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法家簡史
- 作者:吳德新
- ISBN:9787536696457
- 頁數:261
- 定價:48.00 元
- 出版社: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9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正文語種:中文
核心,目錄,書摘,井田制的圮塌,八佾舞於庭,
核心
法、術、勢。法:健全法制:勢:君主的威勢;術:駕御群臣,推行法令的策略與手段。法、術、勢合而為一的東方政治家(全彩典藏圖本)。
目錄
序
法家起源
“法家”的由來
禮崩樂壞的時代
禮治遭衝擊\井田制的圮塌\八佾舞於庭\周桓王中箭受辱
法治思想的萌生
一切斷於法\變法強國\君主專制
法家先驅管仲
管鮑之交、匹夫有善可得而舉\叄其國伍其鄙\與民分貨\寓兵於農二代霸業\《管子》
鄧析造“竹刑”
不法先王的人\私造竹刑\最早的律師
法家其它啟蒙人物
早期的執法者
法不徇私、自判死刑\穰苴依斬莊賈
戰國前期法家
法家的產生和成熟
法家與晉文化
法家的搖籃/晉文化的特點\西河之學
“百家爭鳴”的形成
教育重心的轉變\稷下學宮\養士之風
法家鼻祖李悝
法家理論的實踐者吳起
對法的執著\西河踐法\喋血楚國
其它法家
西門豹治鄴\剛正的即墨大夫\琴諫齊王的鄒忌
戰國後期法家
法家商鞅的“法”
法家慎到的“勢”
由道八法\尊君與尚法\慎到的尚法觀點和主張\提倡重勢、無為而治
法家申不害的“術”
申不害相韓\以術馭人\重賞罰明法治
隆禮重法的荀況
稷下學宮的祭酒\天人相分\性本惡\苟子的禮\苟子的法家思想
法家集大成者韓非
口吃的韓國公子\不法常可\人性好利/一統三家\法家政策
法家的思想體系
哲學理論/思想持征、政冶主張/治國方略/思想局限
秦代法家
法家帝王秦始皇
鐵血君王\法家思想的形成\古今第一人/崇尚黑色\功過評說
秦朝的中央集權
秦朝的法律
法家的立法思想\法律形式\刑罰的種類
秦朝的文化專制
文化的差異\成陽酒宴之爭、盧生之禍
法家思想最完全的執行者李斯
老鼠哲理\諫逐客書\法佐秦朝\督責之術\上蔡悲風
漢代法家
黃老之學
黃老之學的由來/《黃帝四經》
漢初黃老之學的法家思想
德刑相濟\明具法令\約法安民\刑罰輕薄
獨尊儒術與外儒內法
“獨尊儒術”的提出\法家的治理之術
漢代的法治
約法三章\剛直不阿的執法\人才的選拔\重農輕商
郡縣制和分封制的爭鬥
白馬盟誓\清君側\推恩令
晁錯的法家思想
晁錯明申商\教太子學“術”\以法理參政\《削藩策》
桑弘羊與鹽鐵會議
財政的集權\鹽鐵之爭
漢代的執法者
漢文帝殺舅\不許購買“殺人權”\硬脖子縣令
魏晉南北朝法家
好法貴刑的曹操
亂世英雄\重刑嚴法\提倡農戰\廣納人才
法家思想的偉大實踐者
自比管仲樂毅/以法治蜀/以法治軍\任人唯賢\勸務農桑
嚮往文明、遷都洛陽\改革措施
魏晉執法者
李通法不偏私\滿寵不阿大將軍
唐宋法家
一代女皇武則天
女皇之路\通文史多權謀\法家的治國方略
宮市之痛\革新集團的革新\革新的遺憾
執法如山的包拯
范仲淹的慶曆新政
時代呼喚改革\先天下之憂而憂\慶曆新政
王安石變法
志在變法圖強\變法內容\祖宗不足法
唐宋執法者
對仇敵也公允\牛僧孺依法斷案\趙拚彈劾宰相
明清法家
明清法家思想傳承
清官海瑞
封建末期的改革家張居正
直上勁頭竿/一條鞭法\“奪情”事件
師夷以制夷
九州島風雷\《海國圖志》
戊戌變法
變法前奏\變法思想\百日維新
書摘
井田制的圮塌
正如馬克思恩格斯所說:一切社會變遷和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應當在有關的時代的經濟學中去尋找。法家的產生首先是由於經濟制度的改變。
隨著“公田”農業生產的逐漸沒落,國君、諸侯、卿大夫們的稅賦逐漸減少,不能滿足奢華生活的開支,他們就開始向私田徵稅。要徵稅,首先要承認私田的合法性,於是,各國便紛紛進行稅賦制度的改革,齊國的管仲“相地而衰征”,魯國實行“初稅畝”和“作丘甲”,鄭國子產“作封洫”“作丘賦”,這些都公開承認了私田的合法性。這樣,公田就逐漸走向了衰落和瓦解,新的生產關係得以確立。
新興的封建生產關係取代落後的奴隸制,為法家的建立創造了最根本的經濟條件。
八佾舞於庭
春秋時的禮崩樂壞還體現在宗法制度的破壞上。這時在魯國發生了一件令孔子感到非常氣憤的事,即季氏的“八佾舞於庭”。
周代的禮樂制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等級制,一是對雅樂的使用。周朝實行的是分封制,建國時就在全國大肆“分封建制”,武王、周公、成王先後在全國分封了71個諸侯國,以“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周天子的子弟一般都分到了土地,建立了諸侯國。諸侯在自己的諸侯國內又進行分封,把土地分給卿大夫,卿大夫分得的土地叫“采邑”。卿大夫在采邑里也進行分封,把土地分給士,士分得的土地叫“食地”。這就是以宗法制度為核心的分封制。
分封形成的等級制也反映在禮樂上,禮樂制嚴格規定了各個等級的人能夠享受何種禮樂,包括樂舞的名目、樂器品種和數量、樂工的人數等,如超出規定使用就是僭越,是大逆不道的違法行為。對於樂舞,天子可以用“八佾”(佾指樂舞的佇列),每佾八人,共64名樂人;諸侯用“六佾”,48名樂人;卿、大夫只能用四佾,32名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