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市縣儲備糧油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市縣儲備糧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00〕43號)

各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省政府《關於做地2000年糧食產銷工作的通知》(浙政〔2000〕2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市縣儲備糧油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市縣儲備糧油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81102
  • 發布文號:浙政辦發[2000]43號
  • 發布日期:2000-04-01
  • 生效日期:2000-04-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內容
【發布單位】81102
【發布文號】浙政辦發[2000]43號
【發布日期】2000-04-01
【生效日期】2000-04-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加強市縣儲備糧油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政辦發〔2000〕43號)
各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省政府《關於做地2000年糧食產銷工作的通知》(浙政〔2000〕2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市縣儲備糧油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認真落實儲備規模
我省是一個缺糧省,每年的糧食缺口在30億公斤以上。隨著農業結構調整力度的加大和人口增加,省內糧食產需缺口將進一步拉大。為了抵禦風險,增強政府對糧食市場的巨觀調控能力,確保軍需民食和社會穩定,各級政府都要確保當地糧油儲備規模的落實,並做到管得好、用得上。
按照市縣糧油儲備規模保持基本穩定的原則,綜合考慮各地行政區域調整、人口變化及農業結構調整等因素,全省市縣儲備糧規模確定為87250萬公斤,儲備油規模為1750萬公斤(詳見附表),具體品種由各地自定。
二、採取措施,確保儲備糧油費用和利息到位
市縣儲備糧油的費用、利息補貼在市縣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其標準由市縣政府確定。
市縣政府要把本級糧食風險基金及各項規定的補貼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並確保專款專用。財政部門要把利息費用補貼及時撥補到糧食承儲企業。
三、統籌規劃,抓好糧油倉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有條件的市縣應當逐步建立具有與當地儲備糧規模相適應的中心糧庫,以實現儲備糧集中存放中心庫的目標。目前還沒有市縣級中心庫的市縣,要通過盤活現有倉庫、土地等存量資產和財政適當投入的辦法,積極改造建設中心糧庫。
全省的糧油倉儲管理工作要在“帳實相符、無害蟲、無變質、無鼠雀、無事故”的基礎上再上一個台階,積極推行電腦化管理和定庫、定倉、定點的動態管理等方式方法,以提高儲備糧油管理的現代化水平。
四、健全制度,完善儲備糧油的輪換機制
各市縣都要根據儲備糧油管理的有關規定,制訂儲備糧油輪換制度和辦法。各級糧食存儲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推陳儲新工作,以確保儲備糧油數量足、質量好和儲存安全,充分發揮其吞吐調節、平抑價格的功能。
市縣政府要把糧油儲備管理工作列入糧食工作分級負責責任制考核的內容,省糧食、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糧油儲備規模不到位或擅自移用的,要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當地政府主要領導的責任。
附屬檔案:市縣儲備糧油計畫表
二000年四月一日
附屬檔案: 市縣儲備糧油計畫表
單位:萬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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