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水務局

河源市水務局

河源市水務局,擬訂本市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統一管理水資源,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水務局
  • 類別:行政單位
  • 地區:廣東省河源市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市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二)擬訂各項履行水務管理職責有關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防洪、供水、排水、節水、水環境等水務工作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供排水的論證工作;負責協調跨行政區範圍的水務事項。
(三)統一管理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實行地表水與地下水、水源地與輸水河道、水量與水質的統一規劃和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全市水源地保護、河道整治和供水、排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城市供水公報;歸口管理節約用水工作;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四)編制、審查水利水電行業建設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指導水工程、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轄區內江、河、湖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辦理跨界河流的對外協調。
(五)組織管理、指導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農村水利、農村機電排灌和城鄉供水、農村改水工作;主管面上水庫、小水電移民工作。主管全市水利行業的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六)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七)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水源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並對污染超標嚴重河段的排污口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八)規範水市場管理,擬訂水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協調水行業的水電、供水、排水、節水、農業用水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財務等經濟調節的意見;組織徵收水資源費、堤圍防護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水利規費。
(九)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縣區間的水事糾紛。
(十)負責水務系統的科技、信息、教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以及外事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防汛、防旱、防風工作,主持市“三防”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 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督辦、信息、保密、信訪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水利科學技術和職工職業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精神文明、工、青、婦女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行業財務管理及水務公益性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和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並指導檢查水務行業內審工作;監督水利規費的徵收和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並對其財務、效益、資產實行內部審計和監督。指導水行業的綜合經營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水政法規科
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宣傳貫徹水法規;協同處理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政複議和水行為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河道采砂權的審批;組織水資源費、堤圍護防費、河道采砂管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水利規費的徵收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規劃計畫科
組織水利水電規劃的編制和審查;負責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立項申報和審核;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提出水利建設資金規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議計畫等。
(五)建設與管理科(加掛農村機電科)
負責全市水利行業的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審查和審批工作;組織小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驗收,對水利基建項目和水電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監管和工程後評價工作;管理水利建設市場,負責監督指導工程招標、建設監理和工程質量。對小水電工程及其配套電網和機電排灌站實行行業管理監督、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負責水庫、河道、河堤等水域及其岸線、河口灘涂水利工程的管理及保護工作;負責江河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對江河和水利工程運行安全進行行業管理;對水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協管水費、堤圍防護費的徵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水土保持科
負責水土保持工作和組織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協調水土流失的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擬訂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農村水利科
組織水利建設重點農水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驗收;指導灌溉排水、節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工作,指導灌區的建設、管理、改造及配套工程;指導水利水電基層組織的隊伍建設;指導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安全和農村節水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資源管理科
負責組織和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有償使用和論證,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防洪、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核定河道、湖庫的納污能力工作;指導行業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年度水資源公報、承擔我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等。
保留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掛靠水務局。
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全市防汛、防旱、防風工作,承辦市三防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利行業信息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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