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湖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地點:建湖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二)負責全縣人口預測,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制訂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和年度人口計畫。
(三)組織有關人口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開展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的套用研究和基礎理論的研究。
(四)負責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和協調社會相關部門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五)負責計畫生育的統計;對全縣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承擔計畫生育工作實績的考核;負責對受縣以上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進行計畫生育方面的審核把關;組織各種抽樣調查和專題檢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六)負責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執行與督查,協助縣政府搞好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
(七)嚴格按江蘇省現行生育政策,搞好照顧再生一孩的內審、抽查和審批工作。
(八)指導全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縣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和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避孕節育全程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負責計畫外生育經費的徵收使用與管理,堅持“鎮收縣管”的原則,檢查督促各地管好、用好。
(十一)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實施“三結合”,大力推進少生快富文明工程。
(十二)指導人口學會與計畫生育協會等計畫生育民眾團體的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財務審計科”牌子)
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和黨組、群團工作,負責調查研究、綜合性文稿的草擬;負責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體制改革和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員考察、考核、獎懲、職稱、工資、房改、福利、保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篩選、編印、上報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督辦工作;負責文書檔案及印鑑、信件、報刊等資料的管理;負責委機關內、外日常事務的運作、協調及管理;負責委機關老幹部工作;承辦縣人大、縣政協交辦的提案、建議的答覆。
根據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紀律,負責對各項經費進行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負責對全縣各鎮計生經費的投入到位工作、按規定計生服務收費情況、計外生育費鎮收縣管執行情況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基層計畫生育經費和固定資產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做好委機關後勤保障及有關會務工作。
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和黨組、群團工作,負責調查研究、綜合性文稿的草擬;負責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體制改革和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員考察、考核、獎懲、職稱、工資、房改、福利、保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篩選、編印、上報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督辦工作;負責文書檔案及印鑑、信件、報刊等資料的管理;負責委機關內、外日常事務的運作、協調及管理;負責委機關老幹部工作;承辦縣人大、縣政協交辦的提案、建議的答覆。
根據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紀律,負責對各項經費進行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負責對全縣各鎮計生經費的投入到位工作、按規定計生服務收費情況、計外生育費鎮收縣管執行情況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基層計畫生育經費和固定資產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做好委機關後勤保障及有關會務工作。
(二)規劃統計科
負責全縣人口預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制訂實施人口計畫的措施;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協助組織各類人口抽關調查和有關專題調查;負責對受縣以上表彰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計畫生育方面的審查把關。
負責對各鎮、縣直有關單位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評估;督促基層抓好基礎管理,負責對基層工作實行分類指導,抓好後進轉化工作。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微機操作人員的培訓和信息管理指導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信息傳輸匯總、分析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用程式;指導基層準確上報育齡婦女信息;及時監控各鎮微機運行情況,配合搞好各類抽樣調查。
負責全縣人口預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制訂實施人口計畫的措施;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協助組織各類人口抽關調查和有關專題調查;負責對受縣以上表彰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計畫生育方面的審查把關。
負責對各鎮、縣直有關單位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評估;督促基層抓好基礎管理,負責對基層工作實行分類指導,抓好後進轉化工作。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微機操作人員的培訓和信息管理指導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信息傳輸匯總、分析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用程式;指導基層準確上報育齡婦女信息;及時監控各鎮微機運行情況,配合搞好各類抽樣調查。
(三)政策法規科
依據國家、省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制訂本縣具體實施意見和規定;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執法情況的檢查指導,協助承擔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任務;負責全縣生育計畫的安排和計畫生育政務公開;負責照顧再生一孩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齊抓共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及鎮(區)間的計畫生育協調工作;負責推行計畫生育村民自治和現居住地管理的指導工作。
依據國家、省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制訂本縣具體實施意見和規定;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執法情況的檢查指導,協助承擔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任務;負責全縣生育計畫的安排和計畫生育政務公開;負責照顧再生一孩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齊抓共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及鎮(區)間的計畫生育協調工作;負責推行計畫生育村民自治和現居住地管理的指導工作。
(四)宣傳教育科(掛“科學技術科”牌子)
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和普法教育;組織協調社會相關部門和新聞媒介宣傳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規及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保健知識;辦好縣電視台、縣廣播電台、建湖報的計畫生育專題欄目;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和基層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知識教育;負責編印計畫生育宣傳資料,搞好各類宣傳品的發放和運用管理;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工作對外宣傳,擬定本系統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各地開展避孕節育全程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推廣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的新技術、新方法,組織全縣計畫生育避孕節育套用科研;負責指導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協同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規劃,做好優生優育指導工作;指導做好獨生子女病殘兒和節育併發症的鑑定工作;負責鎮、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核准工作。
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和普法教育;組織協調社會相關部門和新聞媒介宣傳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法規及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保健知識;辦好縣電視台、縣廣播電台、建湖報的計畫生育專題欄目;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和基層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知識教育;負責編印計畫生育宣傳資料,搞好各類宣傳品的發放和運用管理;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工作對外宣傳,擬定本系統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各地開展避孕節育全程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推廣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的新技術、新方法,組織全縣計畫生育避孕節育套用科研;負責指導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協同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規劃,做好優生優育指導工作;指導做好獨生子女病殘兒和節育併發症的鑑定工作;負責鎮、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核准工作。
內設機構
唐 懷: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財務工作。
馬曉玲:協助王海梅抓規劃統計、微機信息工作。
李吉祥:縣抽調負責拆遷工作,
王海梅:負責規劃統計、微機信息工作,分管發展規劃與信息科、微機聯網中心,聯繫近湖鎮、開發區。
梁中祥:負責黨建、機關支部、機關政秘、行政管理、檔案管理、保密、精神文明建設、政府重點工程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繫九龍口鎮、恆濟鎮。
徐伏武:負責計生協會、少生快富、綜合改革、政法、綜合治理、扶貧解困、關工委、老幹部工作,分管計生協會,聯繫高作鎮、寶塔鎮。
鄭素蘭:負責紀檢、監察、信訪、行風建設、最佳化發展環境、機關財務和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分管監察室,聯繫慶豐鎮、岡西鎮。
唐愛武:協助分管計生技術指導工作。
張國標:負責科學技術、技術服務、避孕藥具、計生產業、流動人口管理、季度服務、職稱工作、繼續教育工作。分管科學技術科、計生指導站,聯繫上岡鎮。
桑麗萍:負責政策法規、齊抓共管、行政審批,婦聯、工會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聯繫沿河鎮、蘆溝鎮。
許新全:負責宣傳教育、新農村新家庭建設、培訓教育、人口學會、招商引資工作,分管宣傳教育科,聯繫顏單鎮、建陽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