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在2000.10.20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
- 頒布時間:2000年10月20日
- 實施時間:2000年10月20日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在2000.10.20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淄博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在2000.10.20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
覆核機關自接到覆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處理決定。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行政執法機關對本機關、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規定。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0日市政府發布的《淄博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同時廢止。地方規章(類別)
《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暫行規定》在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行政執法規範化管理,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保證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正確地實施,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是指我市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實施行政管理,...
《淄博市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若干規定》在2007.07.08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監督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保障行政處罰實施機關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
《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在2003.12.30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在淄博市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
《淄博市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異地執法規定》是淄博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發文日期是2016年3月24日。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提高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東省行政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環境保護和安全...
本文檔的法律法規是淄博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自二○○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淄博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魯政辦發〔2015〕23號)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魯政發〔2015〕6號檔案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淄政發〔2015〕3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提出如下意見。
《淄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在2001.11.09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煤炭清潔利用行為,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推進生態淄博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煤炭清潔利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煤炭清潔利用,是指在煤炭生產、加工、經營、...
(六)負責全市市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政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指導、監督城市排水管理和污水處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城市排水許可;指導、監督城市防汛工作;負責淄博新區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在城市橋樑上設定大型廣告、懸掛物、架設各類市政管線的審批;根據養護管理工作情況提出對有關設施改建、擴建的意見。(七)...
本條例所稱建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是指對建築物外立面(含護欄、燈箱、空調外機、各類管線等附屬設施),以及橋樑設施、通訊設施、郵政設施、市政設施、公交設施、環衛設施等各類城市公共設施的清潔、粉飾、整修等行為。第四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以下簡稱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和建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的監督管...
第六條 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環衛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運、處置實施監督管理。環衛部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告知城管執法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城管執法部門應當按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規定,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實施處罰。公安、住建、交通運輸、商務、衛生、...
主管淄博市工商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核發有關證照,依法確認其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依法監督檢查登記註冊單位的登記註冊行為。依法核定登記註冊單位的名稱。主要職責 根據“三定”方案規定,淄博市工商局是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省局直屬機構。其主要...
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規定 (1995年9月19日淄博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10月12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加強水土保持監督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條例全文 淄博市養犬管理條例 (2021年12月29日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二次會議通過 2022年3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免疫與登記 第三章 養犬行為規範 第四章 收容留檢和處置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二十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執法程式,推進綜合執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監督,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第五章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二十五、嚴格執行《淄博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
淄博市城鄉規劃管理若干規定 (草案) 第一條為了科學合理地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編制...
(4)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5)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非機動車占用城市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的行政處罰權。13、負責全市城市管理隊伍規範化建設。制定規範化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組織對城市管理隊伍的監督檢查。推行城市管理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
(4)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5)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非機動車占用城市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的行政處罰權。13.負責全市城市管理隊伍規範化建設。制定規範化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組織對城市管理隊伍的監督檢查。推行城市管理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
淄博市淄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是張維洲。主要職責 1.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擬訂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擬訂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區有關...
1、組織《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在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貫徹實施;2、對市局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現場督察;3、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履行職責的情況;4、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警務督察人員的教育和培訓;5、制定淄博...
(8)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9)商務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10)農業(含農機、畜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13、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制定規範化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組織對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