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辦法

《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辦法》已經淮北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7日印發,自2022年7月1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10日
  • 發布單位: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1〕3號),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和質量強省戰略,促進全市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扶持獎勵範圍和標準
第二條 扶持獎勵對象: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含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流通企業、餐飲服務企業)、食品生產基地(園區)、食品安全街區(小鎮)、食品安全示範縣(區)。
第三條 對新獲得“食安安徽”品牌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生產基地(園區)、食品安全街區(小鎮)、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區),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 支持“食安安徽”品牌企業、單位開展全省食品安全“消費體驗館”“研學基地”“教育基地”“旅遊目的地”等項目建設,對獲得省級相應稱號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
第三章 經費保障和扶持政策
第五條 加大品牌建設支持力度,依法落實財政投入保障職責,所需扶持獎勵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
第六條 不斷完善投入保障機制,鼓勵和引導資金投向品牌建設、品牌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業實際發生的提升質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經費投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優秀食品品牌企業扶持力度,組織食品企業參與銀企對接活動。綜合運用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優惠措施,將支持食品實體經濟品牌企業的財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吸引和鼓勵社會資金向高端供給側和品牌建設集聚。
第四章 申報要求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 申請“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專項資金獎補支持的單位(組織),根據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求,於每年3月底前提出上年度獎勵申請。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組織申報兌現,依據相關辦法認定,並對結果公示。
第八條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不得重複申領,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財政資金等,如有以上違法違規行為,收回獎勵資金,並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第九條 本政策與市級其他政策對同一個單位(組織)的同類型獎勵出現重合時,可執行最高額,不重複享受;凡市政府已出台檔案列明的獎補事項已兌現的,本辦法不再重複獎補。各縣(區)可根據實際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本辦法執行過程中,國家、省和市出台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自2022年7月10日起施行,暫定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

2022年6月2日,淮北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淮北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暫行辦法(送審稿)》)。6月7日,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扶持獎勵辦法》)。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就食品安全工作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其中明確指出,確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級黨委、政府義不容辭之責,同時強調指出要把食品安全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來抓。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2019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行動”。2019年12月,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檔案要求“開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設”。
2021年3月,省政府出台《關於“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1〕3號),明確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將“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同時明確要求各地完善投入保障機制。2022年2月,省食安辦印發《關於開展2022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認證評價申報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確提出:將各地“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工作情況列入年度重點考核項目,其中包括各地出台、落實扶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政策措施內容。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主要是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食品安全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和質量強省戰略,促進全市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1年3月,省政府出台《關於“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1〕3號),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和要求,推動我市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市市場監管局代擬形成了《淮北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暫行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送審稿)》)。2022年3月22日,市食安辦印發《關於徵求<淮北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函》,書面徵求了16家單位的意見建議,14家單位無意見,2家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均有效採納,進一步修改後再次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建議,均無意見。隨後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程式,最終形成《暫行辦法(送審稿)》。5月23日,《暫行辦法(送審稿)》通過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5月30日,《暫行辦法(送審稿)》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6月2日,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暫行辦法(送審稿)》。6月7日,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扶持獎勵辦法》。
四、工作目標
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和質量強省戰略,促進全市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新階段現代化美好淮北建設。
五、主要任務
主要是明確了淮北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扶持和獎勵範圍,對扶持對象和標準進行了詳細說明。明確經費保障職責和有關扶持政策等內容。主要是明確扶持獎勵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其他扶持政策引用《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有關內容,結合我市實際作了適當修改,主要是落實省政府有關要求。明確了專項資金申報要求、資金管理、實施期限等內容。主要是對獲得“食安安徽”品牌的企業(組織)如何申報扶持獎勵資金、申報的程式、時間,以及違規申報處理、政策執行期限等作出規定。
六、創新舉措
該《扶持獎勵辦法》省級層面沒有出台類似政策,我市為推動工作開展,創新舉措,制定該《扶持獎勵辦法》。另外,前瞻性考慮,為支持“食安安徽”品牌企業、單位開展全省食品安全“消費體驗館”“研學基地”“教育基地”“旅遊目的地”等項目建設,對獲得省級相應稱號的,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明確了專項資金申報要求、資金管理、實施期限等內容。主要是對獲得“食安安徽”品牌的企業(組織)如何申報扶持獎勵資金、申報的程式、時間,以及違規申報處理、政策執行期限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加強政策宣傳,提高企業知曉率。舉辦全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培訓班,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同時利用相關媒體平台加強宣傳,提高公眾知曉率。
(二)積極組織申報,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大“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力度,動員鼓勵更多企業參與“食安安徽”品牌申報,以品牌建設推動全市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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