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類別:事業單位
  • 地區:廣東省河源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的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分和各縣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全市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的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的實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健康監督檢查的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七)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受、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業務、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後勤和安全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和組織重大調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以及本系統各種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紀檢監察和計畫生育工作。具體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發布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及相關非訴訟法律事務;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協調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組織管理等有關工作。
安全監管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關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政行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監督二科
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安全生產監管職能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交通、建築、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危險源的監督工作。
礦山安全監管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實施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和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非煤礦山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管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執法監察分局(執法監察支隊)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舉報投訴、有關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暗語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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