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是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是周柏新(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
  • 辦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區科聯路與同仁路交叉口東南側科潤大廈5樓、6樓、7樓 
  • 所屬部門: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周柏新(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房地產、勘察設計諮詢、物業管理、燃氣、建築等行業以及房屋安全、建築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屋租賃、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擬訂相關政策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統籌區級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及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房改住房補貼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查處保障性住房租售、住房補貼及房改等工作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組織編制全區住房發展規劃,負責擬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統籌推進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區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政府物業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配合擬訂房地產發展相關政策及年度計畫。配合開展全區房地產行業監管工作。負責轄區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統籌指導全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管理。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助維修金收繳和使用工作。指導全區物業招投標活動,協助開展物業服務行業培訓工作。
(六)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負責全區區管建設工程質量、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建築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職責。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監管全區建設工程(含勘察設計和與工程密切相關的設備材料)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契約管理。
(八)負責建築科技管理和建築標準化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工作。負責推進建築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工作。
(九)負責人防工程(結合民用建築建設防空地下室)的報建、審查、監督等工作。擬訂區級防空襲方案,指導防空演練。
(十)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負責對建設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裝修裝飾材料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工作。
(十一)承擔燃氣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職責。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統籌全區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市住房建設局做好宜居城市建設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住房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和措施,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住房建設局應當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踐行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住房建設領域改革創新,加強房地產巨觀調控,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管理力度,全面推動住房新政落地實施,著力解決住房建設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建設局承擔房地產市場和行業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協助做好相關技術保障和信息共享工作。區住房建設局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相關工作機制,促進我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與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建設局負責起草棚戶區改造實施細則,編制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項目實施方案、項目概念規劃、項目專項規劃,以及確定項目實施主體等工作。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負責開展項目專項規劃審查和報批、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負責轄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以及其他相關規劃管理工作。
3.與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建設局負責建築廢棄物受納場(不含已移交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的建築廢棄物受納場)的管理工作。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已接管建築廢棄物受納場的管理,並持續監測其穩定性、安全性。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機關黨建、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資產管理、內部審計、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住房改革與發展科
擬訂全區住房改革、人才安居、住房保障有關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區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供應計畫,統籌指導和監督全區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出售、出租並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指導監督政策性住房租售、房改遺留問題處理、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房改住房補貼發放等工作。承擔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住房規劃與建設科
組織編制全區住房發展規劃,擬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牽頭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擬訂棚戶區改造政策標準和技術指引。擬訂安居工程籌集政策及建設標準。負責全區安居工程及棚戶區改造的檢查及考核。負責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政府物業資產的產權和實物接收,並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產權產籍、檔案管理、物業管理等住房管理工作。承擔區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房地產業與房屋租賃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房地產及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受市住房建設局委託,開展全區商品房預售審批和審批後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商品房預(現)售價格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日常檢查及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監督、指導街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開展房屋租賃管理業務。依房屋租賃當事人的申請,受理和調解房屋租賃糾紛。負責定期測算及公布年度房屋租金指導價格。
物業與房屋安全監管科
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開展物業管理監督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街道辦事處履行相關監管職責。負責物業管理培訓工作。負責轄區物業管理相關事項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物業專項維修金收繳和使用工作。指導和監督街道辦事處調處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定期組織開展房屋安全和建築幕牆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指導和督促街道辦事處開展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和處置工作。負責房屋安全檢測鑑定報告備案工作。負責房屋安全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工程質量安全科(人防管理科)
監督執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結建式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承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負責綠色施工、建築工地建築材料質量的監管工作。統籌指導拆除工程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和投訴的調查處理。指導建設工程應急搶險隊伍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統籌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及人民防空方案編制工作。依照管理許可權對民防工程和專業設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人防工程平戰轉換核查備案工作。負責人防指揮工程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協助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的安裝和維護。監督指導結建式人防工程的人防設施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人防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日常工作。
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科(執法大隊)
負責擬訂促進建築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統籌建設行業人才發展工作。負責擬訂工程招投標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建立健全建築市場信用體系,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工程招標投標,依法查處招標投標違規行為。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契約管理。負責施工、監理、檢測、造價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查處建築行業違規行為。負責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民事訴訟工作。負責行業及本系統的法制宣傳和法律普及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勘察設計與建設科技科
統籌全區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責。負責擬訂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制定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建設科技(含新型牆體材料)、BIM技術等的套用推廣和管理工作。負責預拌混凝土企業監管工作。負責區屬建築廢棄物受納場(不含已封場並移交土地權屬單位的受納場)建設和管理,監督區屬建築廢棄物受納場受納建築廢棄物、運營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統籌建築廢棄物排放管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開展建築廢棄物管理工作。配合市住房建設局做好宜居城市建設工作。
建設工程消防管理科
依據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範、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建設工程消防項目的設計或設計備案進行監督審核。建立健全消防設計審核檔案。參加重點建設工程設計的會審、初審。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設計備案中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範的行為。負責消防工程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按照管理許可權實施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或驗收備案。對建設工程施工中執行消防技術規範標準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施工中違反消防技術規範、標準的行為。對建設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裝修裝飾材料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建立消防產品消防質量監督管理檔案。
燃氣發展與市政管廊科
負責制定轄區燃氣行業和地下綜合管廊年度計畫。負責燃氣(天然氣)行業和安全監管工作。參與天然氣長輸管線安全保護監督管理。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制定和調整燃氣價格及其他收費標準。統籌推進地下綜合管廊與其他市政基礎設施(含道路、軌道和各類管線)的同步建設。負責轄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的監督檢查。承擔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5日,深圳市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正式掛牌。

現任領導

局長:周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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