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口市郵政通信條例》的決定

2012年6月25日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2012年7月20日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口市郵政通信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海口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2.07.20
  • 實施時間:2012.07.20
(2012年6月25日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 2012年7月20日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已由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12年6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7月20日
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廢止《海口市郵政通信條例》(1996年4月1日海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6年6月27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規(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