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的意見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的意見

為了進一步促進農業轉型升級,提高現代化水平,經省政府同意,下發《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的意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的意見
  • 目的:為了進一步促進農業轉型升級等
  • 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 目標任務:建成現代農業綜合區
全文內容,發布時間,

全文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轉型升級,立足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資源區位條件和產業發展基礎,在農業主導產業相對集中連片的區域,通過強化農業基礎和裝備設施建設、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推廣套用先進適用技術、創新經營管理機制等途徑,集中力量建設一批規劃布局合理、生產要素集聚、科技和設施裝備先進、經營機制完善、經濟效益和示範帶動效應明顯的省級現代農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使之成為全省農業主導產業集聚的功能區、先進科技轉化的核心區、生態循環農業的樣板區、體制機制創新的試驗區,推動我省現代農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從2010年起,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建成100個左右、每個相對集中連片面積2萬畝以上、產業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機融合、循環清潔生產、一二三產業聯動發展的現代農業綜合區;建成200個以上突出某一主導產業、布局集中連片、生產設施先進、產品優質安全的主導產業示範區;建成500個以上產品特色鮮明、競爭優勢明顯、品牌效應突出、經濟效益領先的特色農業精品園。通過建設現代農業園區,使區內實現良田(地)、良種、良機、良制、良法配套,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單位面積產出比周邊同類產區高20%以上,示範帶動效應明顯,農民普遍增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協調發展。主要目標是:
設施裝備優良。園區內基礎設施完善,道路暢通、排灌方便、用電便捷,農田(地)有效灌溉率基本達到100%、旱澇保收率90%以上。先進農業設施和機械裝備套用廣泛,主要生產環節的機械化率80%以上。
技術模式先進。園區內農作制度合理,種養模式先進,土壤基本無障礙因子,生態環境優良。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技術廣泛套用,生產過程基本無污染,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高,主導品種、主推技術普及率高,良種覆蓋率達100%,農業科技貢獻率70%以上。
產品優質安全。園區內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農業投入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手段完善,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質量可追溯制度全面推行。農產品通過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率達到100%,每個園區至少形成1個省級以上名牌農產品稱號。
經營機制創新。園區內經營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為主導,產業要素集聚,農業生產規模化、組織化、產業化水平較高,經營機制靈活高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率達40%以上(山區達20%以上)。產業布局合理,經營方式創新,農業生產、加工、行銷、服務、休閒觀光等協調發展。
管理服務到位。園區建設管理責任落實,管理運行制度完善。園區內水利設施產權明晰,管理到位。園區所在鄉鎮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健全,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監管機構人員落實;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良好,農資經營、農機作業、病蟲防治、動物診療、產品行銷等基本實行專業化服務。生產經營主體普及套用“浙江農民信箱”。推行首席農技專家對口聯繫,農技指導員和責任農技員任務明確、職責到位。
(三)基本原則。一是要堅持統籌規劃、分步推進原則,園區建設要與新農村建設統籌考慮,與相關規劃相銜接,符合當地自然條件和產業實際,一次規劃、分步實施。二是要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原則,充分發揮農民民眾的積極性。三是要堅持整合資源、注重實效原則,園區建設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整合相關資金、資源進行建設。四是要堅持軟硬體並重、水平領先原則,設施裝備等硬體要和責任制度、先進科技、經營管理機制等軟體建設相結合,充分體現現代農業特徵,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二、科學編制園區建設規劃
縣級政府要根據《浙江省農業主導產業發展規劃》,統籌抓好園區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將其納入“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並與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交通道路建設規劃、農業綜合開發規劃、林業發展區劃、海洋功能區劃等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確保園區用地(海)較長時間內不被征占用。同時要合理布局農業功能區,最佳化種養業結構。各園區建設規劃方案應按省定統一版本建立電子地圖、資料庫。現代農業綜合區建設規劃經市級政府審核後報省有關部門審批;主導產業示範區、特色農業精品園建設方案由市級政府審批,報省有關部門備案。要堅持一次規劃、分項實施、逐年建設、滾動發展,細化制定年度建設計畫。現代農業綜合區原則上3年內建成,主導產業示範區、特色農業精品園原則上2年內建成。
三、完善農業經營機制
積極引導農業種養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參與園區建設。支持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園區創業。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園區內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託管等形式流轉土地(魚塘、林地)承包經營權,推進規模經營。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培育專業服務組織,開展農機作業、病蟲防治、動物診療、產品行銷等專業化服務。廣泛推行以訂單為紐帶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方式。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實行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推行農產品質量認證,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同時,視實際情況科學配套發展休閒觀光農業,拓展農業功能。
四、廣泛套用先進適用技術和新型種養模式
堅持產學研結合,組建以產業為主線、產品為重點、高層次科研機構為依託的技術創新服務團隊,實行農業首席專家、農技指導員、責任農技員分級分項目對口聯繫,加快農業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套用。鼓勵引進、集成、運用和示範推廣新品種、新技術,大力推廣生態化、機械化、設施化、標準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技術。支持有條件的園區逐步培育成為國家級和省級農業高科技園區。積極推廣“千斤糧萬元錢”、農牧結合、農林結合、林牧結合、農漁結合、能量循環養殖等新型種養模式,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提高農產品品質。
五、不斷提高農業設施裝備水平
嚴格依法保護耕地和林地,大力實施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加強土壤地力培肥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加強農田水利、標準魚塘、機耕路、排灌渠道、泵站、電網、庫房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園區生產配套設施。大力發展農業機械化,廣泛套用鋼架大棚、噴微灌、溫濕調控設備,加快發展農產品貯藏保鮮和冷鏈運輸設施裝備,完善土壤地力、生態環境及產品質量等檢驗檢測管理服務設施,全面提高農業設施裝備水平。
六、充分發揮園區的示範帶動作用
以園區為依託,加大新品種、新技術、新設施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現場培訓、觀摩考察等活動,以點帶面帶動我省現代農業發展。藉助園區的先進設施和經營能力,為周邊農戶提供農機作業、農業投入品供應、病蟲害防治、農產品行銷(儲藏、保鮮、運輸)等服務,有效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七、強化政策支持引導
園區建設應明確項目業主和建設主體。要充分發揮合作經濟組織、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龍頭企業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的作用,並積極引導工商資本和其他各種社會資本投資園區建設。通過盤活資產、產權質押等途徑,充分利用信貸資金建設園區。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制定扶持園區建設的政策措施,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按照“目標統一、渠道不變、有效整合、管理有序”的要求,整合農(林、漁)業產業發展資金、小型農田水利、節水灌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林生態環境建設等項目資金,統籌用於園區內項目建設。
省級扶持項目採用一次規劃、分年度建設、分項目扶持的方式實行申報制。省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各地申報的園區進行綜合評估後立項,協調相關部門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重點支持公共基礎設施、機械購置、種子種苗、科技推廣、貸款貼息等環節。凡已列入糧食生產功能區扶持項目的,不再列入園區扶持項目。省有關部門要制定現代農業綜合區、主導產業示範區、特色農業精品園的具體建設標準、項目評估和認定管理辦法,每年對計畫實施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和動態評估,凡是年度考核未完成計畫的,次年起不再安排新的建設項目。
八、加強對園區的管理和保護
園區建設項目完成,經驗收合格後,授予“浙江省現代農業(林業、漁業)園區”稱號,並建立電子地圖和資料庫檔案。各地要對園區實行項目化管理,每個園區要明確縣級有關部門或鄉鎮負責人為管理責任人。特別是路、渠、電、機埠等基礎配套設施要落實專人管護。基礎設施破損、缺失的要及時修復。要嚴格保護園區土地,對因重大建設項目須征占用的,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批,並按“先補後占、占一補一、同等質量”的要求,落實相應的補償措施。
九、切實加強對園區建設工作的領導
各地要把建設現代農業園區作為推進農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都要建立由政府領導牽頭的議事協調機構,明確職責分工,整合相關資金,落實政策措施,形成合力。發展改革部門要牽頭編制農業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將園區建設列入農業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和“十二五”重點項目建設計畫;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增加投入,統籌安排建設資金;農業、林業、漁業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園區建設的指導、管理和服務;水利部門要加強水利灌溉設施的配套建設;農業綜合開發部門要優先扶持園區建設;國土資源部門要落實園區建設及配套服務設施的農業用地政策;科技部門要積極支持園區的科技開發;金融、保險等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園區建設,促進我省現代農業又好又快發展。

發布時間

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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