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豐縣農作物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實施意見

《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豐縣農作物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清豐縣人民政府2015年9月29日印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豐縣農作物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5年9月29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秸稈禁燒(以下簡稱“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防止農作物秸稈焚燒造成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建設生態文明新清豐。根據國家、省、市關於做好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疏堵結合、以用促禁”的原則,堅持行政、經濟、法律和技術多措並舉,科學疏導,嚴密防控,嚴肅查處,杜絕農作物秸稈焚燒現象,最大化利用秸稈資源,大力推進我縣生態文明建設。
二、目標任務
在全縣範圍內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進而使禁燒與綜合利用成為民眾的自覺行為,努力實現“不點一處火、不冒一縷煙”;多途徑、多層次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在生態化、資源化、規模化、產業化利用上實現新突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宣傳。要把宣傳、教育、引導作為禁燒工作的重頭戲,通過出動宣傳車、張貼標語、懸掛橫幅、印發通告民約和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秸稈綜合利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縣農業、農機、畜牧等部門要結合業務實際,採取辦班培訓、科技下鄉、印發資料等形式,將秸稈綜合利用的實用技術送到農民手中,引導農民科學利用秸稈資源,培育新的收入增長點。要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基層幹部的帶頭作用,通過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取得民眾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真正把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變成農民民眾的自覺行動。縣廣播、電視台要開闢禁燒專欄,對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全面報導,對工作不力、發生秸稈焚燒現象的,及時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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