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的決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04月06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4月06日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的決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
二、《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2002年12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0號公布。中文名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2.04.06 實施時間 2012.04.06 《...
《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是1998年83002發布的地方法規。2012年4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的決定》,決定廢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檔案詳情 【發布文號】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7號 【失效日期】【所...
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地點是海南省,發布時間是2002年12月2日。2012年04月0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的決定》,決定廢止《海南省郵政管理規定》。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省郵政管理,規範郵政市場秩序,保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30件規章的決定在2004.02.26由海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30件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2.26 實施時間 2004.02....
現予公布,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規章:《海南省閒置農業用地處置規定》(2001年6月1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公布根據2004年2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30件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等38件規章的...
,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規章:《海南省木材管理辦法》(2000年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號公布根據2004年2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30件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10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木材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對《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場所上空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新建架空管線設施。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運輸煤炭、垃圾、渣土...
第四條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第五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組織...
十一、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修改為:“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的市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除外。”刪去第三十五條中的“未經批准擅自”。十二、將《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為防治疾病,在碘鹽...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配備專業人員或者委託有關單位和個人負責公共廁所的保潔和管理;有關單位和個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廁所的保潔和管理。公共廁所的管理者可以適當收費,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公共廁所,城市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造。公共廁所的糞便應當...
34.《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第二款。35.《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六十三條。36.《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37.《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二款。38.《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南省根據本省實際於2009年7月24日由由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海南省城鄉規劃條例》。根據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7),2017年03月01日發布。內容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
衛生、城市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廢棄的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展與改革、建設、商務、旅遊、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監督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一次性塑膠...
四、將第二十六條修改為“當事人對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 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修正) 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容貌的建設與管理,創造整潔、美觀的城市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城市建成區內城市容貌的管理活動。本規定所稱的城市...
第七條 城市綠化規劃,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條 城市綠化規劃應當根據本市的實際和發展需要,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充分利用本市熱帶濱海特色和歷史文化遺址等自然、人文條件,突出以椰子樹為基調的熱帶植物景觀,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合理...
第三條 本規定由市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銷售的監督管理;市公安機關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環境保護、市政市容管理、商務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第四條 本市城市建成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本市非城市建成區下列區域禁止銷售...
海口市市政建設規劃管理辦法 (1998年10月2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22號發布 根據2004年3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口市市政建設規劃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0年12月1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等13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再次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建設的規劃管理,確保城市開發建設...
三亞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辦法由三亞市人民政府發布施行公文。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海南省城鄉規劃條例》、《海南省城鄉容貌和...
我受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委託,現就《海口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說明。一、制定本法規的必要性 1995年施行並於2002年修正的《海口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使用的禁止養犬法律規範,曾經對本市建成區公民個人養犬行為產生過約束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該項禁止性法律規範已不適應海口市經濟社會發展的...
在動態管理及複查方面,《管理辦法》明確,中國人居環境獎(綜合)命名有效期為5年,獲中國人居環境獎(綜合)城市人民政府應於有效期滿前一年向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複查申請,並提交自評報告。未申請複查的,稱號不再保留。複查按照現行的評選辦法和評選標準開展。印發通知 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與評選管理辦法...
十一、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修改為:“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的市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除外。”刪去第三十五條中的“未經批准擅自”。十二、將《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為防治疾病,在碘鹽...
(一)各類城市建設工程檔案:1.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3.公用基礎設施工程;4.交通基礎設施工程;5.園林建設、風景名勝建設工程;6.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程;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8.城市地下管道及地上桿線工程;9.軍事工程檔案資料中除軍事禁區和軍事管理區以外的穿越市區的地下管線走向...
第四十七條因拆遷施工準放的物料和產生的垃圾、噪聲、粉塵等妨礙公共運輸及居民工作、學習、生活秩序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海口市城市市容管理辦法》、《海口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第四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也...
《條例》分總則、規劃與建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城市排水管理、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88條,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發布公告 第1號 海口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口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海南省...
海口市養犬管理條例,於2020年7月2日海口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養犬管理,規範養犬行為,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月22日,本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委員們認為,為減少汽車尾氣污染,保障乘客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狀況,保持良好市容,對出租汽車、定線汽車的使用年限進行規範是必要的,修改決定與國家有關規定銜接,沒有與法律、行政法規及...
根據2021年6月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三件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城鎮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改善城鎮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海南省城鎮園林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依據省會城市性質,突出全省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的地位,統籌考慮省會城市功能建設和省直機關的用地布局及空間安排需要。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