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民政局

洪江市民政局

洪江市民政局,根據《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洪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懷辦〔2019〕6號),洪江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洪江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懷化市委、市委關於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安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江市民政局
  • 外文名:Hongji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李安生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發展成績,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懷化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制訂全市民政工作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社會組織黨朵腿舟享建的指導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全市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居委會幹部的培訓和表彰。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鄉(鎮)、村(居)委會的設立、撤消、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和管理地名信息資料、檔案。
洪江市民政局洪江市民政局
(六)宣傳貫徹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宣傳貫徹殯葬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殯葬政策、服務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督促指導殯葬服務機構騙阿講工作。
(八)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葛欠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船鴉櫃霉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牽頭負責全市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督促和指導收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慈善事業政策法規,組織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申報,對全市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福利彩票銷售規劃,組織指導和規範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本級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試騙付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地方性政策檔案和發展規劃、職業規範,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基層民政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推進民政科技和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並督促實施,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十四)承辦革命老區的調查研究、資料收集、宣傳教育及老區開發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審核、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負責牽頭落實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嘗臘頌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洪江市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各股室協調,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文印、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績效考核、綜合治理、愛國衛生、安洪良勸全保密、應急管理、新聞宣傳和公車管理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協調政策調研、綜合性檔案起草;負責保衛、房產、後勤服務和局機關基本建設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職稱評聘、科技管理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系統人員培訓規劃,指導基層民政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承辦相關部門要求的重點對象人員管理、出國(境)管理、事項報告、人事檔案等工作;按照行政獎勵有關規定和程式,承辦全市民政系統先進的評比表彰工作;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的地方性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貫徹執行有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定地方性政策、制度並宣傳貫徹,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婦女工作和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管理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辦法,督查民政事業資金指標落實;擬定市本級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實施方案,管理市本級福彩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工作;負責人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發放、保險及稅金的辦理繳納等工作;貫徹執行福利彩票管理法律法規,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監督福利彩票的銷售。
(三)社會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社會組織登記、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承辦全市社會組織的管理規劃、發展培育;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督工作,查處非法組織的違法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承擔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申報工作;承擔社會組織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市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理事項的繳費、制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牽頭協調需送其他股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查、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督促相關股室在承諾期限完成相關審核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代理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四)社會救助股。貫徹落實有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省、懷化市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督工作;擬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核查辦法和程式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全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五)基政社區和區劃地名股。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居委會幹部的培訓和表彰;貫徹落實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和地名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鄉(鎮)、村(居)委會的設立、撤消、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市內行政區劃圖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核工作;承辦許可權內的地名命名、更名、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等事項,組織地名標誌的設定、更新和管理,推進地名及其標牌標準化;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地名信息和資料的管理,開展地名信息諮詢服務。
(六)社會事務股。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執行有關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擬定地方性政策規定、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跨省、市、縣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參與擬定市本級殘疾人相關扶持政策。
(七)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市本級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養老業務培訓;擬定市本級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市社會福利院、農村幸福院和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

行政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室)負責人7名(其中3名股(室)負責人由局領導兼任)。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人員只出不進。

現任領導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安生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宏根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錫高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傳銘
洪江市民政局正科級幹部:聶永佳

發展成績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民政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認真按照“抓改革、創特色,抓重點、求突破,抓規範、上水平,抓隊伍、樹形象”的民政工作發展思路,主動服務全市大局,調動社會各方參與,取得了較好成效。
先後榮獲“中國社會報宣傳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範單位”、“湖南省民政系統先進單位”、“湖南省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福利彩票銷售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民政新聞宣傳信息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慈善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文明單位”、“懷化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懷化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懷化市計畫生育工作優秀單位”、“懷化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懷化市民政重點工作先進單位”、“懷化市福彩銷售工作先進單位”、“懷化市慈善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綜合績效考核先進單位”、“洪江市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洪江市基層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洪江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洪江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洪江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集體”、“洪江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標兵單位”、“洪江市‘雙聯’和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學法用法考試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檔案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法制政府建設先進單位”、“洪江市深化改革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其他事項

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十四)承辦革命老區的調查研究、資料收集、宣傳教育及老區開發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審核、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負責牽頭落實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洪江市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各股室協調,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文印、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績效考核、綜合治理、愛國衛生、安全保密、應急管理、新聞宣傳和公車管理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協調政策調研、綜合性檔案起草;負責保衛、房產、後勤服務和局機關基本建設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職稱評聘、科技管理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系統人員培訓規劃,指導基層民政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承辦相關部門要求的重點對象人員管理、出國(境)管理、事項報告、人事檔案等工作;按照行政獎勵有關規定和程式,承辦全市民政系統先進的評比表彰工作;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的地方性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貫徹執行有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定地方性政策、制度並宣傳貫徹,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婦女工作和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管理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辦法,督查民政事業資金指標落實;擬定市本級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實施方案,管理市本級福彩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工作;負責人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發放、保險及稅金的辦理繳納等工作;貫徹執行福利彩票管理法律法規,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監督福利彩票的銷售。
(三)社會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社會組織登記、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承辦全市社會組織的管理規劃、發展培育;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督工作,查處非法組織的違法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承擔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申報工作;承擔社會組織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市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理事項的繳費、制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牽頭協調需送其他股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查、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督促相關股室在承諾期限完成相關審核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代理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四)社會救助股。貫徹落實有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省、懷化市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督工作;擬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核查辦法和程式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全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五)基政社區和區劃地名股。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居委會幹部的培訓和表彰;貫徹落實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和地名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鄉(鎮)、村(居)委會的設立、撤消、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市內行政區劃圖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核工作;承辦許可權內的地名命名、更名、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等事項,組織地名標誌的設定、更新和管理,推進地名及其標牌標準化;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地名信息和資料的管理,開展地名信息諮詢服務。
(六)社會事務股。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執行有關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擬定地方性政策規定、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跨省、市、縣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參與擬定市本級殘疾人相關扶持政策。
(七)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市本級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養老業務培訓;擬定市本級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市社會福利院、農村幸福院和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

行政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室)負責人7名(其中3名股(室)負責人由局領導兼任)。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人員只出不進。

現任領導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安生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宏根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錫高
洪江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傳銘
洪江市民政局正科級幹部:聶永佳

發展成績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民政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認真按照“抓改革、創特色,抓重點、求突破,抓規範、上水平,抓隊伍、樹形象”的民政工作發展思路,主動服務全市大局,調動社會各方參與,取得了較好成效。
先後榮獲“中國社會報宣傳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範單位”、“湖南省民政系統先進單位”、“湖南省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福利彩票銷售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民政新聞宣傳信息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慈善工作先進單位”、“湖南省文明單位”、“懷化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懷化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懷化市計畫生育工作優秀單位”、“懷化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懷化市民政重點工作先進單位”、“懷化市福彩銷售工作先進單位”、“懷化市慈善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綜合績效考核先進單位”、“洪江市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洪江市基層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洪江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洪江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洪江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集體”、“洪江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標兵單位”、“洪江市‘雙聯’和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學法用法考試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檔案工作先進單位”、“洪江市法制政府建設先進單位”、“洪江市深化改革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其他事項

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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