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委發〔2009〕13號),設立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屬於: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地點:河源市
  •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工作動態,

主要職責

(一)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將涉外勞工管理職責劃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三)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職責。
(五)加強促進就業的職責,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對各類社保基金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對企業工資分配實施巨觀調控。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編制下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做好政府獎勵、表彰協調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領導人員職務任免的審核、呈報及辦理工作。
(十)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推選工作,負責科以下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的政治審查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負責對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指導和協調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承辦政府間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協定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蘇 暉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直管綜合計畫科。
劉麗常 黨組成員、副局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主持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社會保險管理科、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
許西湖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培訓與技能教育管理科、人力資源配置科、市人力資源培訓中心、市人才交流管理辦公室,兼管扶貧工作。
孫起成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公務員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軍官轉業安置科、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市人力資源信息管理中心。
張文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就業促進科、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協管綜合計畫科。
羅文才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規劃財務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調解仲裁管理科,兼管局財務、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宣傳、信訪、保密工作。
李 君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監察科、勞動關係科、勞動監察科、市勞動監察支隊,市高新區勞動保障事務所,兼管黨務、共青團、工會工作;
劉紅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兼管計畫生育及婦女工作;
黎海波 黨組成員、市高級技工學校校長,主持市高級技工學校全面工作,兼管技工教育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檔案、綜合治理、保密、政務公開、信訪、安全、政務督辦、綜合調研、新聞宣傳、政務信息、人力資源戶頭管理等工作;負責科以下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的政治審查工作;負責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並管理相關經費;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科
組織實施公務員分類及職位管理、錄用、考核、獎勵、懲戒、培訓、職務任免與升降、競爭上崗、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和聘任制公務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市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相關事宜;承辦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辦理市直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考核、調任、轉任、日常登記和職位設定、非領導職務職數核定等工作;綜合管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科以下幹部檔案工作。
(三)綜合計畫科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承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編制、下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及人員結構調整計畫;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人員社會化管理;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發工資人員的審核工作;承擔統計管理、數據發布等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指導協調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落實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政策;承擔初、中、高級專業資格申報材料的審核,指導監督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承擔初、中級評審會設定、調整工作;承擔核准確認初、中級專業技術管理評審結果及證書發放工作;承擔大中專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及證書發放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承擔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推薦選拔的綜合管理工作。
(五)軍官轉業安置科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承擔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編制下達工作;承擔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擔公務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及離退休費統發和工作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承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有關工作。
(七)社會保險管理科
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基本政策、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擬訂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和基金征繳政策;組織實施基本養老金領取、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基金管理政策;審核全市參加養老保險統籌單位的特殊工種、因病非因工受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和市直單位工人退休、企業年金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醫療、生育、失業、工傷、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實施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康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定標準和管理政策;組織實施市直工傷認定、工傷預防和康復、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組織實施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生育、死亡等有關待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和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參與指導、監督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運營投資。組織實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八)勞動監察科
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制度、執法規範和標準;依法受理舉報投訴;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指導和監督下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有關勞動、人事重大案件,處理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提出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普法及執法檢查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九)勞動關係科
負責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制度建設、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實施規範;指導勞動關係處理工作;審核指定的市屬和中央、省駐河源企業關閉、破產、改制等職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擔企業相關人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審核市屬和中央、省駐河源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擬訂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十)規劃財務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預決算,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和勞動保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制度、運營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負責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監督;負責審計、基金要情專報;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檢查資格認定和組織考核工作;組織查處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現的重大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調解仲裁管理科
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管理調解員、仲裁員,組織仲裁庭審工作;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就業促進科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入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企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初審工作;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力資源配置科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中介機構;執行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資質標準和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標準;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牽頭擬訂和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區和用工單位人力資源引進和配置工作;按規定承辦市直、中央和省駐河源企業單位人員調配;負責“三支一扶”管理服務工作和指導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
(十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承擔市直、中央和省駐河源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及調配相關工作。
(十五)培訓與技能教育管理科
負責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培訓工作;承擔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施教機構的認定工作,負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證書核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的規劃指導工作;擬訂技工學校的發展規劃、管理規則並實施指導;指導技能競賽、師資隊伍建設;管理和指導技工學校招生、畢業生推薦就業等工作;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組織實施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貫徹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十六)人事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會、共青團、婦女、紀檢監察、行風建設、勞動工資、培訓教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合作與交流項目。

工作動態

我局召開2013年全局科長(主任)務虛工作會議
2013年2月23日,我局召開2013年全局科長(主任)務虛工作會議,總結回顧2012年工作,研究分析當前形勢和任務,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務,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強化“抓落實”的理念,促進今年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階。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蘇暉同志主持會議並作講話。局黨組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上,各分管領導分別匯報了各自分管科室(單位)去年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以及今後工作任務安排、重點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聽取各分管領導工作匯報後,蘇暉局長對各科室(單位)去年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蘇暉局長指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壓力大、任務重、人員緊的情況下,全局上下能夠統一思想,團結協作,積極應對複雜的經濟形勢,採取有力措施,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推進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分管局領導對今年工作的謀劃,目標明確、思路清晰、分析到位,措施比較具體。
蘇暉局長強調,2013年全局上下要在圍繞“抓落實”上狠下功夫。他指出,抓落實是推動工作的唯一手段,是黨的優良作風,是做好民生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狠抓落實,才有可能實現預期的發展目標,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實現人社事業的跨越發展。在落實具體工作中,各科室(單位)要制定完整的落實方案,每一項工作都要有目標、有措施、有督查、有考核、有獎懲。要實行重點工作督辦上牆制度,確保全局工作的主動;要根據人社工作的特點,立足崗位實際,在深入基層、加強調研、開拓思路上多下功夫,找準問題的本質關鍵,在抓落實的過程中抓住重點、突破難點、打造亮點;要明確責任主體,領導班子要帶頭抓落實,帶頭謀發展提效率,帶頭破難題促落實,做到親自到位乾、親自乾到位,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中層幹部要成為抓落實的主導群體,要時刻牢記自身的工作職責,在困難面前不畏縮、挑戰面前不逃避,不拈輕怕重,不推諉扯皮,敢於破難,敢於擔當,把每一項具體工作落到實處。全體幹部職工要成為抓落實的主體,要將真正肯乾實事、敢幹難事、實績突出、民眾公認的幹部脫穎而出,激發廣大幹部職工幹事創業的內在動力,切實把每個人都變成為抓落實的主體,讓全系統形成幹事創業、爭先創優的蓬勃發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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