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貫徹落實“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實施方案

《合肥市貫徹落實“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合肥市政府第106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31日印發,本檔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貫徹落實“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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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 “食安安徽”品牌,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食安安徽”品牌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1〕3號),制定本實施方 案。
一、總體目標
建立和完善“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認證和示範體系,聚焦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要業態和關鍵環節,堅持增點、連線、擴 面,立體化推進,打造品牌方陣。“十四五”期間,全市培育“食 安安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含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流通、 餐飲服務企業)375 家、食用農產品基地2 個、林下經濟示範基 地 1 個、食品生產園區4 個、食品安全街區5 個、食品安全小鎮 2 個、食品安全示範縣(區)6個。建立起較為完備的“食安安徽”品牌培育機制,形成標準化生產、產業化運營、品牌化行銷的食品產業新格局,構建布局合理、優勢突出的現代食品產業體系,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12 月底前)。摸清食品行業現狀,結合資源特色、品質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內涵,制定“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計畫,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全面協作的品牌建設工作機制。加強對“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工作及認證評價標準的宣傳,動員企業積極參與創建,遴選培育對象。
(二)重點培育階段(2022年—2023年底前)。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從基礎建設、人員配備、管理體系、標準規範、智慧財產權、質量安全等方面加強對重點培育企業的幫扶 指導,督促企業對標提升。動態把控品牌創建工作進展,定期組織評價和申報認證。緊密結合招商引資、城鄉規劃、企業擴產等, 聚力打造食品示範園區。
(三)全面推廣階段(2024年—2025年底前)。系統總結“食安安徽”品牌建設成果,提煉經驗做法,形成長效機制。注重挖 掘先進典型案例,充分發揮“食安安徽”品牌效應,繼續深挖合肥食品品牌潛力,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夯實品牌建設基礎。
1.實施質量興農計畫。 提升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水平,加大認證登記工作力度,全面實現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地理標誌農 產品質量追溯管理。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圍繞合肥龍蝦和長豐草莓、肥東杭椒、廬江糧油等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結合糧 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十四五”期間培育“食安安徽”食用農產品企業25 家,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2 個。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建設林下經濟示範基地。加強林產品標準建設,強化土壤和林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加大食用林產品生產基地監督管理。積極打造全國薄殼山核桃示範市、長豐薄殼山核桃種植示範縣。“十 四五”期間培育“食安安徽”林下經濟示範基地 1個。 (責任單位: 市林園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 會 )
3.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積極組織申報“中國好糧油”“安徽好糧油”,推動糧食產業提質增效,提高綠色優質安全糧油供給水平。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推動食品產業升級。鼓勵支持食品生產企業改善生產環境、最佳化工藝流程、建立健全管理體系,推行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等管理規範,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動產業聚集發展,支持食品生產園區規範提升,進一步完善資源和服務配套。“十四五”期間培育 “食安安徽”食品生產企業 80 家,食品生產園區4 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各縣 (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規範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管理。 提高食品流通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打造領軍企業品牌。持續開展特殊食品專區專櫃提升行動,推動農村食品安全示範店建設,擴大“五好”食品店建設範圍。著力提升餐飲服務水平,推廣“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全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 100%。“十四五”期間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業 100家(含連鎖企業總部)、餐飲服務企業 170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6.促進食安小鎮(街區)融合發展。 持續推進食品行業“國家地理標誌產品(商標)”“中華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品牌創建工作。依託長臨河鎮、三河古鎮等具有旅遊業態、文化內涵的特色小鎮,“十四五”期間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小鎮2個。以金水裡、春台街、露街等餐飲安全街區為基礎,繼續做好餐飲質量安全街區創建工作,“十四五”期間培育“食安安徽”餐飲安全街區5 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7.加強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推進AEO(海關認證)認證,支持外貿發展,鼓勵有條件的農業企業參加國際知名展會,提升農業品牌影響力和號召力。促進地方特色產品出口,助力農業轉型升級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出口食品合格率達99%以上。(責任 單位:廬州海關、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 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8.實施示範創建引領行動。 深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指導肥東縣創建第三批省食品安全示範縣,支持廬江縣等縣(區)參與創建。加強對肥西縣、長豐縣、巢湖市、廬陽區等省食品安全示範縣動態管理,進一步發揮示範引領作用。(責 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開發區管委會)
(二)構建品牌建設環境。
9.規範品牌認證及證後監管。 督促企業對照“食安安徽”品牌認證評價辦法和標準進行自查,相關部門開展隨機抽查、定期評 估後,組織達標企業參加省級認證評價。引導企業規範使用“食安安徽”品牌標識,加強對“食安安徽”品牌企業監管,實施跟蹤 評價和動態管理,構建優勝劣汰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大對“食安安徽”品牌的管理保護力度,嚴厲查處商標侵權、非法使用標識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林園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廬州海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0.加強行業自律。 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開展針對性輔導培訓,引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深度挖掘品牌價值內涵。組織企業開展誠信宣言、自查互查,督促企業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通過開展“人氣餐廳”“網紅餐廳”“特色餐廳”“餐飲紅人”等評選活動, 建立消費者評價機制,提高公眾認可度。 (責任單位: 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林園局、市經信 局、廬州海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1.強化品牌宣傳。 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基地、宣傳站、宣傳欄等建設,持續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和食品安全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等主題活動。積極運用網路新媒體,大力宣傳報導“食安 安徽”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誠信典型,推介“食安安 徽”品牌標識和企業(組織)名單,培育推廣品牌文化,引導公 眾選擇放心品牌。積極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舉辦品牌展 示會、品鑑會等系列活動,拓展品牌推廣渠道,擴大品牌知名度 和影響力。 (責任單位: 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 委、市林園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廬州海關,各縣(市)區 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完善品牌建設保障。
1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針對食品產業發展及品牌建設需要,依託高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培訓機構等單位和組織,完善課程設定,加大食品行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鼓勵企業積極引進、 培育食品行業領軍人物和創新型人才,引領食品產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3.提升產業科技水平。支持食品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基礎研究、套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積 極爭取省科技重大專項和省重點研發計畫等項目資金,促進各類 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鼓勵食品企業與高校院所深化產學研合作,共同建設創新平台,開展行業上下游協同攻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經信局、市衛健委、市發改委)
14.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 支持檢驗檢測機構提升檢驗能力,推進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合肥園區)建設, 進一步規範基層市場監管所、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農貿 市場食品(農產品)快檢管理,不斷提升我市食品檢驗檢測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 區管委會)
15.完善監管體系建設。積極參與長三角重點城市共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工作,督促和指導企業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實現重點食品、食用農產品信息化追溯全覆蓋。健全信用監 管體系,實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立 全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 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6.完善投入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促進現代農業和食品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加大對食品安全基礎設施、技術裝備、追溯體系、信息化、品牌標準建設、宣傳推介等資金投入。將支持食品實體經濟品牌企業的財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吸引、鼓勵社會資 金向高端供給側和品牌建設集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 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 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將“食安安徽”品牌創建作為抓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協調推進機制,推動落實各項重點任務。要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消費者組織、新聞媒體等各方力量,形成推進品牌建設工作合力。
(二)細化工作方案。各責任單位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按 照“項目化、清單化”要求,明確具體工作內容、推進舉措、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紮實有序推進“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各項工作, 確保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三)嚴格督導考核。各級食安辦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考核評價等職能,將“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工作作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的重要指標,納入食品安全考核內容,加強協調指導、跟蹤調度、督促檢查和效果評估,定期通報工作推進和完成情況。
本檔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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