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淮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淮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淮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淮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淮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2004年9月6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9月1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公布 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
第二條 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
未收取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城市,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收取城市污水處理費,自收取城市污水處理費之日起3年內建成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投入運行。本辦法所稱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是指收集、接納、...
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徵收污水排污費。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污水,其處理後排放污水的有機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和大腸菌群超過國家或...
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徵收污水排污費。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準為0.7元。對每一排放口徵收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
第十四條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做好城市污水處理和管理工作,合理改造城市排水設施。第十五條 在淮南市淮河水域內逐步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凡向該水域排污的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排污申報...
早在2007年,濟南就已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制定出《濟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實施。“這一辦法主要確定了該費用徵收主體是市市政公用局,徵收範圍是全市城區範圍內所有用水戶,同時確定了‘收支兩條線’...
國家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它財政專項等現有渠道支持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二是強化行業監管。嚴格排水許可制度,監督污水排放企業達標排放。加強污水處理企業監管,保證出水水質和污泥處置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對城鎮污水處理...
《蕭縣城區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徵收暫行辦法》是為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規範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的方法。第一條 為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規範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證城市污水集中...
《靈璧縣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是2004年4月1日靈璧縣縣政府頒布的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維護和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市...
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城市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都應按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由價格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批。第三條市建設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市物價局依照...
實現污水處理費的足額及時徵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和《河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我縣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制定作出...
樅陽縣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區污水處理工作,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市污水處理費管理暫行辦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污水減排工作的通知》等法律...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徵收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徵收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復函》(計辦價格〔1999〕884號),國家計委1999年11月23日發布。該檔案2012年12月12日,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
第二十二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吉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本辦法的規定製定本行政區域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政府令 白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8號 《白山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撫順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引言 檔案全文 (2004年10月8日撫順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10月29日撫順市人民政府令第108號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
第五條 徵收污水處理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收費許可證》。污水處理費徵收機構工作人員收取污水處理費時,應當出具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證件,使用規定的統一收費票據。第六條 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為:居民0.80元/立方米,非居民1.10元...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含污水處理、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均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第三條 市財政局是本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城市污水處理...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確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切實改善丹江庫區水環境,促進城市污水處理產業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暫行辦法》等法律...
第一條為了規範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保障龍海市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好環境,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撫州市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辦法。檔案目的 為了加強城市污水處理收費管理,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改善水環境質量,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行業產業化發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排污費徵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