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工業“雙百” 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工業“雙百” 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5年4月1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工業“雙百” 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基本介紹,行動目標,主要措施,

基本介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5年全省工業“雙百”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快延伸產業鏈條、構建產業集群,培育發展新興產業,2015年我省繼續實施工業“雙百”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行動目標

(一)“雙百”項目建設目標。確定“雙百”項目100項,總投資1320億元,年內計畫投資246.53億元。其中續建項目60項,計畫投資164.16億元;新開工項目40項,計畫投資82.37億元。
(二)“雙百”企業培育目標。培育銷售收入百億元及以上企業戶數5戶;50—100億元企業6戶;10—50億元企業25戶;1—10億元企業50戶。

主要措施

(一)創新投資理念,調整投資結構。
要充分發揮企業市場投資主體作用,積極引導企業集中自有資金投入到“雙百”項目建設上,發揮財政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和銀行貸款;指導“雙百”企業以品種質量、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裝備改善、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為內容,針對生產經營中的瓶頸和短板,加大技術改造力度,轉外延發展為內涵發展,調整存量,做優增量,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不斷改進和規範投資行為,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重點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投資力度。
(二)創新措施手段,最佳化產業結構。
要採取信貸、稅收等措施,支持企業通過併購、聯合、重組,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行業集中度,推進中小企業專業化分工合作。注重把產業區域轉移與技術改造、產業升級密切結合,把更多資金和社會資源轉移到產業培育上來,有效提升工業化水平。
(三)創新培育途徑,壯大企業規模。
一是進一步梳理企業兼併重組涉及的審批事項,縮小審批範圍,在繼續鼓勵省內同行業或相關行業企業兼併重組為大企業、大集團的基礎上,實施開放式重組,引導企業從現在利潤空間較小的加工、組裝等價值鏈中游環節,向利潤空間較大的設計、研發等上游環節和品牌、行銷等下游環節延伸。
二是鼓勵企業兼併,收購或參股、控股省外相關企業,實現產業價值鏈由低端向高端的提升。支持電力、焦化、冶金、化工、醫藥、農畜產品加工等行業企業的兼併重組,提升產業價值鏈和企業資本運作能力。
三是鼓勵省外各種性質的企業收購、參股我省企業,盤活存量,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不斷推進社會資本流向主導產業、優勢企業、名牌產品。
(四)創新培育機制,增強創新驅動。
一是加快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以創新驅動、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引進消化再創新為目標,強化政策落實,重點在新能源、新材料、鹽湖化工、有色金屬、生物醫藥、輕工紡織、鋼鐵和裝備製造等領域,組織實施一批省級技術創新項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技術和主導產品,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為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提供科技支撐。
二是推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提升創新平台水平。在更加廣闊的範圍內進行創新資源的空間集聚與最佳化配置,整合創新鏈與產業鏈間的創新平台資源,積極推進各級各類技術研發和服務平台向市場化、社會化轉變,實現面向社會整合資源、面向市場選擇研發、面向行業提供服務。以電子信息、新材料、矽材料、鎂及鎂材料、中藏藥等產業為重點,再謀劃、培育、建設一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充分發揮園區體制、企業、政策和技術優勢,引進吸收各類創新載體。深化產學研協同創新,抓好平台共建、專題對接、人才培養,不斷建立和完善企業技術創新組織機制,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創建技術創新、公共服務、檢驗檢測設施共享等平台,大力推進質量品牌建設,注重從提升工業基礎能力上引導關鍵技術研發,構建完善工業技術創新體系。
三是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建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圍繞重點產業高端化領域的關鍵技術,組織實施全省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加大政策資金扶持力度,努力在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領域掌握一批核心技術,形成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引導企業加快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研發,積極開展省級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加速新產品、新技術產業化,推動產業轉型和產品升級。
(五)創新要素保障,激活穩增長活力。
一是密切跟蹤水、電、油、氣、運等要素的動態情況,及時做好預警分析和綜合協調工作。細化有序用電和應急用電預案,確保電網安全運行,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用電。
二是繼續完善政策措施,儘快彌補人才、技術等知識資源不足的短板,通過內引外聯、產學研合作和構建知識類公共服務平台,引導支持企業儘快步入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發展軌道。
三是結合簡政放權,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部門間工作合力,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管理。著力推動項目環評、安評、能評、土地、規劃、備案(核准)等各項前期工作並聯協同審批,提高審批效率。
(六)創新融資渠道,破解資金難題。
一是加強與各類金融機構和投資實體的聯繫,建立健全融資服務體系,搭建銀企合作平台,最佳化信貸融資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通過銀企對接等形式,保證優勢企業和項目建設資金需求。
二是積極發展債券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通過發行債券融資;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企業境內外上市,增加上市公司數量,擴大直接融資比重。
三是積極培育設立風險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進一步完善再擔保體系,建立再擔保中心,通過政府投入和風險補償機制,發揮增信和分擔風險的作用,為“雙百”企業和項目貸款分擔風險,促進企業融資。
四是有針對性地梳理、編制、包裝項目,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
(七)創新對接工作,提升配套能力。
要緊緊圍繞“雙百”項目上下游配套和企業產業發展,精準定位項目延伸觸角和企業發展廣度深度,緊盯產業鏈與供求鏈、生產企業與流通企業兩大領域間的無縫對接,不斷最佳化對接服務方式。
一是鼓勵省內企業間協作配套,搶抓“一帶一路”倡議機遇,建立西寧、海東、海西三地“雙百”項目和企業的協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消化吸收本省產品,引導企業配套協作。
二是引進和培育產業鏈專業化配套企業,加快基於“雙百”項目產業鏈上下游的配套項目建設。
三是繼續推進“人才+項目”模式,發揮人才引領支撐作用,以項目需求引進不同層次人才,重點培養集聚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
(八)創新管理模式,落實政策措施。
要進一步完善“雙百”行動評估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落實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和企業培育具體責任,落實項目業主、企業法人責任制,保障項目順利建設和企業持續發展。進一步改善和提升發展軟環境,充分發揮“雙百”行動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協調推進相關政策落實,及時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完善季度專項督查制度,強化效能問責,梯次推進“雙百”行動各項目標任務。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努力擴大政策效應,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
附屬檔案:
1.2015年“雙百”工業項目責任分解表
2.2015年“雙百”企業培育責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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