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南經濟特區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南經濟特區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南經濟特區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的決定》是2011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南經濟特區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1年05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11年5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5月31日
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1992年8月15日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自2011年6月1日廢止。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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