律、法規 具體辦...
下列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減征或者免徵關稅:1.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2.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3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4.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貨物;5.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
就是通過直接減免稅收的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包括全額免徵、減半徵收、核定減征率和核定減征額等。減稅申請 納稅人申請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書面資料:1、減免稅申請報告。包括減免稅的依據、範圍、年限、金額,...
法律規定減征、免徵的其他貨物、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徵關稅的貨物、物品。特定減免 特定減免是按照《海關法》和《關稅條例》的規定,給予經濟特區等特定地區進出口的貨物,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7)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
6、減征、免徵的條件、範圍和程式不明確。以山東為例,目前在行政徵收過程中,除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在魯政[1994]70號檔案中有原則性減、免徵規定(《山東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外,其他水利規費尚無此規定。
第十二條 對下列車輛暫定減征養路費,但改變減征條件,超出減征範圍的,應繳納全額養路費:(一)按國家正式定編標準,並由財政全額撥款購置的正縣級(含正縣級)以上黨政機關自用的5人座(不含5人座)以上的客、貨車減半徵收;(二)...
3.對減征環境保護稅應當符合的條件作了細化規定,並對減征條件中應稅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作了具體明確。(第二十三條) (五)關於稅收征管 條例在稅法規定的基礎上對環境保護稅征管事項作了規定: 1.進一步明確了稅務機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
前款所列車輛改變減征條件的,應當全額繳納養路費。第三章 收費標準和徵收管理辦法 第十條 養路費按費和費額兩種方式徵收。費率和費額標準由省交通行政部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制訂方案,報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十一條 公路運輸...
第十二條對下列機動車輛暫定減征養路費,但在改變減征條件、超出減征範圍時,應當繳納全額養路費。(一)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所列單位的自用貨車和6人座以上的客車減半計征;(二)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所列的公共汽車、電車...
(二)改變免徵條件的,責令其補繳同類型機動車當月全額的交通規費,並可處以應繳費額20%的罰款;(三)改變減征條件的,責令其補繳應繳交通規費的差額,並可處以差額部分20%的罰款。第四十三條 對不按照規定懸掛或者貼上、攜帶交通...
(十一)司法機關的兩輪、側三輪摩托警備車和交管、運管、養征、路政管理(含城市道路)部門的專用二輪、側三輪機車;(十二)經自治區交通廳核定應免徵的其他車輛。第九條 下列車輛暫定減征養路費,但在改變減征條件,超出減征範圍時...
第十一條 對下列車輛暫定減征養路費,但在改變減征條件、超出減征範圍時,應繳納全額養路費:(一)本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免徵單位自用的各類貨車、客貨兩用車和五座以上(不含五座)的各型客車減半徵收養路費(不含其所屬的企事...
公路規費的減征、免徵範圍按照國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規定執行。具體工作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符合公路規費減征或者免征條件的,公路規費繳費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減征或者免徵手續,領取繳訖憑證或者免繳憑證。不符合減征、免徵條件的,...
各類汽車符合免徵和減征條件的,應按規定時間到當地交通征稽機構領取公路養路費減、免審批表,經當地交通征稽機構審核並報上一級交通征稽機構批准後,辦理減征、免徵手續。拖拉機和畜力車符合免徵條件的,應按規定時間到當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條 對下列車輛暫定減征養路費,但在改變減征條件、超出減征範圍時,應繳納全額養路費。 (一)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核定單位的貨車和五座以上(不含五人座)的客車減半徵收; (二)由專用單位自建、自養的專用公路(不包括生產作業道路...
第十條 公路規費的減征、免徵範圍按照國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規定執行。具體工作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符合公路規費減征或者免征條件的,公路規費繳費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減征或者免徵手續,領取繳訖憑證或者免繳憑證。不符合減征、免徵...
第十條 下列車輛減征養路費,但在改變減征條件或超出減征範圍時,應繳納全額養路費:(一)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的單位的非免徵費車輛,減半徵收;(二)經省公路主管部門核定,農場、林場、油田等單位自建自養的專用公路(不包括內部生產...
第十一條 對下列車輛暫定減征養路費,但不辦理報停,如改變減征條件、超出減征範圍時,應繳納全額養路費: (一)具備第十條第(一)項條件的貨車和5人座以上(不含5人座)的客車減半徵收; (二)由國家預算內開支的縣級(含縣級)以上的計畫...
第十條 下列車輛減征養路費,但在改變減征條件或超出減征範圍時,應繳納全額養路費;(一)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的單位的非免徵費車輛,減半徵收;(二)經省公路主管部門核定,農場、林場、油田等單位自建自養的專用公路(不包括...
第八條 交通規費的減征、免征條件由國家和省人民政府確定,具體審核工作由省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不符合減征、免徵交通規費條件的車輛、船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決定減征、免徵其交通規費。符合減征、免徵交通規費條件的車輛、船舶,...
第九條 暫定減征、免徵養路費的車輛,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國家和本條例的規定核准並負責辦理減、免徵養路費的審批手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減、免徵養路費。暫定減、免徵養路費的車輛,每年由授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審驗一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