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洛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洛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位於興寧路南側(縣政府對面)。2007年,全縣已婚育齡婦女9.1萬人,占全縣總人口的21%。當年,全縣人口出生率為11.25‰,人口自然增長率為4.96‰;政策生育率為98.9%,出生統計準確率為98.6%;避孕節育措施率為98.4%,及時率為98%,流動人口管理為97%,獎勵政策落實率為100%,信訪結案率為100%,圓滿完成了各項責任目標和人口控制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點:洛寧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實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
(三)組織計畫生育工作及有關人口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組織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性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結構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發放;負責全縣病殘兒鑑定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編制省、市、縣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指導計畫生育系統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
(七)制定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管理指導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九)指導有關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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