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海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面制定。

2021年9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瓊府辦函〔2021〕361號印發通知,公布該《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 發文字號:瓊府辦函〔2021〕361號
發布通知,目錄,

發布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瓊府辦函〔2021〕36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2013年10月18日經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瓊府辦〔2013〕155號)同時廢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目錄

海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指導思想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1.5 預案體系構成
  1.6 災害分級
  2 主要任務
  2.1 組織滅火行動
  2.2 解救疏散人員
  2.3 保護重要目標
  2.4 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
  3.1 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3.2 指揮單位任務分工
  3.3 撲救指揮
  3.4 專家組
  4 處置力量
  4.1 力量編成
  4.2 力量調動
  5 預警和信息報告
  5.1 預警
  5.2 信息報告
  6 應急回響
  6.1 分級回響
  6.2 回響措施
  6.3 省級層面應對工作
  7 綜合保障
  7.1 通訊與信息保障
  7.2 交通運輸保障
  7.3 醫療衛生保障
  7.4 治安保障
  7.5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7.6 經費保障
  7.7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8 後期處置
  8.1 火災評估
  8.2 火因火案查處
  8.3 約談整改
  8.4 責任追究
  8.5 工作總結
  8.6 表彰獎勵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與更新
  9.2 預案演練
  9.3 以上、以下、以內、以外的含義
  9.4 預案解釋
  9.5 預案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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