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洪江市建設局是負責全市建設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成立於1979年11月,前身為黔陽縣建設委員會,2002年政府機構改革改為洪江市建設局,確定了現在的機構和人員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區:洪江市
  • 類型: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成立時間:1979年11月
  • 局長:廖輝 
機構概況,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局長介紹,榮譽,

機構概況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掛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局內設辦事機構:辦公室、建築工程管理股、城鄉規劃建設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村鎮股、人事財務股。局屬企事業單位18個,其中事業單位10個: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市房產管理局、市城鄉規劃管理辦公室、市風景名勝區管理辦公室、市園林綠化管理所、市城建檔案館、市城市污水排放處理監督管理站、市房管徵收管理辦公室、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企業7個:市威遠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黔陽建築工程公司、興城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市建築設計院、市自來水公司、安江自來水公司、監理公司,共有幹部職工854人。局黨委下轄2個黨總支,16個黨支部,黨員326人。2017年,局脫貧攻堅、綜治維穩、安全生產、信訪、基層黨建等工作都取得較好成績。分別被評為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2017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愛國衛生工作一類、2017年度文明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機構職責

(一)承擔牽頭推進新型城鎮化戰略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責任。組織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市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及其相關的管理制度,制定和發布我市工程建設地方定額及其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負責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三)負責監督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貫徹國家、省、懷化市有關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法律、法規,制訂建築行業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建設工程報建,負責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勞保統籌、工程監理、契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勘察設計諮詢企業參與其他縣市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承擔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勘察設計、工程質量安全及其開發和利用。
(四)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勘察設計企業、房產開發企業、園林綠化企業等建設類企業的資質管理。
(五)負責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擴建、改建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規劃區內風景名勝(區、點)建設和城市綠化建設、綠章綠線的管理;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負責城市供水、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污水排放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落實國家、省、懷化市和我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督促指導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鄉鎮和村莊人民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我市轄區內省、懷化市重點鎮的建設。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組織制定全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負責管理行業科技成果。
(八)負責全市建設執法和房建開發執法工作,承擔許可權內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複議職責。
(九)負責城建資金使用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建設行業行政規費的徵收。
(十)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裝修行業質量安全監督和管理。
(十一)擬訂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和行業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行業安全生產培訓和崗位技能鑑定工作;指導開展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全市房產開發和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房產開發和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各類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十三)負責擬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懷化市和我市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規範,擬訂本市城鄉規劃管理的技術規定、細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五)負責組織本市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鄉鎮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審查及報批。
(十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選址定點、規劃設計方案和建築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負責建設用地和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核實證明書》;負責臨時建設用地、臨時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可行性論證和初步設計審批。
(十七)參與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江河流域規劃、環境綜合治理規劃的編制、審查;參與其他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的可行性論證;承擔對市內歷史文化名城、古村、古鎮保護的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區範圍的城鄉規劃勘測管理工作,負責規劃用地界址定樁放線和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及規劃驗收工作。
(十九)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指導城鄉規劃專業執業資格管理;承擔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負責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
(二十一)承擔規範、監督和管理房地產開發市場的責任。牽頭組織擬訂房地產開發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開發建設行業發展計畫;負責協調、監督房地產開發市場的管理。
(二十二)承擔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責任;負責編制城鎮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
(二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市建設行業改革方案的制定並督促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行業年度綜合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行業綜合統計、信息工作;組織重大的綜合性調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文電處理、新聞宣傳、會議組織、文書檔案、信訪接待、對外聯絡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保衛、保密和老乾服務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
(二)建設工程管理股
負責制定全市建築業年度計畫和改革方案;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含外來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園林綠化企業、房地產評估機構、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管理工作以及企業資質和專業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建築裝飾裝修行業質量安全監督和管理;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和規範全市建築市場;負責市本級建設項目的建築施工許可證審核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市住宅產業化和商品砼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招標、市場交易、工程造價、勞動統籌保險工作;負責企業執(從)業人員監管信息平台錄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監管信息平台錄入和監管;負責建築工程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和上報工作;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的審查、申報監督和管理;負責市本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規費的核算;負責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組織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市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及其相關的管理制度,制定和發布全市工程建設地方定額及其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負責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和從業人員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市建設行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組織制定全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負責管理行業科技成果。擬定全市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市場統計、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定調控全市房地產開發市場的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指導、協調、監督住宅建設和全市房地產開發市場的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管理市本級房地產開發項目,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三)城鄉規劃建設股
研究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改革措施、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統計工作;指導和監督鎮、鄉和村莊建設的管理和實施;承擔全市村鎮統計工作;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鎮(村)、特色旅遊景觀名鎮(村)、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和傳統村落等國家級和省級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督促全市鎮、鄉專項規劃制定和實施,負責建制鎮和鄉集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的初審與報批。承擔全市小城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村莊整治、農村住房建設,落實國家、省、懷化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各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鎮、鄉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參與省、懷化市重點鎮(村)的建設工作;負責擬定全市規劃管理的技術性檔案;負責組織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負責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負責臨時用地、臨時建設的規劃管理。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的諮詢、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和其他重要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做好規範性檔案“三統一”工作,制定年度執法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綜合執法、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建設部門的法制建設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行政綜合執法及監督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初審及辦結事項的繳費、制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核實證明書》、《施工許可證》、《排水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等證書,負責對即辦件、只需進行書面審查即可做出決定的事項的審批;對承諾件、聯辦件、報批件的預審處置;負責電子政務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務與管理,負責本部門駐市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承辦本部門組織或參與其他部門組織的並聯審批,並按許可權簽署審查意見;牽頭協調需送其他股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查、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督促相關股室在承諾期限內完成相關審核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完成本部門和市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村鎮股
指導和監督鄉(鎮)和村莊建設的管理和實施;指導村莊人居環境整治、農村住房建設,指導鄉(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參與省、市重點鎮(村)的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人事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及幹部職工的考核、教育、培訓和管理;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考評、行業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考核和職業技能崗位資格考核;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本局二級機構資金使用計畫的報批和撥付;負責本局部門預算的編制和實施;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監督和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負責市本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規費的審核徵收。局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共有幹部職工854人。局黨委下轄2個黨總支,16個黨支部,黨員326人。

局長介紹

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廖輝:男,1976年7月出生,漢族,洪江市人,大學文化,1996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工作簡歷:
1992年9月—1996年6月,長沙農業學校農作專業中專班學習。
1996年6月—1996年12月,待業。
1996年12月—1999年12月,洪江市沅河鎮人民政府幹部(期間:1994年12月—1998年6月湘潭大學考試文秘大專畢業)。
1999年12月—2001年9月,洪江市農業局幹部。
2001年9月—2001年11月,洪江市太平鄉黨委副書記。
2001年11月—2006年3月,洪江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期間2002年7月—2005年6月 湘潭大學自學考試文秘本科畢業)。
2006年3月—2010年1月,洪江市紅岩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0年1月—2012年9月,洪江市紅岩鄉黨委書記。
2012年9月—2015年10月,洪江市雪峰鎮黨委書記。
2015年10月—2016年4月,洪江市農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6年4月—2016年12月,洪江市農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年1月至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榮譽

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2017年度文明單位。
2018年洪江市住建局黨委榮獲“市級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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