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屬縣政府職能部門,位於洛寧縣新寧大道中段衛健委辦公樓(3-5樓)。領導職數一正三副,內設科室9個,行政編制15名。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含診所)420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機構地址洛寧縣新寧大道中段
  • 內設科室:9個
  • 電話區號:0379
  • 郵政區碼:471700
單位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單位概況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屬縣政府職能部門,領導職數一正三副,內設科室9個,行政編制15名。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含診所)420個,其中,縣直公立醫療衛生計生機構13家,包括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含婦幼保健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計生監督所、緊急救援指揮中心、地方病防治院、縣流動人口服務中心、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站、縣直計畫生育服務中心、計畫生育協會、紅十字會,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民營醫院5家,包括博愛醫院、民康醫院、愛德醫院、大眾醫院、福寧醫院;鄉(鎮)衛生院20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1個;村衛生室335個,診所(衛生所、醫務室)46個。全縣衛生健康系統2213人(其中:在職1579和離退休649,),專業技術人員1044人(其中:副高級以上71人,占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6.8%;中級327人,占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31%;師級353人,占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34%;士級293人,占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28%)。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國民健康、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縣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推進全縣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落實上級提出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及市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3、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4、擬定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5、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6、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7、依據國家、省、市檔案精神,負責協調采供血機構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
8、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實施上級計畫生育政策。
9、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10、負責縣婦幼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1、負責中醫管理工作,擬定並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12、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縣保健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13、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4、有關職責分工:(1)與洛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執行上級生育政策,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落實國家及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洛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縣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研究提出本縣人口發展戰略,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實施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
(2)與洛寧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洛寧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洛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洛寧縣醫療保障局的關職責分工。洛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洛寧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股)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2.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直屬醫療衛生機構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工作;負責衛生髮展資金賬戶的資金審核上報等工作;擬訂大型醫用設備管理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中央、省級、市級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
3.負責提供衛生健康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和指導;負責縣衛生健康許可項目和確定的其他職權中依申請項目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負責現場查驗人員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本系統行政審批標準體系。
4.負責辦理、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信訪網路輿情處置;負責受理、承辦信訪事項;負責組織或參與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和衛生健康信訪突發事件;負責調查、分析、研究信訪情況,提供衛生健康信訪信息,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5.制定醫療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計畫,確定安全管理工作目標,督促指導全縣醫療衛生健康機構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縣衛生健康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股
1.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和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縣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縣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落實愛滋病防治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2.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擬訂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3.擬訂全縣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職業病危害治理,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監督執法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防護工作。
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全縣“病媒生物防控”培訓、檢查、考核和技術指導工作。
(四)醫政醫管股
1.指導和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管理等有關規範、標準和政策;負責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訂全縣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院前急救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衛生健康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
2.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實施上級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3.指導和組織實施中醫醫療、護理等方面相關標準。負責中醫醫療機構技術準入、醫療質量、管理評價、考核工作;負責治療、重大疾病中西醫協同、康復、重點專科、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
4.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縣級衛生健康科研項目實施、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重點科研基地建設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落實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5.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
6.宣傳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健康方針政策,抓好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全縣衛生健康科學知識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7.落實全縣幹部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重點對象的醫療就診、日常保健和病情報告的統一管理;負責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醫療保障;承擔縣保健委員會具體工作。
8.落實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全縣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服務“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等工作,
(五)基層衛生健康股
1.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基層衛生綜合改革;落實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綜合管理。
2.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全縣藥物政策、基本藥物藥事服務和使用管理法規和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3.組織開展全縣衛生健康信息統計工作,組織居民健康卡發放和使用管理。
(六)綜合監督股
1.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
2.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推進依法行政,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3.負責計畫生育審批監督工作。
(七)婦幼健康股
負責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1.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2.組織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協調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推進老齡健康產業發展;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九)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承擔縣愛國衛生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愛國衛生工作意見,開展全縣愛國衛生組織網路建設,制定並督促落實愛國衛生工作年度目標計畫,組織開展全縣民眾性愛國衛生活動等。負責愛國衛生創建和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

現任領導

副主任:馬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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