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交通運輸局位於河源市興源路13號。
交通概況
河源交通區位日益凸顯,境內有京九和廣梅汕2條鐵路,國道有205國道、105國道,已開通高速公路有廣河、惠河、河梅、粵贛和汕湛、大廣、龍連7條高速公路。穿越河源的河惠莞、粵湘高速公路和贛深客運專線正在加快建設,河源已成為溝通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大陸橋”和“黃金通道”。
主要職責
組織機構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對外宣傳、黨務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出國(境)護照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勞動保護及職工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牽頭組織交通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技術工人、技師的考核評審工作。負責黨務、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交通系統的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交通系統各領域廉政建設工程的創建工作、參與交通系統違紀案件的查處,對交通系統執行黨紀、政紀情況和執行市交通運輸局黨組重大決定的情況進行督查;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工作任務。
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承擔交通經費、專項資金的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專項資金;負責局管資金的撥付與監督使用;負責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內部審計;負責各縣區及所屬單位交通建設資金的內部審計,指導各縣交通運輸專項經費的審計工作;負責路橋收費站的行業管理工作。
規劃基建科
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發展戰略和專項規劃;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立項、後期評價等相關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工程定額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對外引進工作;擬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交通科研項目開發和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公路路政、公路養護和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工作;協調高速公路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交通建設領域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領域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的監管指導工作。
公路運輸管理科
組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公路運輸發展規劃;負責跨縣客運班線和指導各縣內客運班線(含農村客運)的巨觀調控;提出省際、市際客運班線發展的建議意見;擬訂公路客貨運輸站(場)和交管站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公路運輸管理;協調春運、黃金周期間公路交通、水路交通、城市交通、鐵路交通等多種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協調組織道路重點物資、軍事物資、搶險救災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危險貨物運輸的運力調控和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公路運輸領域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公路運輸領域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的監管指導工作。
城市公交科
組織實施城市公共運輸及計程車運輸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市公共運輸運輸的發展規劃;負責城市公共運輸的運力調控和管理;指導和協調各縣城鎮公共客運;指導公交運輸領域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城市公交領域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的監管指導工作。
安全監督科
組織擬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製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監督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指導開展交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重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草擬交通行業的政策規定;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工作;承擔交通行業規範性檔案和交通行業重大政策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
指導、監督全市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局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組織查處重大交通違法違規案件,協調跨區域的交通執法工作(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按河機編〔2008〕22號文規定執行)。
港航管理局(港航管理科)
組織實施水路運輸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水路運輸發展規劃;負責水路運輸和港口的行政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性業務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水路重點物資、軍事、防洪搶險和緊急客貨運輸;參與航道、港口、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立項和監督實施;指導水路運輸領域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水路運輸領域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的監管指導工作。
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運輸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全市交通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輸市場運行狀況,做好全市道路運輸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工作。
(二)負責具體實施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職業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營運客貨運輸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統計工作,組織經常性的道路運輸市場供求狀況信息的調查、發布。
(五)協調、指導、督查全市道路運輸、城市公交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