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管理規定》是河源市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管理規定
- 施行地區:河源市
《河源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管理規定》是河源市施行的規定。
《河源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管理規定》是河源市施行的規定。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加強國有土地管理,依法經營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二)明確土地用途後與現行城市規劃用途不相符的,在城市規劃實施前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年限使用土地的政策。城市規劃實施時,應根據現行城市規劃重新調整其土地用途。改變土地用途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河源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管理辦法》等規定依法辦理。第六條 綜合用地重新明確用地性質後...
(四)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補繳的土地價款,按《河源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檔案規定計算徵收。(五)市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出租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收取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
《河源市明確市區原綜合用地性質暫行規定》是2013年7月1日河源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印發的一份檔案。河源市明確市區原綜合用地性質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切實解決市區原綜合用地性質不明確的遺留問題,進一步規範市區土地用途分類,提高市區土地管理水平,確保市區土地的開發、利用、建設符合城市規劃,根據《中華...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區,包括源城區、江東新區、市高新區。市區範圍內閒置土地的認定和處置,適用於本辦法。第二章 閒置土地調查認定 第三條 閒置土地的認定以宗地為單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宗地認定為閒置土地:(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契約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
(一)被徵收房屋及所占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實行徵收項目範圍內統一的徵收補助和獎勵標準,房屋徵收部門應根據徵收項目建設的具體情況,在徵收補償方案中確定並...
宣傳和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負責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的法規性檔案擬訂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收回工作。組織實施市級城市規劃區範圍的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及補償工作,對徵收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市級範圍內...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三舊”改造,是指符合規定的改造主體對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築危舊的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舊村莊是指城鄉建成區內,布局較亂、基礎設施較差,主要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過較長期自然形成的聚居地,其中宅基地及其緊密相關的附屬設施用地面積應不低於改造用地總面積的50%)用地上...
《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是河源市地方法規。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
鄉鎮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審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涉及林業、水利、電力等部門的要及時徵求意見。 (三)嚴格用地建房全...
《河源市區建築垃圾處置管理暫行辦法》是河源市區為加強城市建築垃圾管理和綜合利用,維護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印發的一份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建築垃圾管理和綜合利用,維護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用地的需要;(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
以上項目不含財政性資金或政府投入類、融資代建類、捐資類,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類,棚改區類、土地綜合開發類、房地產類項目。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大型央企和國企、主機板上市企業、企業總部等單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10億元以上的,以及產業集群、抱團落戶在河源註冊的獨立法人,可以實行“一事一...
第二條凡在市區範圍內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土地使用權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確因產業調整或城市規劃調整需要改變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確定的土地用途的,應報市區建設用地審批委員會審議,由市政府批准。第四條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應符合城市總體...
土地政策,要對最佳化開發區域實行更嚴格的建設用地增量控制,在保證基本農田不減少的前提下適當擴大重點開發區域建設用地供給,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嚴禁生態用地改變用途。人口管理政策,要鼓勵在最佳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外來人口定居落戶,引導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
李保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 中國政法大學在職法學博士,盈科(深圳)政府法律事務部主任。擅長辦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或轉讓;農村土地或林地承包與確權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或收回;土地用途規劃調整;土地閒置收回;不動產登記;探礦權與採礦權申請許可或轉讓;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