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學前教育發展布局規劃(2020-2035年)》和《海南省中國小教育發展布局規劃(2020-2035年)》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學前教育發展布局規劃(2020-2035年)》和《海南省中國小教育發展布局規劃(2020-203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規劃全文
海南省中國小教育發展布局規劃
(2020 - 2035年)
一、總 則
第一條 規劃背景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公益性事業,是必須優先發展的基本公共事業。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中發〔2018〕45號)提出,到2035年實現優質均衡的義務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黨中央、國務院對海南中國小教育發展作出重要指示,為海南辦好中國小教育注入強大動力。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4月13日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以下簡稱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指出,要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加快推進民生領域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著力解決人民民眾關心的現實利益問題。《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提出,大力實施基礎教育提質工程,全面提升中國小教育質量。《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開放的實施方案》(教發〔2019〕5號)提出,推動基礎教育提質增效,支持海南實施基礎教育提質工程,建設一批優質中國小,提升教育惠民水平。
海南堅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中國小教育投入不斷加大,義務教育辦學水平穩步前進,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顯著提升,“一市(縣)兩校一園”(1所中學、1所國小、1所幼稚園,下同)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工作取得成效,人民民眾的獲得感明顯增強,服務地方發展的能力不斷提高,中國小教育事業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果。但也要看到,中國小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存在,與廣大人民民眾“上好學”的熱切期盼相比,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相比,與海南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使命擔當相比,海南中國小教育發展還有一定的差距和短板。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新發展理念和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確保到2020年海南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有力支撐海南自貿區(港)和國際教育創新島建設,編制實施《海南省中國小教育發展布局規劃(2020-2035年)》(以下簡稱本規劃)意義重大。本規劃明確全省中國小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對全省各市縣(不含三沙市,含洋浦經濟開發區,下同)中國小建設布局作出具體性、階段性安排,為各市縣、各有關部門辦好中國小教育提供重要指導,為各市縣編制中國小教育布局專項規劃提供重要依據,為滿足海南人民對優質均衡中國小教育的美好期待作出積極貢獻。
第二條 規劃意義
建設國際教育創新島的重要支撐。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指出,鼓勵海南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設立國際化高中是海南建設國際教育創新島的重要內容,要在高中階段試點探索國際化教育,為全國提供經驗借鑑;加快建設一批外籍人員子女國際學校,為僑民子女、外籍人員子女到海南接受基礎教育創造條件,為打造“留學海南”品牌作出積極貢獻,為建設國際教育創新島提供重要支撐。
建設海南自貿區(港)的重要保障。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指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是國家的重大戰略,必須舉全國之力、聚四方之才。習近平“4·13”重要講話以來,海南大力實施《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畫(2018-2025年)》,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重點用人單位共引進人才7萬多人,全省人才總量近140萬人。加大優質教育服務供給,辦好優質均衡的中國小教育,免去人才在子女入園方面的後顧之憂,是海南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設自貿區(港)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指出,要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困難群體傾斜,著力解決人民民眾關心的現實利益問題。教育是脫貧攻堅的基礎性事業,是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重要途徑,是“兩不愁三保障”目標的重要內容。辦好優質均衡的中國小教育,最佳化城鄉教育資源配置,滿足人民民眾對中國小教育的新期待,是海南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基礎。
補齊短板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中發〔2018〕45號)提出,提升義務教育均等化水平,建立學校標準化建設長效機制,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在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優質均衡。海南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中國小教育服務不健全、優質教育資源匱乏等突出問題,把規劃調整中國小校布局作為解決問題的抓手,全面提升中國小軟硬體標準化建設和教學質量,補齊歷史欠賬和發展短板,徹底解決“大班額”問題,為海南辦好現代化的中國小教育打下良好基礎。
第三條 規劃期限
本規劃基年為2018年,規劃近期為2020年,規劃中期為2021-2025年,規劃遠期為2026-2035年。
二、總體要求
第四條 發展原則
補齊短板、科學發展。立足海南中國小教育發展現狀,準確分析問題成因和解決對策,科學測算國小、國中、普通高中學位的時間空間變化,著力補齊中國小教育投入不足、用地保障不足、硬體設施建設滯後、學位供給結構失衡、優質資源供不應求、師資隊伍整體素質亟待提高等短板,實現中國小教育科學發展。
統籌均衡、公平發展。市縣政府要在資源配置上對中國小教育給予重點傾斜和保障,著力解決中國小教育資源供給不足的總量矛盾,著力解決城鎮學位緊張與鄉村學位過剩的結構矛盾,辦好偏遠地區小規模學校,在中心鄉鎮新建、改擴建一批寄宿制中心國小和九年一貫制學校,實現中國小教育公平發展。
優質特色、示範發展。國小國中堅持優質發展,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消除大班額、嚴控大校額,推進國中向城區、鎮區集中,辦好農村完全國小和必要的教學點;普通高中堅持特色發展,實施普通高中特色發展計畫,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高質量普通高中,推進普通高中向城區集中,實現中國小教育示範發展。
開放創新、超前發展。推進中國小教育改革,通過增加制度供給解決優質資源引進較慢、優秀教師緊缺等問題;推進高中階段國際化教育,滿足人民民眾對高中教育的多樣化需求;推進外籍人員人子女學校落地,為海南建設國際教育創新島提供重要支撐,實現中國小教育超前發展。
第五條 發展目標
到2020年,中國小教育主要發展指標達到全國中等偏上水平。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進一步鞏固,“大班額”基本消除,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得到提升,發展短板顯著補齊。
到2025年,中國小教育優質均衡有所發展。教育發展環境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教育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取得重要進展。
到2035年,中國小教育實現全面現代化。義務教育實現優質均衡,普通高中實現多樣特色發展,中國小教育國際化水平國內領先。
表1 海南省中國小教育發展布局規劃指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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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階段每百名學生擁有體育、藝術(音樂、美術)專任教師 | | | | |
注①:每萬人常住人口擁有國際化學前教育學位的數量;
注②:國小標準班額為每班少於等於45人,國中標準班額為每班少於等於50人;
注③:根據《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規範化學校督導評估方案》評估為省級示範化學校的數量占全
省完小、初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的百分比;
注④:擁有省一級學校的市縣數量占全省市縣數量的百分比;
注⑤:通過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督導評估的縣(市、區)數量占
全省縣(市、區)數量的百分比。
三、規劃布局
第六條 中國小學位需求
到2020年,全省中國小教育學位需求量為145.8萬個,其中國小90.5萬個、國中37.3萬個、普通高中18.0萬個。
到2025年,全省中國小教育學位需求量為159.5萬個,其中國小99.2萬個、國中39.8萬個、普通高中20.5萬個。
到2035年,全省中國小教育學位需求量為173.4萬個,其中國小97.1萬個、國中49.5萬個、普通高中26.8萬個。
第七條 普通中國小校規劃布局
到2020年,全省普通中國小校(不含農村教學點)達到1945所,中國小學位總量達到146萬個。
到2025年,全省普通中國小校(不含農村教學點)達到1965所,中國小學位總量達到160萬個。
到2035年,全省普通中國小校(不含農村教學點)達到2035所,中國小學位總量達到174萬個。
第八條 國際化學校
到2020年,全省提供國際化教育的學校達到12-16所;到2025年,全省提供國際化教育的學校達到25-33所;到2035年全省提供國際化教育的學校擴展至沿海主要市縣。
第九條 特殊教育學校
到2020年,全省特殊教育學校達到19所,覆蓋14個縣(市、區)。
到2025年,全省特殊教育學校保持19所的數量規模不變,學校軟硬體條件和教學質量進一步提升。
到2035年,全省特殊教育學校達到24所,每個縣(市、區)基本布局1所特殊教育學校。
四、主要任務
第十條 統籌謀劃布局
全省“一盤棋”規劃中國小校布局。加大國內和國際品牌學校引進力度,助力海南自貿區(港)建設。本規劃在測算全省學位空間和時間需求分布基礎上,確定各市縣中國小教育學位供給數量和中國小校建設規模,統籌謀劃全省和各市縣中國小布局。各市縣政府在本規劃和地區總體規劃指導下,制定本地區中國小教育發展布局專項規劃,落實學校具體位置和規模,並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規劃有效銜接;在實施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控詳規編制和修編過程中,要對中國小教育建設用地進行充分合理的統籌安排,確定中國小教育發展布局規劃中中國小校建設項目用地的具體地塊位置。
推進中國小教育資源最佳化再配置。按照科學統籌、先建後撤、穩步推進的原則,在城鎮根據大班額分布和城區建設適度超前布局中國小校;在交通相對便利、公共服務較成熟的鄉鎮新建、改擴建一批寄宿制中心國小和九年一貫制學校;在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鄉村山區保留並辦好小規模學校,在學生寄宿就讀條件成熟的前提下合理撤併小規模學校。探索鄉村教學點向中心校集中新模式,優先在交通條件較好、小規模教學點較多的地區試點鄉村校車接送服務,改善中心校食宿條件,並逐步在合適地區推廣。推進普通高中向城區集中和標準化建設,撤併學校規模過小、教學質量不高、生源流動過大的鄉鎮普通高中,在薄弱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儘快實現“省一級學校”市縣全覆蓋。
完善重點區域中國小校配套。最佳化城市新區、城鄉結合區域、新建大中型住宅小區及安置區等區域的中國小校布局,優先在國小、國中學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新建、改擴建一批學校。完善重點產業園區學校配套建設,優先在吸納就業人口較多的對外開放先導區、現代服務產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布局中國小校及國際化學校,加快海口江東新區、洋浦經濟開發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儋州海花島等區域學校建設,補齊快速工業化城鎮化地區教育配套不足的短板,促進產城融合發展。
第十一條 推動優質均衡
推動義務教育由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發展。在鞏固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成果基礎上,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把義務教育工作重心從硬體建設轉移到內涵發展、提高育人質量上來。繼續開展“一市(縣)兩校一園”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工程,實現市縣全覆蓋。加快推廣集團化辦學新模式,組建以區域內優質學校為核心學校,薄弱學校和新建學校為成員學校的教育集團,通過“核心學校+農村學校”“核心學校+薄弱學校”“核心學校+新建學校”等模式實現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有效提升新建學校、薄弱學校、農村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規範辦學行為,全面消除大班額,嚴格控制大校額,逐步實現標準班額,保障學生就近享有優質教育。
推動普通高中特色優質發展。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改革要求,完善選課走班教學管理機制,建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推進高考綜合改革順利落地實施,基本形成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格局。加強“省一級學校”建設,建立優質高中“對口幫扶”薄弱高中制度。開展全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評估驗收,推動普通高中按基本標準辦學、突出特色辦學、消除大班額。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優質普通高中。
提升特殊教育發展水平。完善以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體系,實現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完整義務教育全覆蓋。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快省級示範性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推進特殊教育教學改革,擴大“醫教結合”試點規模,全面推進融合教育,支持普通學校新建特教資源教室,試點特殊教育“1+1+N”發展模式。
第十二條 推進教育現代化
加快推進規範化學校建設。推進鄉村和城鄉結合部薄弱地區學校教學儀器設備、網路多媒體教室、體育運動場(館)配套建設,對教室進行多功能技術改造。建好鄉鎮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好家門口每一所學校。
推進智慧型化校園建設。加強學校網路基礎設施與多媒體終端建設,實現信息化教學基礎環境全覆蓋。綜合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技術,在中國小建設智慧校園、創新實驗室及學習體驗中心,打造數位化、智慧型化、創新型中國小校園。積極迎合信息技術給教育事業發展帶來的新理念、新技術、新模式,抓好農村中國小遠程互動教學多媒體(錄播)教室、優質學校與農村中國小間的遠程互動教學多媒體教室建設,實現城鄉學校遠程同步、資源共享。
第十三條 加強師資力量
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重視補充優秀教師,繼續實施“好校長、好教師”引進工程、國家特崗教師計畫、省級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畫等。擴大農村特崗教師計畫、鄉村學校省級公費師範生定向培養項目實施規模,採取定期交流、崗位競聘交流、校際幫扶交流等方式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中心學校向農村國小和教學點交流輪崗。加強中國小校長和教師與國內外教育發達地區中國小校的學習交流培訓,拓寬教師出國研修、培訓渠道,增加教師國際視野,提升套用國內外先進教育理念和教學方式方法的能力。
最佳化教師資源配置。落實“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推動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研究修訂特殊教育教職工配置標準。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加強和規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管理,嚴禁擠占、挪用、截留編制和有編不補。引導教師從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從學科富餘學校向學科緊缺學校流動,保證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適應高考綜合改革需要,單獨核定普通高中教師編制,適應選課走班教學需要。
第十四條 擴大開放創新
試點中國小教育對外開放。加強與已開發國家地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中國小交流合作,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適度擴大普通高中教育對外開放,提升基礎教育國際化水平。研究制定海南省國際化學校建設標準,從校園選址、建設要求、設施設備、教職工配置、校務管理、教育教學等方面規範國際化高中辦學行為。支持國(境)外優質教育資源在海南合作舉辦國際高中,建設一批包括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在內的國際化學校;鼓勵有條件的省內優質高中與國外學校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班或國際課程班;鼓勵有條件的中國小校招收國際學生,助力打造“留學海南”品牌。探索建立海南省國際化學校工作評價體系,從辦學理念、辦學目標、載體平台、保障支持、發展成效等方面評估國際化學校的發展效果。
五、實施保障
第十五條 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各市縣要高度重視中國小教育工作,全面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市縣舉辦基礎教育的主體責任。各市縣政府要將中國小教育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深入研究中國小教育改革與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戶籍制度改革背景下城區中國小學位緊張問題,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要加強中國小校黨組織建設,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強化督導問責。將中國小教育發展目標和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督導評估和目標考核體系。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定期對縣級政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力、沒有如期完成發展目標責任的地區予以問責。
第十六條 保障建設用地
確保中國小校建設用地供給。市縣政府要根據中國小教育發展需要,把中國小建設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建設規劃和年度項目建設計畫中,把中國小建設項目用地指標納入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中,把中國小建設項目用地布局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並積極協調推進做好征地工作。市縣政府應嚴格執行《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的意見》(瓊府〔2017〕96號)等檔案要求,在新區開發、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中配套建設中國小校,配建學校應銜接教育部門制定的中國小發展布局規劃,並徵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積極挖掘存量教育資源。利用現有學校存量房產和建設用地興辦中國小校,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教育設施項目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鼓勵各市縣採取城區高中外遷辦學、國中利用高中校舍、國小利用國中校舍梯次補位辦學的辦法,擴大城區學校辦學空間。合理統籌使用存量教育用地,探索採用城鄉間轉移用地指標等措施實現教育用地動態平衡。做好閒置教育用地置換、調劑、再開發利用工作,改變存量教育用地用途須徵得教育部門同意。
第十七條 健全投入機制
提高中國小教育投入水平。加大中國小教育經費投入,加大對教育短板、薄弱領域、薄弱地區和學校的投入,推動經費使用向質量提升、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等轉移。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與完善生均財政撥款制度,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生均教育支出標準和鄉鎮地區教師待遇逐步提升。最佳化教育經費使用結構,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教育經費監管體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完善多渠道經費籌措機制。強化省級統籌,落實省、市縣各級財政教育支出責任,創新完善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基金獎勵、捐資激勵、土地劃撥等扶持制度。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依法落實稅收減免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設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
第十八條 加強宣傳引導
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新媒體等媒介宣傳推進中國小校建設原則和布局,在中國小校(農村教學點)撤併、合併前做好充分的宣傳解釋工作,使廣大民眾充分認識中國小布局規劃的重要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中國小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保障規劃調整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