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是為加快浙江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見。

2016年3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以浙政發〔2016〕11號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16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浙政發〔2016〕11號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舉措,是破解當前我省經濟素質性、結構性、體制性矛盾,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之舉。為加快我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八八戰略”為總綱,打好轉型升級組合拳,切實做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等各項工作,積極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力,全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持續增長動力,推動我省生產力水平整體提升,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重點突破。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部署,加強系統謀劃和總體設計,積極推進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力度,確保各項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我省經濟存在產業層次低、產品附加值低、創新能力弱、資源環境消耗大等突出問題,堅持正向激勵與反向倒逼相結合,持之以恆打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歸、“四換三名”、特色小鎮等轉型升級組合拳,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
——堅持創新驅動。把最佳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結合起來,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企業創新、人才創業,大力加強企業技術改造,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不斷增強持續發展動力。
——堅持改革統領。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運用市場機制,著力解決產業層面的結構性問題、企業層面的效益問題。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政策引導,著力解決政府層面的政策問題、體制層面的要素配置問題。
(三)目標要求。
經過5年努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取得明顯成效,新的增長點加快形成,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顯著提高,形成多層次、高質量的供給體系。
市場出清機制加快形成。按照主動關停一批、破產清算一批、兼併重組一批的方式,積極處置“兩鏈”特困企業、落後產能和嚴重過剩產能、“髒亂差”小作坊,基本實現市場出清。
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擴大住房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與庫存價格掛鈎辦法,逐步化解區域性、結構性房地產庫存,力爭2017年起基本實現全省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控制在16個月內。
“兩鏈”風險有效化解。積極發展直接融資,進一步提高企業股權、債券等直接融資比重。鼓勵商業銀行發放信用貸款、創新擔保方式,不斷最佳化企業貸款結構,力爭5年內企業信用貸款占比提高到15%以上,保證貸款占比下降到30%左右。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從根本上防範“兩鏈”風險。
企業成本穩步下降。積極推進能源、交通、金融、財政、社會保險體制等領域的改革,完善電價、通行費、利率、費率、社保費率等形成機制,建立規範的中介涉企收費制度,全面減輕企業負擔。
發展短板基本補齊。重點推進生態環境、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農業農村、科技創新等領域的補短板工作,力爭5年內基本補齊發展短板。
 二、積極推進市場出清
(一)積極穩妥處置“兩鏈”特困企業。對“兩鏈”特困企業進行細化分類,加強對出險企業的風險警示,採取不同方式進行精準處置,有針對性地主動關停一批、兼併重組一批、破產清算一批。各市縣要按照屬地責任原則,加快制定處置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繼續淘汰落後產能和嚴重過剩產能。制定淘汰落後產能行動計畫,加快提升技術標準、環保標準、能耗標準,倒逼企業加快落後產能淘汰改造,力爭全省每年淘汰1000家企業的落後產能。
(三)加快整治“髒亂差”小作坊。對污染物排放、安全生產問題突出的小作坊,要發現一家關停一家,問題突出的地方要成片整治,力爭全省每年淘汰整治10000家。
 三、積極推進房地產去庫存
(一)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政策。根據國家政策和當地經濟發展情況,調整限購、限價和限貸等政策。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購房需求,鼓勵新市民購房和農民進城購房。用好用足住房公積金政策以及國家關於放寬首套房和支持改善性需求的二套房信貸政策,全面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大力推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二)積極穩妥推進宅基地分配貨幣化。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宅基地多途徑分配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宅基地分配貨幣化安置,對需要安排宅基地建房的農民,鼓勵其拿錢不拿地。
(三)全面推行貨幣化安置。2016年起棚改貨幣化安置率原則上都要達到50%以上,並將重點鎮納入棚改政策支持範圍。打通普通商品住房與安置住房通道,嚴格控制並逐步減少新開工實物安置項目,2020年起原則上不再安排各類安置房項目用地指標。城鎮危險住宅房屋優先納入城鎮棚改範圍,並明確貨幣化安置比例。城鎮其他房屋徵收補償、“城中村”改造、房屋征遷等也要全面推行貨幣化安置。
 四、積極推進企業去槓桿
(一)“一企一策”處置資不抵債企業。支持各地採取增資擴股、資產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處置資不抵債企業,力爭3年內基本解決資不抵債企業問題和高槓桿企業問題。
(二)積極處置不良資產。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不良貸款核銷力度,及時化解和處置不良貸款。支持各資產管理公司通過拍賣、轉讓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依法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切實維護全省信用環境。
(三)積極推進貸款結構最佳化。大力發展信用貸款,積極發展抵押質押貸款,嚴格控制和規範保證貸款。支持各地創新工業企業土地使用權證抵押質押辦法,支持各地積極開展股權、專利權、商標權、排污權、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等業務。
(四)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造。積極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企業推進股份制改造,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鼓勵企業在新三板和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按規定落實企業“規改股”過程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規改股”過程中涉及的規費制定實施減免措施。
五、切實降低企業成本
(一)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嚴格落實國家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措施,減少審批中介服務項目,降低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標準,力爭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平均下降15%。
(二)降低企業電價、氣價。加快電力市場化改革,積極爭取國家在浙江開展電價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試點,推動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聯動下降。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有效降低企業用氣價格。
(三)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全面清理除高速公路外的所有公路收費,具備取消收費條件的予以取消。調整完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出台國際標準貨櫃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辦法。加快國家物流信息平台建設,著力解決車貨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企業物流成本下降。
(四)降低企業財務成本。鼓勵商業銀行按國家基準利率發放貸款,支持商業銀行自覺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引導商業銀行維護常態利率定價秩序,降低企業貸款利率。嚴格監管和從嚴控制銀行對企業融資過程中的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收費。加快企業還款方式創新,切實降低企業續貸成本。
(五)降低企業人工成本。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推動收入水平增長幅度與勞動生產率提高相適應。進一步加大“機器換人”力度,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逐步降低工資總額在企業成本或銷售收入中的比重。
(六)降低社會保險費。加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鼓勵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多繳多報”政策,增強社保繳費激勵。按規定精簡歸併“五險一金”,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繼續貫徹落實“個轉企”“小升規”等社保扶持政策,減輕小微企業社保負擔,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按規定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
(七)降低企業稅費負擔。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落實國家降低製造業增值稅稅率政策和連鎖企業匯總納稅政策,落實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制定調減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具體徵收辦法。清理和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實施收費正面清單制度,提高收費透明度。
六、努力補齊發展短板
(一)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加快制定實施“811”美麗浙江建設行動,統籌推進治水治氣、治城治鄉、治土治山,加快建設美麗鄉村、美麗城市,力爭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0%左右,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所有燃煤電廠、鋼鐵、水泥、玻璃、熱電等行業完成超低排放或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全省境內消滅劣Ⅴ類地表水水質斷面,所有縣(市、區)實現基本無違建,森林覆蓋率保持在61%以上,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90%以上,建成生態省。
(二)補齊農業農村短板。深入推進農村“三權”改革,積極推進農業現代化,深入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加大強農惠農力度,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千萬畝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形成一批農業產業集聚區和特色農業強鎮,建成1000個美麗鄉村精品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萬元。
(三)補齊基礎設施短板。高標準建設都市經濟、海洋經濟、開放經濟、美麗經濟四大交通走廊,加快構建“大通道、大樞紐、大網路”,著力破解“斷頭路”、瓶頸路和局部堵點問題。加快省域城際高速鐵路建設,打造省會到設區市1小時交通圈。統籌推進航空樞紐、乾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加快打造全省1小時空中交通圈。加快信息、能源、水利、城市地下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
(四)補齊公共服務短板。加強教育、衛生、文化、社保等社會事業建設,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以標準化推動均等化,促進全省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升,解決公共服務有效供給不足、均衡化程度不高等問題。
(五)補齊科技創新短板。切實增加科技投入,力爭到2020年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8%左右。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推進重點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研究院建設,實施一批重大基礎研究專項、重大科技攻關專項、重大科技示範套用專項,著力提升科技創新供給質量。
 七、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
(一)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堅持企業主體、人才根本,認真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倍增計畫,加快建設眾創空間,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在職創業,力爭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5萬家,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達到5萬家。加快規劃建設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支持杭州加快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支持寧波加快規劃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支持中心城市加快建設科技城,支持各地規劃創建省級高新區,支持有條件的省級高新區爭創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加快培育環杭州灣高新技術產業帶,力爭“十三五”期間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年均增長15%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年均增幅高於規模以上工業1.5個百分點以上,到2020年,全省科技創新平台技工貿總產出達到4萬億元。規劃建設錢塘江金融港灣,加快省股權交易中心改革重組,力爭到2020年在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超過3000家。
(二)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積極推進舟山自由貿易港區規劃建設,加快形成石油儲備、石油加工、燃油加注、石油交易四位一體的石油資源配置體系。積極推進寧波梅山新區規劃建設,大力發展港口經濟,加快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先進制造基地。積極推進義甬舟開放大通道規劃建設,加快形成以寧波舟山港、義烏陸港、甬金鐵路為紐帶,覆蓋舟山、北侖、鄞州、奉化、新昌、嵊州、東陽、義烏和金華市區的開放型經濟大平台,力爭到2020年經濟總量達到1萬億元。
(三)加快規劃建設特色小鎮。聚焦七大產業、突出創新創業、注重融合發展,高質量推進特色小鎮建設,力爭到2020年,全省特色小鎮達到300個以上,其中省級特色小鎮100個以上,特色小鎮總投資超過1.5萬億元、經濟總量超過1萬億元。
(四)大力發展七大產業。堅持以信息經濟為引領、現代金融為核心、高端裝備製造為支撐,大力發展七大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傳承發展歷史經典產業,力爭“十三五”期間七大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0%以上,2020年達到2.2萬億元以上,其中信息經濟核心產業、金融業、高端裝備製造業增加值分別達到6000億元、5000億元、3000億元左右。
(五)加快四大都市區建設。加快杭州、寧波、溫州、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規劃建設,重點推進都市區軌道交通體系建設、科技創新功能平台建設,加快城市有機更新,大力集聚高端要素、發展高端產業,力爭到2020年四大都市區經濟總量超過4萬億元。
(六)聯動推進“網際網路+”“機器人+”“標準化+”。全面實施“網際網路+”行動計畫,力爭到2020年,全省有100萬家企業參與“網際網路+”行動,建成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形成一批產值超百億元的“網際網路+”示範園區。全面實施工業機器人行動計畫,力爭到2020年全省在役工業機器人超過10萬台。全面推進“標準化+”,制定實施“浙江標準”規劃體系,全面推進浙江製造、浙江建設、浙江環境、浙江民生、浙江治理標準化,力爭到2020年浙江製造標準達到500個以上。
八、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力度
(一)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深入推進“四張清單一張網”改革,進一步釐清政府權責邊界,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依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推動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除跨區域的重大項目、需要上報國家的項目、涉及省級層面要素分配的項目外,其他項目的審批原則上下放或委託到市縣。全面推行市縣一體化、扁平化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市縣基本同權,審批減少一個層級。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加快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試點,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快推進企業投資項目高效審批,創造條件積極探索以政府制定標準和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企業承諾備案為主要內容的投資項目不再審批改革。建立健全“區域能評、環評+區塊能耗、環境標準”的能評、環評工作機制。
(三)最佳化資源要素配置。完善土地、能源、環境容量、水資源、財政資金等要素配置機制,按照畝產論英雄、節能論英雄、節水論英雄、環境論英雄、績效論英雄的要求,建立健全以“畝產效益”為基礎的綜合評價體系,實施分類分檔的土地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制定實施以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為基礎的用能權交易制度、以水定產以水定城的水資源配置制度,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財政收費制度,實施好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更加注重財政績效的新一輪省對市縣財政體制。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逐步建立全省統一的市場準入標準,並用於每一塊新增的建設用地,同時逐步向存量企業覆蓋。完善各類要素的階梯價格制度,在企業分類指導的基礎上,完善電價、水價、排污費等差別化收費機制,實行分類分檔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減免政策。推廣開化、淳安試點經驗,建立與出境水質、森林覆蓋率等相掛鈎的生態環境財政獎懲制度。
(四)創新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加快事業單位改革,積極推進政事分開改革,加快公辦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推動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建立健全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制度,充分激發公辦事業單位活力。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強化國有企業政策工具功能,對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推進市場取向改革,不斷增強國有企業活力和競爭力。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凡能由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凡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堅持以標準化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制定教育、就業、社保、衛生、文化、基礎設施、環保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五)積極開展改革試點。支持諸暨市、樂清市、溫嶺市、永康市、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地先行開展試點,為全省面上改革積累經驗、作出示範。試點縣市要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加強研究謀劃和組織領導,認真制定試點改革方案,報省政府批覆後實施。省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為諸暨市、樂清市、溫嶺市、永康市、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試點提供支持,幫助研究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推動試點順利進行。
 九、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11個設區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方案和配套政策,發揮政策協同作用。
(二)明確責任分工。省政府辦公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部署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金融辦等部門要抓緊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嚴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加強對各地和省級有關部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省政府將每季度通報一次,通報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工作不力的設區市和省級有關部門,將採取通報批評、行政問責及組織處理等措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3月31日印發

內容解讀

2016年4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的政策解讀(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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