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放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動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條例
- 施行時間:2017年3月1日
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放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動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放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動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淮南市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條例(2016年10月26日淮南...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10月26日淮南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16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准的《淮南市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同時廢止...
《淮南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在2011.12.23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是指由內燃機驅動的上道路行駛的車輛,拖拉機除外。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採取嚴格執行標準、...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訂條例 (1996年8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1996年1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根據2002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
2022年12月8日淮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23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揚塵污染防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檢測應當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道路交通狀況,對某些營運車輛和特種車輛實行總量控制;具體車型和控制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在公開聽取社會意見後確定。第十條 市區範圍內停止辦理...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我局組織制訂了《地方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審批辦法》(以下簡稱《審批辦法》),經國務院批准,現印發給你們。現將實施《審批辦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條例全文 關於印發《地方機動車大氣...
第一條 為了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使用的機動車的排氣污染防治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納入環境保護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和大氣環境保護...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防治。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將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並納入政府目標...
第一條 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壞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合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對《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作出修改 (一)刪去第八條第二款中的“車型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型式核准目錄”。(二)刪去第十五條。(三)將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五條,將第一款中的“黃色環保標誌機動車”修改為“高排放機動車”...
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維護生態安全,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檔案發布 (2009...
第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四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採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對策和措施。第五條 地方各級...
條例全文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
第一條為促進本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規範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構建有序停車環境,合理引導交通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淮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淮南市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大連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2013年10月25日大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 2013年12月17日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
公 告第10號 《濟南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已於2009年7月21日經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並於2009年9月25日經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第一章 總則 濟南...
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2013年修正本):2001年10月26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 根據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齊齊哈爾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於2015年9月24日齊齊哈爾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2015年12月18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機動車排氣...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後,重新公布。條例全文 廣東省...
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由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通過信息 2014年9月17日,《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獲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條例》...
《南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是由南昌市 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2006年6月30日南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了...
《昆明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意在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本市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條例,並於本土實施。條例信息 2008年5月29日雲南省...
對《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作出修改 1.刪去第四條中的“實行標誌管理、限期治理”。2.將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在用機動車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定期對其進行排放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