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江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內設機構:5個
- 行政編制:12名
- 局長:1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經濟運行股,科技投資股,能源電力股,人事教育股,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工業經濟局的職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信息產業管理方面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由原市政府辦管理調整為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管理。
(三)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做大做強,加強全市信息化建設。
(四)將市發展和改革局稀土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五)負責全市節能監察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近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維護工業企業的穩定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相關科技重大專項研究與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推進工業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全民創業。
(八)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全市電力運行調度巨觀指導和電力執法工作;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節能、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全市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九)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工業企業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十)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十一)制訂全市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根據國家統一規劃,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四)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五)指導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六)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電力法》等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全市開展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十七)負責工業招商項目的規劃、開發、包裝、發布、聯絡、洽談工作,承擔市本級工業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經貿活動,指導企業承接產業轉移、開展產業協作,走國際化經營道路。
(十八)與市財政局共同管理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歸口管理市城鎮集體工業聯社,市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組織指導擬定行業規劃和行業規範;擬定電力(含水電)、醫藥、食品等行業的規劃和行業規範,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包裝和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加掛綜合法規股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值班、信訪、接待、保衛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房產、車輛、基建及維修管理、辦公設施管理及會議組織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事項。
綜合分析工業系統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研究和制訂中長期規劃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和懷化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提供政務信息。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監督機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工業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行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電子信息通信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及信息化發展戰略;擬訂軟體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電信、廣播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
經濟運行股
(加掛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股牌子)
研究加速推進全市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並提出政策和措施;匯總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數據;參與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推進產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政策建議;擬訂工業、信息化及相關產業的布局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實施國家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並指導其發展;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參與審核重大投資項目;提出最佳化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包裝和室內裝飾行業的管理;聯繫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中介組織,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負責全市工業經濟日常運行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及其生產的安全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
調度分析全市鐵路、公路、水運和通信、郵政等發展情況,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交通、郵政、通信有關重大問題;做好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質、外貿貨運的運輸調度和協調工作;指導多式聯運和貨櫃運輸發展;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參與申報國家、省財政性物流補貼資金審定。
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擬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運行;擬訂鼓勵創業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動創業工作;指導市域工業經濟發展;指導中小企業工業園區建設;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服務與協調工作;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指導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科技投資股
(加掛工業招商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工作,指導生產力布局,促進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擬訂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重點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擬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領域市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綜合平衡研究提出資金安排預算。
組織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裝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並實施裝備工業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參與裝備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指導裝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組織擬訂全市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藝的研發推廣;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全市產業關鍵性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擬訂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協同推進產學研合作和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承擔冶金、有色、黃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的巨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原材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參與原材料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指導原材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承擔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等行業的巨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消費品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參與消費品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擬訂醫藥、食品行業的發展規劃、行業規範和經濟技術政策;承擔全市藥品儲備和國家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醫藥、食品行業的統計信息工作。
承擔全市工業企業工業招商引資工作及工業企業招商項目庫建設,對招商工業企業的產業布局進行規劃,協調解決招商工業企業在政策、資金環境中遇到的問題,對招商工業企業提請有關部門進行政策性保護。
能源電力股
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的供應,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煤炭、石油、電力工業的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範和經濟技術政策;研究全市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方案及相關的改革政策;指導推動節約用電,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資源配置和年度電力電量平衡,編制並實施全市年度發用電計畫;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協調解決電力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電力執法和電力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電力價格政策,參與電價整頓、調整和改革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目標的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參與編制全市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節能、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參與全市工業企業淘汰落後產能的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工業企業節能的中央財政獎勵項目,負責申報工業企業節能的省財政獎勵資金項目。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指導、協調工業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
人事教育股
負責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隊伍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工作;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歸口單位的人事教育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培訓;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紀檢(監察)編制在單位行政編制總額內。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信息產業管理方面的職責由市信息產業管理辦公室承擔。
(二)市發展和改革局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的運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日常經濟調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
2、工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編制,工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
3、按規定許可權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省、懷化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由國家、省、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市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安排;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需國家、省和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4、煉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其他石油化工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5、關於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劃分問題。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新型工業化有關的生產力布局與規劃、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上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承擔推進市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關於推進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的職責劃分。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工作。市政府辦負責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由國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的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審核、申報和安排。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省、懷化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安排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申報和安排。
(四)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市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務發展重大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市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市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