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海南省的考試。

科目類別,內容方式,成績套用,

科目類別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14個科目。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 “等級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和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8個科目只設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分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積極創造條件,力爭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將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兩個科目納入等級性考試。

內容方式

(一)合格性考試。各科目考試內容限定在各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內容範圍內。
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合格性考試採用書面筆試方式,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其中外語筆試不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8個科目合格性考試採用書面筆試方式,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每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兩個科目的筆試採用合卷,兩科合卷考試時間為100分鐘。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3個科目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5個科目的技能操作、外語聽力和口語等的合格性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分標準、由各市縣(單位)或學校按省教育廳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5個科目的技能操作考試時間均控制在30分鐘以內。
(二)等級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等級性考試內容限定在各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和選修Ⅰ內容範圍內。各科目等級性考試均採用書面筆試方式,每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
各科目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的命題應緊密聯繫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綜合能力的考查。命題時按必修內容和要求命制合格性考試試題,卷面滿分100分。按必修和選修I的內容及要求命制等級性考試試卷,卷面滿分100分。

成績套用

(一)成績呈現方式。
合格性考試成績按原始分記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學生人數比例一般不超過5%);考試不合格的考生,高三畢業前可再參加1次合格性考試。考生參加合格性考試的成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標準分呈現,由省級考試招生機構與統一高考3個科目成績的標準分合成後作為高等學校錄取總成績。
(二)成績認定。
由外省(區、市)轉學進入本省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若已參加過外省(區、市)省級考試招生機構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持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出具的成績證明,申請本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或申請參加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原成績註銷)。具體認定辦法另行發文。
從我省轉往外省(區、市)的考生,成績證明由我省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出具,到接收的省份申請成績認定。
(三)考試成績套用。
1.普通高中畢業和同等學歷認證。合格性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或社會考生獲得高中同等學歷認證證書的必要條件和主要依據。普通高中學校根據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分別準予學生畢業、結業或肄業。
2.普通高中課程管理與質量評價。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作為普通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果的研究與分析、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高校招生錄取。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或參考。其中,合格性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或參考。
合格性考試成績終生有效,等級性考試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往屆生當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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