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是深圳市龍華區政府部門,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房地產、勘察設計諮詢、物業管理、燃氣、建築等行業以及房屋安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本區相關管理辦法及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區住房發展規劃,負責擬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和行業管理以及住房租賃工作。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區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以及相關基礎資料的信息化和檔案工作。
(四)負責擬訂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技術標準,統籌指導全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各級維修基金的監管職責,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擬訂工程建設、建築、勘察設計、燃氣、物業管理等行業以及建築工業化、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籌本區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
(六)承擔建築市場和建設行業監管職責。負責本區建築業三級資質企業、建築市場以及建築科技管理。負責區管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監管全區工程建設(含勘察設計和與工程密切相關的設備材料)招標投標活動。
(七)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的施工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八)指導和監督檢查人民防空建設,指導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人防指揮工程、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單建式人防工程的規劃報建、工程建設管理、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維護管理等各環節工作。負責結建式人防工程從施工報建至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指導人防設施維護管理工作。配合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協調指導防震抗震工作。
(九)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負責對建設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裝修裝飾材料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十)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工作。組織制定建設科技推廣、套用政策。負責建築廢棄物排放管理和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組織推進區管建築廢棄物臨時受納場(不含已移交城管部門的受納場)的建設及運營工作。管理建築節能專項資金。
(十一)承擔燃氣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職責。在市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編制、實施轄區燃氣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負責組織應急演練,組織開展轄區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知識宣傳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承擔本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協調、督促、管理等職責,指導建設單位實施。
(十三)承擔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協調和指導宜居城市建設。
(十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落實區人才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負責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築裝飾裝修、勘察設計、建設監理、燃氣(天然氣,下同)、物業管理、建築廢棄物受納行業安全監督管理,並承擔監管責任。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住房建設局應當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踐行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住房建設領域改革創新,加強房地產調控,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管理力度,全面推動住房新政落地實施,著力解決住房建設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十九)與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余泥渣土受納場管理。區住房建設局承擔區屬建築廢棄物受納場的管理、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及綜合利用、余泥渣土臨時受納場地設立許可以及依法核發區屬建築廢棄物臨時受納場地證等職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對封場竣工驗收後且堆體已穩定的建築廢棄物受納場進行管理,持續監測穩定性、安全性,對建築廢棄物處置過程中污染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進行查處。
2.關於城中村管理。區住房建設局負責推進本區城中村小區物業管理,指導協調燃氣安全治理、推進燃氣管道建設。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城中村環境整治,統籌推進本區城中村基礎設施完善工作。
3.關於燃氣管理。區住房建設局負責燃氣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在市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編制、實施轄區燃氣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負責組織應急演練,組織開展轄區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知識宣傳工作。監督檢查燃氣經營企業,加強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動燃氣安全用氣,督促燃氣企業及其下屬的供應站或服務點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打擊非法經營、存儲黑燃氣的行為,依據《深圳市燃氣條例》等法規對“黑煤氣”以及利用機動車輛或其他運輸工具作為儲存場所銷售瓶裝燃氣的(直接為預約用戶提供送氣服務的除外)行為進行查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統計、機構編制、人事、財務、採購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群、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保密、紀檢監察、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及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信息化、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統一受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證書發放、業務諮詢工作。
法制科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負責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實施的監督與指導。指導依法行政工作。負責住房建設方面的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組織起草區住房建設領域發展規劃及政策研究。
住房改革與規劃建設科
擬訂全區住房改革、人才安居、住房保障有關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區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供應計畫,組織編制全區住房發展規劃。擬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擬訂棚戶區改造政策、標準和技術指引。統籌指導和監督全區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指導監督單位政策性住房租售、房改遺留問題處理、房改住房補貼發放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安居工程籌集政策及建設標準。負責全區安居工程及棚戶區改造的檢查及考核。承擔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房地產業與房屋租賃科
擬訂房地產發展相關政策、規劃及年度計畫。承擔房地產行業和市場監管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管理工作。開展房地產市場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工作,擬訂房屋租賃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房屋租賃行業和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房屋租賃市場稽查和房屋租賃糾紛的調解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房屋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建立健全房屋租金監測體系。負責全區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的監督與指導工作。 接受市住房和建設主管部門委託,開展全區商品房預售審批及批後監管工作。承擔全區商品房預(現)售價格指導工作。承擔全區房地產市場日常檢查、信訪投訴及調處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
房屋安全與物業科
研究制訂本區既有房屋(違法建築除外,下同)安全使用與物業行業監管規範性檔案。擬訂本區物業管理行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牽頭開展房屋安全鑑定管理工作, 對房屋安全鑑定市場實施監管。指導開展房屋安全普查,配合建立全市既有房屋信息管理系統和房屋安全電子檔案。牽頭已投入使用房屋質量安全投訴處理工作。承擔物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物業管理各項具體工作,監督管理本區物業管理行業的運營及遵守實施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監管物業管理招投標。承擔區物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物業糾紛調處工作。負責推進本區城中村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工程質量安全科
研究制訂建築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區重大項目的建設協調工作。監督執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承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和投訴的調查處理。指導建設工程應急搶險隊伍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搶險工作。
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科
建築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科。監督管理工程招標投標,依法查處招標投標違規行為。擬訂工程招投標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業企業(三級)資質,工程監理企業專業丙級和事務所資質,工程勘察勞務類資質,工程設計 行業、專業、專項丙級及以下資質的核發和管理。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建立健全建築市場信用體系。承擔施工、檢測、 造價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查處建築行業違規行為。
消防建審科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範、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建設工程消防項目的設計進行監督審核。建立健全消防設計審核檔案。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中違反消防技術規範的行為。對建設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產品和裝修裝飾材料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建立消防產品消防質量監督管理檔案。負責消防工程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按照管理許可權實施建築工程竣工消防驗收。依法查處施工中違反消防技術規範、標準的行為。
燃氣發展與市政管廊綜合科(安全辦)
貫徹執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統籌推進地下綜合管廊與其他市政基礎設施(含道路、軌道和各類管線)的同步建設。負責全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的監督檢查。承擔區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訂燃氣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燃氣行業和安全監管工作。在市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編制、實施轄區燃氣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負責組織應急演練,組織開展轄區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知識宣傳工作。組織編制、實施轄區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組織開展轄區燃氣安全保護知識宣傳工作。負責本區瓶裝燃氣供應站設立許可和服務點設立備案。組織或參與燃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或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局安全辦日常工作職責,牽頭負責全局應急管理工作,統籌開展住房和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的綜 合性、全局性工作。
建設科技與建築廢棄物管理科
指導我區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標準立項、評審和發布工作。擬訂裝配式建築、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制定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科技(含新型牆體材料)管理工作。負責建築信息模型化(BIM)技術的套用推廣、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三級)管理和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區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建築科技類工作的推廣、監督管理。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專項資金管理,承擔區管建設工程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返退。統籌指導拆除工程監管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宜居城區建設工作。研究制訂本區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及建築廢棄物臨時受納場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本區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統籌組織區管建築廢棄物臨時受納場(不含已移交城管部門的受納場)的建設工作。負責監督區管建築廢棄物臨時受納場所受納建築廢棄物、運營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依法核發區管建築廢棄物臨時受納場地許可證。
人民防空科
研究制訂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據管理許可權對民防工程和專業設備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報建管理工作。負責結建式人防工程平戰轉換核查備案工作。配合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應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設計方案編制和技術審查要點。負責人防指揮工程、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負責單建式人防工程的規劃報建、工程建設管理、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維護管理等各環節工作。監督指導結建式人防工程的人防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程標準化工作,參與制定人防工程維護管理標準。監督人防工程防護防化設備生產單位資質標準的執行,按分工承擔人防工程防護防化設備定點生產企業資格認定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陳小彪
黨組書記
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
王朝成
局長
主持局除黨組以外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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